为加强乡村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对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工作做出安排。
根据通知,本次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9月30日。推荐对象应满足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人选要求,即从事乡村文化和旅游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带领引导当地群众传承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乡村群众文化活动,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业态和乡村旅游;在改变乡风民俗等方面发挥较大作用或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做出较大贡献,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等。
通知指出,要坚持择优推荐、坚持统筹兼顾、把握推荐重点。注重推荐既能在乡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能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带头人。对于常年在乡村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挖掘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一定群众威望的带头人,要进行重点推荐。
通知要求,各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对照《方案》要求,按年度开展省级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推荐工作,培养支持一定数量的省级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实施方案。要加强与本省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联系,对照《方案》中的支持政策,研究提出本辖区内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措施。
《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