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出台了《昌吉州2022—2023年冬春季旅游市场营销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对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在推广特色线路、组织包机专列团、文旅活动宣传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涉旅主体进行奖励。
在推广特色线路方面,《奖励办法》明确,旅行社组织州域外游客入昌旅游,旅游团队参与规定的冰雪旅游线路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可按每人100元标准予以补贴;旅游团队参与规定的葡萄酒文化之旅,可按每人80元标准予以补贴;参与规定的自驾游线路,每车奖励300元;参与规定的兵地研学游线路,可按每人50元标准予以补贴;参与规定的“准东工业游”线路,可享受奖励1万元。
《奖励办法》明确,组织疆外入昌专列团队,且满足相应条件的旅行社可获得3.5万元至7.5万元奖励;组织疆外入昌包机(切机)团队,且满足相应条件的旅行社可获得1万元至1.5万元奖励。A级旅游景区、S级滑雪场、星级温泉旅游企业、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旅游+”示范点、旅行社等加大文旅活动宣传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补贴奖励。新媒体网络达人宣传旅游,达到一定点赞量、转发量、评论数的将给予一定奖励。A级旅游景区、S级滑雪场、星级温泉、旅游民宿、星级旅游饭店等在拓展游客方面达到一定数量的,可获得一定奖励。
此外,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还将推出一系列文旅活动,进一步打响“丝路庭州·昌盛吉祥”文旅品牌,推进冬春旅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