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1年昆曲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开始,我国由政府主导推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走过了15个年头。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工作方针。十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2011年我国非遗领域的首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颁布并实施,加速了我国非遗保护的进程,加大了全社会对非遗的认知度,也大大提升了我国在国际上的影响。中国的遗产保护进入到了法制化的良性循环轨道。2016年6月11日是我国第11个文化遗产日,在此之际,本刊专访了文化部非遗司马盛德巡视员,听他给我们讲讲非遗保护工作的最新发展,以及非遗保护工作面对的挑战与应战。
记者:2006年国家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现在共有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公布,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我国非遗保护对象的名录体系以及非遗保护工作机构的情况。
马:非遗保护建立名录制度,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强调的,《公约》要求缔约国在国家层面建立遗产清单,我们的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就是我们国家作为缔约国积极响应和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截至目前,国务院批准公布了四批共1372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目录,各省(区、市)批准公布了11,042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已经形成。与此对应,文化部命名了四批共1986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各省(区、市)批准公布了12,294名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非遗传承主体的核心力量得以不断明确。我国共有38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关名录,其中“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30个,“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7个,“优秀实践名册”项目1个,是目前入选项目最多,也是三个类别项目都有入选的国家。全国已有21个省(区、市)在文化厅(局)成立了非遗处,31个省(区、市)、223个市、1291个县成立了本级非遗保护中心,全国从事非遗保护工作专兼职人员近2万人。与此同时,中央财政设立了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已累计投入42亿元。中央财政每年向每位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提供传习经费补助1万元,2016年将增至2万元。2015年各地省级财政共安排非遗专项资金3.338亿元。
记者:非遗保护项目离不开传承人,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情况。
马:抢救性记录,这是我们非遗保护四大理念(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和立法保护)中的抢救性保护所做的工作。开展抢救性记录是传承工作的重要延续,将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进行全面、完整地记录,以口述片、项目实践片、传承教学片等形式予以保存,服务于遗产的传播研究等活动。为有效推动这项工作,自2013年开始,我们在全国选取了50个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试点,并着手组织起草制定《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试行稿),明确了相关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为全面铺开制定了科学依据。2015年4月,文化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文非遗函﹝2015﹞318号),同时下发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试行稿),供各地参照执行。“十二五”期间,文化部已累计对318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实施抢救性记录。按照工作计划,争取“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2015年7月至8月,文化部分中东部、北部、南部3个片区,组织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专题培训,培训人员达300多名。非遗司对培训工作全程指导,中国非遗保护中心周密组织,非遗门类专家和相关单位业务骨干结合实际案例,为学员示范讲解抢救性记录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根据工作规范的要求,各省非遗中心邀请非遗门类专家,组建了高效精炼的抢救性记录工作队伍,逐步推进本省(区、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今年,我们计划继续支持对300名左右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
记者: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
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我们在制定传统工艺振兴方面有哪些计划?
马:地域性强、民族特色鲜明,是非遗的共同特点。而传统工艺既是非遗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一个独具特点的领域。其手工实践和丰富又有个性的各种产品,可以跨越地域、民族、语言和风俗,为世界各地所接受、欣赏和享用。正因其鲜明的民族印记和跨民族的广泛受众,也就最有可能从中培育和形成有民族特色的国家品牌;正因其源头遍布各族各地,又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作支撑,也就在非遗所涵盖的各方面中最能覆盖千家万户、带动就业、促进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民众增收。正因其在非遗构成中的独特地位,近年来我们把振兴传统工艺作为非遗保护的重要方面,开始了一系列新的探索。包括支持西藏林芝地区改造提升传统毛纺工艺,组织漆艺行业的研讨交流,以传统工艺传承人群为重点启动实施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鼓励支持设计企业参与传统工艺精品和衍生品的开发。振兴传统工艺,从历史和国内外的经验看,有两个要素是关键的。一是要有一个视作品和产品质量如生命的技艺精湛的手工艺群体,这是传统工艺的生命力和魅力所在。二是要有一批尊重传统、尊重手艺、善于创新的企业与手工艺人的密切合作,在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规律的前提下,实现现代科技与传统精湛技艺的有机结合,这是传统工艺成为知名品牌、走向大市场的必要条件。振兴传统工艺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积极开展多方面的探索,在实践中积累经验。这项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发现和弘扬中国的手工精神,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促进传统工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走进生活,增加就业,促进非遗领域形成有民族特色的知名品牌乃至国家品牌。具体来说,就是要在尊重非遗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的前提下,搭建起传统工艺与艺术、学术、现代科技、现代设计及当代教育的桥梁,明显提高传统工艺从业人群的传承水平,明显提高传统工艺为现代大众的接受程度,明显提高传统工艺制品的品质和效益,明显提高传统工艺对城乡就业的促进作用。
记者:自去年开始启动的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培计划”)目前进展如何?研培训计划的培训对象针对什么人群?
马:2015年文化部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就是开展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试点。为提高传承水平,增强传承后劲,2015年上半年,我们委托中央美术学院为来自全国各地的20多位优秀传承人举办了第一期研修班,让他们接受专业指导,与学者们开展跨界交流,一起架设传统工艺通向艺术、走进生活的桥梁。在总结这期研修班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在全国范围委托23所高校开展试点,利用暑期办班,对来自20多个省(区、市)的近1700名传承人和从业者开展了培训。试点结束后,我们专门委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做了评估,着手研究扩大参与范围。2015年11月,文化部联合教育部印发了正式实施这一计划的通知,扩大了参与高校和企业的范围。随着计划的稳步实施,我国非遗传承人群的总体素质将有一个明显提高,保护传承水平将跃上一个新的台阶。目前,我们已从踊跃报名的近100所高校中遴选出57所,今年这些高校陆续在开展研培计划。研培计划是分研修、研习和普及培训三个层次来推进的。研修,委托相关高校对具有较高技艺水平的传统工艺传承人或资深从业者进行研修培训,推动跨界交流,提高其文化艺术修养、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研习,组织中青年传承人进入高校工作室、实验室及设计企业研究学习,通过手工实践与设计、学术、高新技术的跨界交流,开拓眼界,互汲营养,解决非遗保护传承中的瓶颈问题;普及培训,委托相关高校对传统工艺项目学徒或从业者进行普及培训,以提高其文化素养、学习和领悟能力,提高传统工艺的审美水平和实用程度。普及培训采取本省(区、市)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在组织学员省(区、市)内培训的同时,可集中组织部分学员到北京、上海、成都、杭州等地进行异地培训。2016年至2020年,我们计划每年在全国范围选择并委托部分高校和企业及相关单位,组织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群参加研修、研习和培训。参与人数争取达到10万人次。现在第一批确定了57所高校,后面还要根据振兴传统工艺计划的实施,继续增加学校,组织更专门的研修和培训。我们欢迎更多的高校和企业及相关单位加入到计划中来。
记者:研培计划实施一年来,参与过研培计划的对象都已回到当地,我们是否有跟踪调查和后续的扶植?
马:这就是我们准备在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启动的回访工作,回访也是我们下一步非遗保护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要到各地回访,到原来培训学员的来源地和故乡去,看看这批学员去年培训回去后现在是什么状况?技艺是不是得到了巩固?当地对这些人群的接受度怎样?他们自己的发展和传承方面有什么问题?
记者:回访主要是什么机构来负责?
马:今年准备司里来牵头。我们马上要启动的回访在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那是我们国家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又是“三江源”的重要区域,环保是国家给它的定位。去年我们到那里考察,觉得保护区也有很多方面需要发展,比如旅游业。旅游者光看看山川、草原也是不够的,得融入文化内涵——当地的传统手工技艺是一个亮点,藏族的纺织和手工技艺能够开发出很好的旅游产品。除此之外,是当地特色的饮食文化,但藏餐虽有特色,却不适合来自低海拔的游客。去年我们在上海大学、上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和青海民族大学四所高校进行了定点培训,其中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承担对藏族学员的烹饪培训。藏族学员们除了藏餐烹饪外还学会了做一些汉餐甚至是西餐;而且藏餐也做得更加精致了。这之后,上海大学和当地藏族学员们建立了密切联系,上海大学准备在果洛建一个传统工艺的工作站。暑期将至,上海大学的老师们到果洛回访同时能够采风。我们建立传统手工艺工作站,就是要关注研培计划参与对象的后期发展,以工作站为依托开展双赢的模式,使工作站成为高校和生态区、传承人之间牢固的纽带。传统手工艺工作站作为一个平台,将成为一个常设机构。高校的老师可以到那儿带着学生实习;我们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到了工作站继续辅导传承人,解决他们遇到的一些问题,同时检验一下我们自己培训的教学效果怎么样,操作性强不强?有这么几轮了以后,我们会进一步完善培训的目标,尤其对研培计划的课程设置更加有针对性、更加务实。如此,一个传统工艺工作站可以长期跟踪这个地区非遗在某一个领域的发展态势,成为连接的重要平台。
记者:这样性质的工作站是不是将来会在全国各地推广?
马:会推广的。其实,今年4月雅昌文化集团和清华大学在新疆哈密已经设立了首个传统工艺工作站;之后是湘西传统工艺工作站,再后是贵州传统工艺工作站,果洛是第四个。工作站建立起来后就能发挥各自的优势,最终目的就是帮助当地手工艺人把非遗手工技艺的产品融入到现代人的生活:对于带有市场潜质和商品属性的手工艺品要针对性地解决市场问题,打通卖不出去的瓶颈。对于这一类非遗技艺,我们鼓励对其进行生产性保护,让它在生产实践、流通当中得以保护,这也符合非遗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非遗之整体性保护
记者:您刚刚提到的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一个怎样的概念?我们国家在非遗保护方面有没有一些重点区域?
马: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我国实行非遗整体性保护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此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自2007年至今,我国已经设立了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涉及16个省区市。其中,位于民族地区的有十处,具体包括: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青海)、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四川、陕西)、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湖南)、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云南)、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云南)、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广西)、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贵州)、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庆)和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湖北)、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青海)、。
记者: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按地理区域划分?
马:对,非遗保护要树立整体性保护的理念。每一个非遗项目都不是单个儿的独立的个体,一定是综合性的。典型的像戏曲艺术,它是综合性的表演艺术,除了演员的表演本体以外,围绕演员的表演,有它的唱腔设计、音乐伴奏、舞美设计、服装设计,还有剧本、导演、编剧等等,还得加上看戏的对象。今天戏曲传承的很多问题是出在看戏的对象上,这个生态变了——看的人少了;看的人少了演的人也就没有了积极性,所以徒弟也少,造成后继乏人现象严重。此外,设立区域性的生态保护实验区会选择一些非遗项目比较集中的地区,其非遗项目的内涵和形式保存比较完整,这个区域的文化特色又非常鲜明,我们当然连自然的生态要一起保护。这样的区域也一定是传统文化积淀比较深厚,这些地方特点比较鲜明的如徽州的古村落等。这种保护比我们一个非遗项目的保护概念要大,这是区域给一个文化形态、特色系统进行完整规划和保护,包括遗存的自然生态保护是不能剥离的。人生存依赖的自然环境没有了,水土污染了、树木砍光了、地下的矿产资源挖完了,这个地方的人就生存不下去了,生存的基本条件没有了,还谈什么文化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核心在非遗得以孕育传承的生态,表现在鲜明的地域和民族特色,吸引力在环境氛围,是遗产与载体、环境的有机结合。看一个地方生态区建设得好不好,工作有没有说服力,必须看整个文化生态是不是得到有效保护,遗产氛围是不是更加浓厚,遗产特色是不是得到弘扬,社会认知是不是得到扩大。当前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重点是三件事:一是对已设立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情况开展评估,对项目实施的效果拿出一本明白账;二是在评估的基础上,做好各个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三是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梳理、找准每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支持措施,帮助各个生态保护区形成自己的特色,使各个生态保护区真正成为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生态区。
非遗之立法保护
记者:今年是《非遗法》实施第五个年头,曾经也有人说:《非遗法》只是一纸空文并不起多大作用。您认为从整个国家层面和您从事具体的非遗工作来说,这五年来非遗保护大环境有什么变化?《非遗法》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
马:我们在非遗保护工作中总结出了四大理念: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和立法保护,立法保护是要把非遗保护制度化、法制化。《非遗法》对我们国家的非遗保护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它加速了我国非遗保护的进程,加大了全社会对非遗的认知度,也大大提升了国家在非遗保护方面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中国的非遗保护进入到了法制化的良性循环轨道。日本和韩国早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就出台了无形文化财(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我国的(《非遗法》)虽然出台晚,但是在非遗保护工作全面开展仅十多年的情况下就出台了法律,这对非遗保护工作的推动是巨大的。虽说《非遗法》是一个行政法,但是正是因为国家有了《非遗法》,才能大大推动了地方非遗保护条例的诞生和实施,截止到今年4月份,全国已经有22省(区、市)通过了本地区的非遗保护条例,有一些地方甚至是县里都有了自己的非遗保护条例。
记者:《非遗法》实施五年来其贯彻落实情况如何?
马:一部新的法律出台之后,首要任务是对法律的宣传、普及、传播,还有条规的实施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下一步我们要做《非遗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看看还有哪些省份没有出台非遗保护条例,要督促他们出台条例;《非遗法》对地方人民政府也提出了要求,比如说非遗保护的规划要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等等,这些我们都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地先自查,我们还会有一个第三方评估,最后的检查结果也将会在网上公布。通过五年的非遗保护保护实践,我们总结了一些经验,也可以为今后《非遗法》的修订提供依据。如果没有《非遗法》,非遗保护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也绝对没有现在大。中国有了《非遗法》,对于我们这些从事非遗保护的人来说是很欣慰的。我们非遗司是文化部里成立最晚的一个司(2009年成立),司也很小,但非遗司是文化部唯一一个头顶上有国家法律的司,我们感到骄傲的同时也意识到身上的重担。如今,非遗保护走到了依法保护的重要阶段,依法推进实施和贯彻《非遗法》,是我们非遗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记者:您认为在非遗传承方面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马:我们今天所谓的非遗都是中华文明——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时期遗留下的产物。这两个文明的特点是生活节奏相对比较缓慢,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那时从容的生活状态。我们现在的生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快速,那么大的地球现在变成了一个地球村,它们都是工业文明的成果。工业文明是一个新的文明形态,也是我们人类创造的。在中华大地里生成起来的我们的农耕文明,曾经引领了世界很长时间。遇到工业文明,对我们是一个挑战,一个极大的挑战。原来安逸的理想国不复存在,那是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同时也是我们的文明从波峰走下来,相遇的时候工业文明自然是强势。那么,我们如何迎接工业文明的到来呢?我很赞同汤因比“挑战与应战”的理论,我们人类不断地在挑战与应战当中发展成熟自己,推进了人类文明的进程。与其缩后我们不如主动应战,这个应战我们需要对我们的传统和今天的文明“相遇”保持怎样的心态,电脑、手机不是我们发明的,但毕竟使用时还是我们的方块字、象形字,说的是我们自己的民族语言,电脑、手机的使用在这个时代让我们生活和工作更加便利。要多找到这种契合点,一味去埋怨发牢骚是没有用的。我认为,过于理想化,不切实际的非遗保护也是影响非遗的传承,还得要面对现实。在对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上,教科文的官员反复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的差别,指出:物质文化遗产的重点是尽可能保持这项遗产的原貌,使其保持不变。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动态的,不可能是永远一成不变的,因时而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的特性。“重要的不是如何保护我们已经传唱已久的歌曲和戏,而是吸引新的传承者并且给予他们足够的资源和条件,使他们能够创作出新的歌曲”,“通过一切方式向新一代传递这些文化,并将这些文化融入自己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这就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法。”我们从政府角度和学者角度还是要保持比较理性的态度,要认准自己的文化是充满着生命力的,只不过现在遇到了一些困难,这个困难可以跨过去,或者说这个困难根本不是矛和盾,而是可以融合的。连陕北剪纸的传承人都切身体会到“传统的非遗如何走进现代生活并适应它,这是手艺人和传承人要迈过的一个坎”,这是她们的原话。这个坎一定要迈过去,表现形式上可能要多想一些办法,多样化一点,这要求我们应该打开思路。我们非遗保护工作有一句话叫“秉承传统不失其本”,在这个原则下要有一些创新,一些新样式和品种;所有的样式和品种应该带着我们自己的元素和基因,不应该是面目全非的。非遗的魂不能丢,无论剪纸走到哪里还是像剪纸而不像别的什么形式,刺绣还是像你这个地区的刺绣,哈密刺绣,江苏的苏绣,潮汕的潮绣,各地区的个性和特色是不能丢的。
只有这样才能解决现代和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发展的矛盾。今后,在我们的研培计划培训地和传统手工艺工作站,老师和传承人帮助年轻手艺人进一步恢复他们的传统的精湛技艺,开拓创新思路。我们把最好的非遗都记录保留了下来,传承在继续,它们仍然是鲜活的。
记者:您认为非遗保护能否借助社会力量的支持?
马:《非遗法》第九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前社会力量的支持还比较弱。现在大环境好多了——大家都抢非遗保护这个名头,从原来不问津到现在开始成为热门,打着非遗保护的幌子背后暗藏着很强功利性的现象也越来越多。非遗保护是公益性事业,更多的是需要保护、需要扶持。打着非遗的旗号想短时间赚大钱捞一笔的话,这样的文化公司也会很失望的。我们提倡企业积极参与到非遗保护工作中来,但不会硬性要求做完全奉献、没有回报的参与,因为这种方式是不可持续的。企业在非遗中经济效益方面的回报周期可能会较长,但会在树立企业公众形象、扩大企业社会知名度等方面获得很好回报。我们在实施研培计划的过程中,邀请一些有意向的企业参与其中,比如支持企业到非遗项目所在地设立工作站,就是希望能够建立一种既有利于非遗保护,又使企业受益的长期合作机制,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