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为指导全国旅行社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有序恢复经营工作,7月14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对恢复跨省(区、市)团队旅游、调整旅游景区限量措施作出安排和部署,要求旅游景区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由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调至50%。
关于恢复跨省(区、市)团队旅游,《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经当地省(区、市)党委、政府同意后,可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其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开展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出入境旅游业务暂不恢复。
《通知》对调整旅游景区限量措施作出安排,强调旅游景区要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由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调至50%。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旅游景区室内场所。
《通知》提出强化疫情防控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景区开放管理、树立文明旅游新风尚、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6项工作要求。对于强化疫情防控管理,《通知》指出,各地要坚持把疫情防控摆在首位,统筹做好旅游安全等各项工作。要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旅游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旅游企业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要督促旅行社控制团队规模,做好行程管理,将防控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在线旅游企业参照执行《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同时发布,进一步明确坚持常态防控、坚持有序恢复、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并从行前管理、行程管理、企业内部管理、应急处置、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16条内容。
制 图:陈晓悦 文字整理:薛 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