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宏伟目标,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开拓进取,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迈上新台阶、“十四五”发展迈出新步伐。
一、机构和人员
2021年末,纳入统计范围的全国各类文化和旅游单位32.46万个,比上年末减少1.70万个;从业人员484.4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1.89万人。
二、艺术创作演出
2021年,文化和旅游系统牢牢把握庆祝建党百年这一主题主线,全力创作排演大型情景史诗《伟大征程》,将建党百年文艺创作推向高潮,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成功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伟大征程 时代画卷——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作品展”,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歌剧节等12项重大艺术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等7项创作工程顺利实施,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作品。“中国艺术头条”微信公众号和“文艺中国”视频号平台建设成效显著,点击量超过3.9亿次。
2021年末,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8370个,比上年末增加789个;从业人员45.3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3万人。其中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团体1947个,占10.6%,从业人员10.67万人,占25.5%。
全年全国艺术表演团体共演出232.53万场,比上年增长4.2%;国内观众9.28亿人次,增长4.4%;演出收入112.99亿元,增长30.4%。
全年全国文化和旅游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团体共组织政府采购公益演出13.34万场,比上年下降0.3%;观众0.83亿人次,下降3.9%。
2021年末,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场馆3093个,比上年末增加323个;观众坐席数253.37万个,增长34.9%。全年艺术表演场馆共演映107.04万场,比上年增长82.0%;观众11209.24万人次,增长84.8%。公有制艺术表演场馆1176个,比上年末减少32个;演映46.12万场,比上年增长89.1%;艺术演出观众人次达2066.54万,增长64.2%;艺术演出收入12.92亿元,增长51.8%。文化和旅游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场馆1075个,比上年末减少36个,全年共开展艺术演出5.03万场次,比上年增长48.8%;艺术演出观众人次1562.20万,增长45.7%。
2021年末,全国共有美术馆682个,比上年末增加64个,从业人员6249人,增加782人。全年共举办展览7526次,比上年增长25.7%,参观人次3515.84万,增长60.8%。
三、公共服务
2021年,文化和旅游系统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机构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继续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启动实施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示范性旅游厕所建设和旅游厕所数字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唱支山歌给党听”大家唱群众歌咏活动、2021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和“舞出中国红”全国广场舞展演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成功举办,文化惠民工作持续推进。成功举办2021年长三角及全国部分城市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大赛,长三角及部分地市、粤港澳大湾区、西南地区暨成渝双城文采会。
(一)公共图书馆
2021年末,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215个,比上年末增加3个;从业人员59301人,增加132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7413人,占12.5%;具有中级职称人员18979人,占32.0%。
2021年末,全国公共图书馆实际使用房屋建筑面积1914.24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7.2%;全国图书总藏量126178.02万册,比上年末增长7.0%;阅览室坐席数134.42万个,增长6.3%;计算机224473台,其中供读者使用的电子阅览终端139417台。
2021年末,全国平均每万人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135.51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9.05平方米,全国人均图书藏量0.89册,增加0.05册;全年全国人均购书费1.57元,减少0.03元。
全年公共图书馆实际持证读者10313.93万人,比上年增长0.6%;总流通人次74613.69万,增长37.8%;书刊文献外借58730.15万册次,增长39.5%;外借人次23809.24万,增长36.3%。全年共为读者举办各种活动202568次,比上年增长34.4%;参加人次11892.49万,增长28.2%。
2021年末,全国共2636个县(市、区)建成图书馆总分馆制。
(二)群众文化机构
2021年末,全国共有群众文化机构43531个,比上年末减少156个。其中乡镇综合文化站32524个,减少301个。年末全国群众文化机构从业人员190007人,比上年末增加493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7531人,占4.0%;具有中级职称人员17947人,占9.4%。
2021年末,全国群众文化机构实际使用房屋建筑面积4974.14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6.3%;业务用房面积3538.32万平方米,增长4.4%。年末全国平均每万人群众文化设施建筑面积352.13平方米,增长6.3%。
全年全国群众文化机构共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252.17万场次,比上年增长30.9%;服务人次83289万人次,增长47.9%。
2021年末,全国群众文化机构共有馆办文艺团体9533个,全年演出11.45万场,观众5983.52万人次。由文化馆(站)指导的群众业余文艺团体45.49万个,馆办老年大学670个。
2021年末,全国共2672个县(市、区)建成文化馆总分馆制。
四、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分级分类指导,创新实施跨省旅游经营“熔断”机制,暂停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跨省团队旅游业务。动态调整文化和旅游场所开放政策,及时更新相关疫情防控指南,建立旅游热点防疫预报机制,强化事前预防和监督指导,认真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助企纾困工作,延长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减税降费、稳岗就业等纾困政策实施期限,不断加大金融支持行业纾困力度,推动减免上网服务、娱乐场所文化事业建设费、网吧宽带费和卡拉OK版权费,推动保险替代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改革,成功解决卡拉OK领域长期存在的版权重复收费问题。
文化和旅游部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简化跨地区巡演审批程序,统一各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标准,全面放开外商投资娱乐场所限制。政务服务“好差评”总体评价率12.52%,市场主体满意度99.86%。组织开展“不合理低价游”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公布首批等级旅游民宿和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持续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强化旅游不文明行为管理。稳步推进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三年行动计划。
2021年末,全国通过统计直报系统报送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9.10万家,从业人员151.14万人,营业收入13689.17亿元,营业利润1636.55亿元。其中,娱乐场所5.05万个,从业人员51.11万人,营业收入485.08亿元,营业利润30.13亿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0.18万个,从业人员20.15万人,营业收入169.21亿元。演出市场单位2.25万个,从业人员47.02万人,营业收入3643.26亿元,营业利润388.59亿元。艺术品经营机构0.61万个,从业人员2.05万人,营业收入89.96亿元,营业利润13.68亿元。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1.01万家,从业人员30.81万人,营业收入9301.65亿元,营业利润1227.20亿元。
2021年末,全国共有旅行社42432家。根据旅行社填报系统数据显示,全年全国旅行社营业收入1857.16亿元,营业利润-55.34亿元。
2021年末,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星级饭店管理系统中共有8771家星级饭店。根据填报系统数据显示,全年星级饭店营业收入1379.43亿元,平均房价334.95元/间夜,平均出租率41.8%。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印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牵头推进打击治理跨境赌博旅游管控工作。部署建党100周年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扎实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查处多起劣迹艺人非法违规演出。组织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和网络监测,整合举报投诉渠道,切实保障运行稳定、数据安全。实施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4轮“体检式”暗访评估,在主要媒体发布40多个典型案例。全年各地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万人次,办结案件3万多件。组织开展综合执法考评、执法案卷评查。组织线上线下培训20余期,轮训3万余人。
五、资源开发和利用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牵头制定《“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22-2030年)》等政策性文件。推出“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成功举办“百名红色讲解员讲百年党史”、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展示等活动,红色旅游资源开发深度、产业辐射宽度有效延展。成功举办全国“互联网+旅游”发展论坛,征集推出智慧旅游典型案例,推动智慧旅游发展。推荐浙江余村、安徽西递村入选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首届最佳世界旅游乡村。认定推出首批54家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推进观光度假并重发展。推出一批冰雪旅游线路、认定推出12家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和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助力北京冬奥,推进产品业态融合发展。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带,开展建设推进活动,发布10条黄河主题国家旅游线路和精品线路,开展黄河文化旅游微视频大赛。扎实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动印发实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举办首届长城文化发展论坛,会同总台央视策划推出“十一”特别节目《直播长城》。推进景区科学精准常态防控,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对热点景区进行流量预警和风险提示。
2021年末,全国共有A级景区14196个,从业人员157万人,全年接待总人数35.4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228.1亿元。
2021年,国内旅游总人次32.46亿,同比增长12.8%。国内旅游收入(旅游总消费)2.92万亿元,同比增长31.0%。
六、产业与科技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关于推动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第二批5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公布第一批120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进投融资体系建设,将旅游基础设施纳入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范围。培育线上演播、沉浸式体验等新型业态,支持实施《龙凤呈祥》《舞上春》等演播示范项目,推动“文化艺术增强现实呈现技术需求及应用框架”标准成为国际标准。举办“百年风华 青春筑梦”主题动漫展播,组织6家网络平台展播百部红色主题动漫,总点击量2.7亿次;举办“动漫传承红色基因”主题论坛和“恰少年 筑未来”主题动漫展;指导举办“百年百幅经典美术作品数字体验展”,预计触达人群3000万人次。推进产业国际合作,成功举办“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全球实践”国际论坛,遴选认定18个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9064亿元,比上年增长16.0%。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实施《“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十四五”文化和旅游部高校共建工作方案》。委托立项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100项。认定第三批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18家。制定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评定首批示范园区试点7个。推动出台国家标准6项、立项11项,批准发布行业标准及修改单7项、立项31项。组织相关单位首次提交并获批立项旅游国际标准3项。组织强制性国标落实情况抽查并督促整改。立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27个、年度项目221个、部级社科研究项目38个。推荐科研建设优秀成果56项。实施青年科研人才扶持计划35项。全面开展智库建设,公布首批19家行业智库建设试点单位。
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2021年,文化和旅游系统、文物系统围绕建党百年主题,成功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展览、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文物映耀百年征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广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化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推进“考古中国”重大项目,三星堆遗址等考古新发现举世瞩目,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考古学建设取得新进展。深入推进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和文物平安工程,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出台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民间收藏文物管理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的意见、支持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文物类展品监管和便利化措施,让文物活起来深化拓展。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积极推进,国际博物馆协会藏品保护委员会第19届大会成功举办,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取得积极进展,“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华文化影响力切实增强。
2021年末,全国共有各类文物机构10545个,比上年末减少769个,其中,文物保护管理机构2257个,占21.4%;博物馆5772个,占54.7%。年末全国文物机构从业人员18.1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58万人。其中高级职称11718人,占6.5%;中级职称22886人,占12.6%。
2021年末,全国文物机构藏品5580.45万件,其中,博物馆文物藏品4664.83万件/套,占文物藏品总量的83.6%。
2021年,全国各类文物机构共举办陈列展览33205个,比上年增加4281个。其中,基本陈列17597个,增加1338个;临时展览15608个,增加2943个。接待观众84590.5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7.3%,其中未成年人19911.55万人次,增长46.8%,占参观总人数的23.5%。博物馆接待观众74850.4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2.2%,占文物机构接待观众总数的88.5%。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进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支持各地建设非遗工坊近1100家,国务院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85项,文化和旅游部认定了445家保护单位。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开展2021年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验收工作,举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验交流活动。继续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和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举办培训77期,培训2200余人。举办“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活动,约7000个非遗年俗短视频在网络平台集中展示。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全国共开展各类非遗活动4100多项。举办“新疆是个好地方”对口援疆19省市非遗展,209项非遗代表性项目、1000多件作品、221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展。
2021年末,全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557项,共有在世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433名。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册)项目42个,位居世界第一。
全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2431个,从业人员16554人。全年全国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举办演出59716场,比上年增长6.4%;举办民俗活动13116次,增长7.7%;举办展览18107场,增长12.0%。
八、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举办2021“一带一路”·长城国际民间文化艺术节,习近平主席向艺术节致贺信。举办2021年中希(腊)文化和旅游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以视频形式出席开幕式并致辞。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组织外国在华外交官和常驻机构负责人赴北京、重庆、湖北、贵州等地举办“发现中国之旅”系列活动。开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成果主题宣传。举办第21届“相约北京”国际艺术节、“北京2022冬奥文化全球行”等推广活动,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营造良好国际氛围。不断提升“欢乐春节”吸引力和影响力,2021年推出18个线上精品项目,各类媒体平台播放量超过7200万次,网络社交媒体覆盖230余个国家和地区,总观看量超4.5亿次。
文化和旅游部与巴西、意大利、日本、俄罗斯、阿尔及利亚等16国举办双边会议或会见,与秘鲁、圣马力诺、文莱、伊朗、尼日利亚等9国举办建交庆祝活动,与厄瓜多尔、柬埔寨、塞尔维亚、巴林、南非等14国签署文化合作协定执行计划等文件,不断加强在促进文化交流、推动旅游复苏方面的政策沟通,广泛凝聚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共识。响应各国对共享发展机遇的诉求,举办对非洲、中东欧、中亚、东南亚国家的培训班8期,建成面向欧洲的“中国旅游培训”平台。
支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在促进国际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参加相关会议37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申遗领域多部门协作协调联动机制。
文化和旅游部坚持培根铸魂,深化对港澳台工作。稳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文湾区、休闲湾区建设,推动国家艺术基金面向港澳全面开放一般项目申报,支持港澳籍旅游从业人员经考核换证后在横琴新区执业。推动国内重要文艺比赛(节庆)等向台湾同胞开放,支持福建省评定台湾籍省级非遗传承人。
截至2021年末,在全球设有45家海外中国文化中心,20家驻外旅游办事处。此外,在香港设有亚洲旅游交流中心,在台湾设有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台北办事处、高雄办事分处。
九、资金投入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落实文化和旅游部部门预算60.23亿元,落实中央补助地方转移支付资金46.71亿元。运用全覆盖审计、绩效管理等手段,提高资金资产使用管理效能。
2021年,全国文化和旅游事业费1132.88亿元,比上年增加44.62亿元,增长4.1%;全国人均文化和旅游事业费80.20元,比上年增加3.12元,增长4.0%。文化和旅游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46%,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
全国文化和旅游事业费中,县以上文化和旅游事业费506.36亿元,占44.7%,比重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县及县以下文化和旅游事业费626.52亿元,占55.3%,比重提高了1.3个百分点。东部地区文化和旅游事业费526.36亿元,占46.5%,比重提高了1.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文化和旅游事业费283.38亿元,占25.0%,比重提高了0.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文化和旅游事业费292.62亿元,占25.8%,比重降低了1.9个百分点。
全年全国文物事业费560.97亿元,比上年增加90.34亿元,增长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