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各界高质量开展内地与港澳的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根据现阶段工作重点,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启动2021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面向社会征集与港澳合作开展的优秀交流项目。申报时间为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0日。
《通知》显示,此次项目征集的重点方向包括3方面。一是加强港澳青少年文化培育,开展各类文化实习、实践、研习、培训、体验活动。二是促进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机构深度合作,支持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机构共同开展内容创作、制作与推广方面的长效务实合作,打造论坛、对接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的务实合作平台,共同开展理论研究、专业研讨、人才交流和培养等;支持内地与港澳优秀文化艺术团体、旅游机构共同面向海外进行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三是支持内地文化和旅游机构与爱国爱港、爱国爱澳社团开展长效合作,面向港澳基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通知》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和旅游合作高质量发展,支持港澳打造“一带一路”功能平台,增强港澳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通知》要求,项目申报主体要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创新思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多媒体科技等切实可行的手段,制定疫情防控预案,确保项目安全、按时、高质量完成。
《通知》还对项目要求、申报方式、支持方式等进行了明确。
请点击下载《通知》及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