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依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经创建单位自评、自愿申报、各设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推荐,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资料审核、现场验收、会议研究等程序开展了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评定工作。南昌市南昌县、九江市庐山市、赣州市于都县、九江市彭泽县、上饶市弋阳县、吉安市吉州区、抚州市黎川县等13家创建单位,拟认定为2021年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据了解,江西将进一步贯彻全域旅游将特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进行整体规划布局、综合统筹管理、一体化营销推广这一目标,大力促进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实现旅游业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全民参与、全面满足游客需求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