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有关情况。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特别强调要突出海南的优势和特色,大力发展旅游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介绍,方案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6+1+4”。其中,“6”就是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数据安全有序流动;“1”就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特别强调要突出海南的优势和特色,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夯实实体经济的基础,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4”就是要加强税收、社会治理、法治、风险防控等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表示,在海南设立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的国家战略,是彰显“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的重大举措。两年来,海南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一系列重要部署,高标准推进自贸区建设,为自贸港的产生确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一定会守住生态底线,在产业选择上,主要聚焦三大领域,即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海南省省长沈晓明介绍,对于自贸港内注册的境内企业,将支持其通过境外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如果从事的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其在境外直接投资的收益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服务业开放方面,海南将大幅减少市场准入,在旅游、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三大产业,特别是教育、文化、体育等重点领域,加大服务业的开放力度。此外,海南将在自贸港背景下大幅度优化目前的离岛免税政策,海南将成为旅游购物的重要目的地。
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介绍,“零关税”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设计。“零关税”政策的早期收获就是在2025年全岛封关运作之前,率先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零关税”,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中包括,对岛内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实行“零关税”的正面清单管理;大幅放宽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免税购物的额度从每人每年3万元提升到每人每年10万元,并且在现行38类商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同时优化管理,提高旅客购物的便利度;支持海南发展会展经济,开展国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