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指出:“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发展文化事业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发展文化产业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的二元文化治理机制。
从文化市场构建的角度来看,版权制度是文化经济与文化市场得以存续的基础性制度。作品是作者智力劳动的成果,作品需要通过流通、交换和消费等环节才能实现其使用价值。由此,以作品的创造与交易为目的的市场应运而生,作品成为一种商品通过市场进行规模性的生产与交换,并以此构建起以版权创造、应用、保护、交易为中心的文化市场,即版权产业。以国家统计局2018年公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为标准,我国文化产业共分为9个大类、43个中类及146个小类。以与版权的相关程度为标准,又可分为三个具体类型:一是直接与版权相关的文化产业,即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作品的生产活动,也就是书籍杂志、广播影视、音像制品等传统版权业的支柱类型;二是间接与版权相关的文化产业,即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譬如互联网、旅游景区文化服务、文化产品拍卖服务等。这些产业并不是以直接创造或传播作品为目的,而是在以其他服务为主要业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使用版权作品的产业;三是为前两类文化产业提供辅助性活动的产业,包括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如广告宣传、中介服务等),以及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如文具、照相器材、广播电视设备等)。由此可以认为,版权业在狭义上就是指文化产业中的第一类,广义上还可包括第二类,而第三类则不属于版权业的范畴,而属于为版权业服务的辅助行业。
以版权制度为产权基础构建起的现代文化产业,其内在的运行机制是以市场经济规律为依据的。文化产品以商品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是文化产业得以形成的基础性前提。文化产品商品化的表现在版权制度上就是承认智力劳动成果(作品)的私有财产权属性。版权激励理论认为,作品作为一种精神资源具有公共产品的外部性特征,通过对作品进行私权保护,赋予权利人在一定时间对作品进行独占、垄断的支配权地位,以保证其经济利益得以实现,进而激励作者的创作热情并不断促使新的创作和优质文化产品的产生。可以说版权制度正是使文化资源从普通的公共精神资源转变为市场机制驱动下的经济资本的关键。从政府文化治理的角度来看,正确发挥版权制度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就是要具体落实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确认一切参与文化产业市场竞争的主体均为民事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即便在某些特殊场合,国家直接参与文化市场(比如政府为挽救民间文学艺术而建立作品库并投入使用)也应遵循市场规则进行交易,而不能直接使用权力进行强制;二是承认文化产品为市场主体私有,权利人对文化产品的生产、销售享有充分的自主权,除法律明确规定外不受公权力的强制;三是保证文化产业发展的私益导向。虽然文化具有强烈的公益需求,然而文化产品以商品的形态进入市场后,逐利便成为其最主要的功能。因此,便要求政府尽可能减少对文化市场中作品类型、内容安排等方面的直接干预,而交由市场供需关系予以决定。
一味强调文化发展的市场规律就是片面地将文化发展等于文化产业的建设,而忽略了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负面效应进而忽略文化事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必须看到,文化产业内在的市场性、私益性规律也会不可避免地产生文化市场失灵带来的文艺创作庸俗化、娱乐化趋势,特别是那些无利可图的处于市场弱势的高雅文化、不断失落的主流文化、濒临消失的传统文化亟待政府依靠财政资源进行必要的扶持甚至直接的资助。另一方面,随着跨国文化市场交流的频繁以及在WTO规则下文化市场的逐步开放,也容易诱发文化帝国主义带来的价值输出与文化安全问题,而跨国文化企业的强势资本地位也会人为制造文化信息鸿沟,阻碍知识信息的传播。所以,以维护公共利益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政府文化治理机制是促进文化全面大发展、大繁荣的必要手段,也是规范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力量。
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二元治理机制既不是要政府放任对文化产业的管理而任由市场化运营,也不是要政府代替市场主体甚至直接干预市场交易。当前,我国文化市场发展势头迅猛,政府在通过公共政策引导和规范版权市场运营中应着重聚焦三个方面:一是以产业扶持型政策为基本导向,以产业限制型政策为例外,营造更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事业投入,特别是建立健全非营利机构、慈善组织、基金会等民间公益活动的法律制度,将文化事业管理的重心由政府支配型向双重支配型、政府合作型转变;三是完善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制度和行业规范制度,提高行业自律水准和产业的规范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护产权,特别是保护知识产权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保护产权就是既要接受和承认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又要通过产权机制的完善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二元文化治理机制的最重要含义就是要使文化市场与文化公共服务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才能从整体上推动文化的全面发展。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