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创新发展,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文旅融合IP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总体思路,以及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部署,以文旅融合IP建设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文化和旅游“双万亿”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浙江建设全国文化高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样板地。
为加强组织领导,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专门建立文旅融合IP工程建设协调机制,加强整体谋划和统筹推进,研究文旅融合IP工程建设中的重大事项。试点工作将在浙江省主要文化旅游区、浙江省文化精品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点和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以上饭店、品质旅行社、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旅游风情小镇、特色小镇和各类“文旅+”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基地)中展开。同时,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将结合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现状,组织开展对现有文旅融合IP项目的资源普查,在摸清基本底数的基础上,编制浙江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IP开发目录,以县(市、区)为单位,形成文旅融合IP发展的资源普查报告。
据了解,浙江加快推进文旅融合IP工程建设的目标为:力争到2022年,浙江省文旅融合产品专利、商标、版权注册申请总量位居全国前列;文旅融合IP原创衍生产品生产销售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扶持一批成长型文旅融合IP,打造一批创新型文旅融合IP,推出一批示范型文旅融合IP;认定100个左右省级文旅融合品牌IP,其中10个为省级文旅融合重点IP,形成浙江文旅融合IP大集群,成为全国文旅融合IP发展先行省、示范省、样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