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德国联邦议院通过了新的文化财产保护法。德国文化国务部长莫妮卡·格律特斯强调,新法案将更有效地保护德国和世界的珍贵文化遗产,打击非法文物交易活动。新法案有以下两大变化:一是申明法案最重要的目的是保护“最能承载德国文化的艺术品和文物”,防止这些文物流出给德国造成重大损失;二是对交易艺术品的年限和价格做了严格限定。经纪人与藏家在向欧盟以外的国家出口历史超出50年且价格高于15万欧元的艺术品时,必须获得德国政府许可。欧盟内部的出口相应的限制则是75年与30万欧元。有学者指出,新法案不仅在打击本国非法盗掘文物、非法买卖文物活动、防止文化遗产破坏和流失海外方面做出了规定,而且特别强调保护他国文化遗产,增强对文物古玩市场的监管,防止非法盗掘、盗窃文物交易。然而,德国艺术界人士对新法案提出了异议,认为该法案对德国文化将产生负面影响,如过度官僚化的体制、法案高昂实施费用、“重要的国家文化遗产”无法充分定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