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公布了2018年第四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公报分为“总体情况”“各省份情况”“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情况”“比较分析”4个部分。公报显示,全国8842家星级饭店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合计525.83亿元。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深圳、南京和苏州7个城市的星级饭店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
2018年第四季度,共有8842家星级饭店通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其中包括一星级54家、二星级1457家、三星级4209家、四星级2315家、五星级807家。这些星级饭店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合计525.83亿元,其中餐饮收入为215.7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1.02%;客房收入为232.5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4.22%。
从第四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6.34元/间夜的有7个省区市,位居全国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海南、广东和天津,其中北京最高为795.64元/间夜。
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共有3414家星级饭店通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数据审核,第四季度其营业总收入为349.91亿元,占全国营业收入的66.55%,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深圳、南京和苏州7个城市的星级饭店营业收入超过了10亿元,其中北京营业收入最高,达到57.07亿元。
根据公报,与上年同期比较,各地平均房价中,有21个省区市呈上升趋势,其中云南增幅最大(15.07%);有11个省区市呈下降趋势,其中西藏降幅最大(22.66%)。50个重点旅游城市与上年同期比较,平均房价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昆明、张家界、宁波、珠海、石家庄、长沙、呼和浩特、兰州、上海和太原,其中昆明增幅最大(47.64%);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宜昌、大连、沈阳、黄山、重庆、福州、长春、无锡、南宁和秦皇岛,其中宜昌降幅最大(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