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纪80年代末起,文化创意产业(以下简称文创产业)在全球迅速发展成为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它不仅广泛吸纳就业民众为其他行业提供丰富的创意,更在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推动经济整体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德国,它被看成是联系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重要未来产业,为经济发展持续不断地提供动力。
近年来,德国文创产业发展迅猛,已跃升为德国第三大产业。文创产业具有文化与经济的双重属性,对于小微文创企业来说,创意是其核心资源。德国在扶持小微文创企业过程中,始终紧紧围绕创意这一核心要素,不断制定并完善相关的文化与经济政策。
营造良好文化环境
保障文创人士生存
小微文创企业的经济潜力蕴藏在文化创意之中,而创意往往诞生于一个丰富而活跃的文化环境里。德国拥有完善的文化财政保障体制,近年来,德国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三级财政对公共文化事业的年资助总额保持稳步增长,公共文化支出接近100亿欧元。可以说,德国对公共文化事业稳定的巨额财政投入保证了其文化事业的自由发展,确保了现有的文化基础设施为社会提供丰富的文化滋养。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为文创企业的发展、居民文化消费市场的培育,以及创意人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在德国160万的文创从业者中,有超过23%的自由文创从业者是个体户,他们是小微文创企业的重要力量。德国通过不断完善“艺术家社会保险法”,为自由职业的文创人士提供全面的“艺术家社会保险”,该保险涵盖了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和退休保险三大块。据悉,加入艺术家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可享受与普通雇员相似的社会保险,参保人自付一半的社保金,而剩下的“雇主部分”由社会和联邦政府共同承担,该政策为大量文创人士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大大鼓励了其创业热情。
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减少对小微企业的束缚
小微文创企业以知识产权开发和交易为特征,具有较高增值空间。只有有效地把知识产权、创意成果与其他产业资源融合,不断提高产品自身价值和服务价值,才能提升整个产业链的盈利水平。为使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有法可依,德国不断完善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首先,为更好适应数字时代所带来的各种新变化,自2000年以来,德国对《著作权法》进行过多次修订;其次,通过对《专利法》的修改,简化了德国专利商标局及专利法院对专利和商标的行政程序,加快专利法院对有争议专利的审理程序,赋予知识产权拥有人对侵权人的知情权,规定了律师向侵权人发警告信的收费标准上限等。
2016年5月,德国经济与能源部联合德国工业联合会、德国工商大会、德国手工业联合总会三大民间经济组织,共同发表了题为《共同保障中小企业的未来》的联合声明。声明明确要求政府依照“反官僚主义法”,带动以法律形式规范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简化经济活动中繁杂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减少对小微企业的束缚。实行“一进一出”原则,要求在一年内通过废除已有的管理法规使企业的负担得到平衡;简化小微企业的会计准则,解除其报送各种统计数据的强制性规定等;在税收申报和监管方面,简化不必要的流程。在税收政策领域,政府还专门为中小企业调整遗产税。
提供多种融资支持
成立文创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为解决小微文创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德国政府联合民间经济组织与商业银行以及各类金融机构,在提供更多贷款机会的同时,加大风险投资力度,以更好地扶持小微文创企业的成长。自2008年起,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就针对创意性初创企业推出贷款项目“启动金”,小微文创企业可申请到单笔最高10万欧元的贷款,还贷期限最长达7年;如贷款申请人无力偿还贷款,放贷银行可向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申请偿还部分贷款。联邦劳动与社会部、前联邦经济与技术部联合复兴信贷银行成立“德国小额信贷基金”,注资1亿欧元并委托私营银行对其进行信托管理,对德国各地的小额贷款发放机构进行扶持。此外,针对小微文创企业所青睐的众筹融资渠道,政府也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制定《小额投资保护法》等,以规范融资市场。
为增强文创产业的竞争力,充分挖掘文创产业的就业潜力以及提升小微文创企业和个体的盈利能力,德国联邦政府于2009年成立了联邦文化创意经济职能中心,该中心挂靠在“德国经济合理化和创新中心”,其任务是打造德国文创产业交流平台,打通政府与受扶持方的多渠道沟通,通过业务培训和经验推广提升小微文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创意成果的转化。中心在德国8个地区成立分部,常年举办各类活动,在向各地文创人才传授各类业务技能的同时,为其牵线搭桥,提供与其他产业的合作机会。
2013年起,中心委托专业的商业咨询公司以及专注于文创产业研究的智库进行联合运营;2016年起,中心开始定期吸纳来自文创产业的从业者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的专家,协助团队挖掘当下或未来有助于文创产业发展的研究课题,围绕“创新与灵感”“创业与发展”“国际化与出口”“文化、工作与社会”四大板块,确定中心的年度工作主题。一些联邦州也纷纷效仿联邦政府,跨部门设立对文创产业发展进行指导的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