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媒体时代,随着媒介形式的发展,相应的传播理念、传播技术、传播方式和消费方式等都发生了一系列质的变异。就文学作品中的小说而言,过去我们欣赏的是完整的叙事、线性的情节、逼真的人物和场景等,而现在通过电脑和手机屏幕阅读,不仅形式变了,内容也往往与传统意义的小说大相径庭,比如故事、人物和场景的拼凑性、虚幻性和碎片化,已不能再用传统小说的要素来衡量、评定一部小说的好与坏了。那么,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作品还属于文学的范畴吗?
没错,还属于文学的范畴,时人谓之“网络文学”。网络文学具有异于传统文学的鲜明特征:以高速发展的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为承载平台,决定了其传播的速度与广度;以受众尤其是青年受众为主导的互动娱乐消费观,促使文学由精英化转向通俗化;全民性的写作模式,影响了新兴话语体系与理论批评体系的重构;以及审美趣味与价值观念的转型冲击,形成一条文学—影视剧—漫画—游戏—周边产品的常态化产业链,从而昭示了文学产业化时代的到来,并逐渐走向繁荣。
因此,在新媒体时代,文学已成为一种文化产品,正如陈海燕教授在其《网络文学与动漫产业的互动发展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7月版)一书中对文学的定位,它是“所有文化产品中想象力最丰富、保真度最高、延展空间最大的一个形态。文学产业在整个文化产业链中居于上游”。那么,既是产品就有消费对象,而网络文学的消费对象究竟是哪类群体呢?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7年下半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底,我国网民中10—39岁群体占我国整体网民的72.1%,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网民又占比最高,达29.7%。也就是说,我国的网民以青年群体为主,而网络文学的消费对象也正是这一群体。从80后到00后,他们几乎是伴随互联网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善用社交媒体、游戏、二次元等是其最显著的标签,也是以“游戏”为基础的泛娱乐产业最为核心的用户群体。这样的消费群体,不仅促成了网络文学这一源头产品的发展和繁荣,也催生了与此相关的动漫、游戏及其他周边产品兴起。对此,陈海燕教授在其《网络文学与动漫产业的互动发展研究》一书中有很完整的叙述。
循着陈教授的叙述可以看到,由于阅读群体的消费需求,网络文学及其衍生产品每年都以一组惊人的数据出现。仅以2016年为例,我国40家重点网站出版文学图书6443部,其中改编电影900多部,改编电视剧1056部,改编游戏511部,改编动漫440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动漫、游戏、影视等作品都来自文学IP的改编,网络文学的商业价值与产业前景都得到了最大的体现。因此,网络文学与其周边产业形成了一种互动发展的趋势,以网络文学为源头,在这条完整的文化产业链中各环节彼此关联、互动发展,已成为当今中国最具活力和前景的文化事业。
除此之外,陈教授在书中还对学界有一定争议的一些概念做了新的诠释和界定,诸如新媒体、网络文学、动漫产业等。尤其是从网络文学与动漫产业的四大共性、网络文学对动漫产业的意义、动漫产业对网络文学的影响、网络文学与动漫产业的互动发展对青年群体的消极影响和积极影响,及网络文学和动漫产业互动发展的前景展望与发展策略建议等几个方面,以大量的数据和现实利弊分析,对网络文学的产业化链条进行了深入剖析和全面阐述,对当今从事这一链条的各商家无疑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现实的指导意义。从学理层面看,其中还涉及了以往研究中被忽略的问题:比如辨析网络文学与动漫产业的互动发展对青年群体的影响,以及二者的前景展望和发展策略建议,作者也出语公允、评价客观:不少网络写手“吾手写吾心”,属于正能量的书写;注意网络文学的过度IP化,防止文学创作贴上功利主义的标签;立足民族文化,发掘具有地方特色的动漫资源;打造新时期的网络文学经典之作,真正使我国的文化产业成为输出中国文化的有力工具,等等。这些建议可谓合情合理,言辞恳切,充满了现实的针对性和一个学者的责任感与担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