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文化部在浙江省东阳市召开全国农民工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部署进一步推进农民工文化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各地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开展农民工文化工作的经验,共同探讨如何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思路和举措。刚才,浙江省东阳市、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广东省东莞市、北京市朝阳区、云南省昆明市以及宁波音王集团的几位同志都做了很好的发言。他们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农民工文化工作的经验,从中可以看到近年来各地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新成就,新进展,也可以看到各地农民工文化工作的创造性实践和许多有益探索,具有很好的启发和借鉴意义。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准确把握当前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总体形势
近年来,农民工文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党委政府对农民工文化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2010年,文化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新时期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从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的高度,提出尽快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目标,明确了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方向、路径和实现方式。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也先后出台了许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的政策文件。北京市最近出台了《保障来京务工人员基本文化权益温暖工程工作方案》,深圳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我们这次会议的所在地东阳市,党委、政府对农民工文化工作表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意识,他们强化领导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增加经费投入,建设活动中心。前不久,文化部蔡武部长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总结好东阳的经验,加强交流借鉴,推动农民工文化工作。
第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在农民工文化工作中的骨干作用进一步增强。近年来,各地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自觉担当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骨干力量的使命和责任,发挥设施、资源和人才优势,创造出了许多顺应和符合农民工需求的服务项目与服务方式。天津市和平区文化宫开创了“圆梦 爱心”艺术学校,为农民工子弟提供免费艺术培训;江苏省靖江市文化馆帮助13家企业成立了农民工合唱团,极大地丰富了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今年春运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陕西省、重庆市等地的公共图书馆为农民工免费提供网上购票服务,拓展了图书馆公共信息服务的范围和方式,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第三,城市社区、用工单位和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民工文化建设的共识进一步形成。深圳市龙华新区的大浪青工文化乐园、湖北省洪山区青菱街道的青菱文化艺术中心、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街道的农民工文化家园、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社区的社区文化沟通协会、湖北省荆门市艺术剧院打造的农民工题材现代湖北花鼓戏精品《十二月等郎》等,都体现了在政府主导的框架内,城市社区在农民工文化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平台和载体作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了农民工文化服务的有效补充。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远大公司、重庆市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东阳市野风集团等企业长期以来自觉把农民工文化工作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在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大大激发了企业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加了企业凝聚力,为企业农民工文化建设提供了许多新鲜做法和经验。
从总体上看,近年来农民工文化工作受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经费投入在不断增加,设施阵地在不断扩大,服务内容也日益丰富,服务方式更加多样,农民工群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文化实惠。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的农民工文化工作起步时间不长,基础还比较薄弱,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重视不够。一些地区的各级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还没有真正把农民工文化工作作为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系统工作来进行整体规划和领导。二是体制不顺。农民工的基本文化权益还缺乏有效的制度化保障,农民工在文化、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仍然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条件和待遇。三是责任不清。
各地各部门在农民工文化工作方面的角色定位及职责任务还不明晰,仍然没有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四是保障不力。各地公共文化服务“人、财、物”投入亟待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还缺乏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五是针对性不强。由于对农民工文化需求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和全面,农民工文化工作仍然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倾向,部分面向农民工的文化服务仍然以单向的“送文化”模式为主,农民工的文化参与明显不足。特别是当前“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他们在生活待遇、思维方法、行为方式、人生目标等方面和他们的父辈有很大不同。有人这样描述说,过去的农民工是扛着蛇皮袋进城,今天的农民工是拖着拉杆箱进城。面对新的群体,一方面有针对性地满足农民工基本文化需求的任务十分艰巨,另一方面加强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保障也显得更为迫切,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措施到位,有效应对。
二、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农民工文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和满足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民工文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做好农民工文化工作。
第一,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是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的重要举措。农民工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群体,据统计,2011年,我国农民工总数已达2.53亿,他们大多集中在制造、建筑、传统服务业等领域,承担着最苦、最累的工作。由于受到自身经济、时间、居住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农民工的文化生活普遍还比较单调、枯燥,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还难以得到满足,基本文化权益实现的程度还有较大欠缺。因此,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定》要求尽快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他们和所在地居民一样,享受到普惠、均等、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我们要像关心农民工按时拿到工资一样,关心农民工的文化生活、文化福利和文化享有。我们应该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手段、服务平台,使公共文化服务的触角更多地向农民工群体延伸,使更多的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产品能够为广大农民工所享用。
第二,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是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的重要内容。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逐步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是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加大面向农民工的文化投入、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文化资源供给等方面的力度,增加农民工文化服务网点和文化服务总量,强化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激发农民工群体的文化创造活力和文化传播活力,将会有力地促进城乡文化统筹发展,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从而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第三,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是建设农民工精神家园,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文化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桥梁,文化融入是根本融入。农民工背井离乡、漂泊在外,工作和生活的压力大,居住的条件和环境差,身心长期处于城市的边缘,耳闻目睹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心理容易失衡,容易引发一些社会问题,这就迫切需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文化熏陶、心理疏导,有效地满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诉求,加快建设农民工的精神家园。只有认真做好农民工文化工作,为农民工了解城市开通更多的渠道,搭建更好的平台,帮助农民工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尊严感和幸福感,才能有效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三、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切实将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尽快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这里,我就如何抓好落实、切实“纳入”再强调几点。
第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纳入当地政府的基本职责。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做好农民工工作作为政府的政治责任,将农民工作为当地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对象,履行好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满足农民工文化需求的基本职责。把农民工文化工作的实际成效,作为衡量当地科学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当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二,加强统筹、精心安排,切实把改善农民工文化民生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政府在编制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群体“文化民生”的改善和发展,特别是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布局、项目安排、资源配置和服务提供等方面,应兼顾辖区内农民工群体工作、生活特点和基本文化需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第三,加强保障、落实经费,切实把农民工文化产品、服务项目和文化活动纳入当地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地方各级政府要深入工厂、社区,深入调研农民工的实际文化需求,结合农民工文化需求特点,因地制宜地设计好农民工基本文化需求的实现渠道、途径和方法,有针对性地测算和安排好公共财政保障的范围、内容、产品、项目和活动,建立稳定长效的经费投入机制。
第四,加强部署、明确任务,切实把农民工纳入公益性文化单位的重要服务对象。面向农民工开展文化服务是各类公益性文化单位的重要工作,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要在满足农民工基本文化需求方面发挥主体和骨干作用,实现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向农民工免费提供。要认真研究农民工文化需求特点和规律,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为农民工提供形式多样的文化服务。
第五,加强引导、整合力量,切实把农民工文化工作纳入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城市社区和企业是农民工群体生活、工作的主要场所,做好农民工文化工作尤其需要发挥好城市社区和企业的重要作用。城市社区要充分考虑辖区内农民工的规模、特点和文化需求,鼓励和吸引农民工利用城市广场、公园开展歌舞、健身等文体活动,推动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社区生活。当地政府和文化行政部门、工会、共青团等,要加强对企业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指导,抓紧研究与社会、与企业共建农民工文化服务体系的长效机制,督促用工企业切实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
第六,因地制宜、厘清关系,切实把农民工文化工作纳入当地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范畴。当前农民工文化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创新、积累经验、形成制度、提供示范。在围绕农民工文化工作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当地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和公益性文化单位,要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原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与新区域新网点的关系。在原有公共文化设施比较缺乏、而农民工大量集中就业和生活的新兴工业区域,迫切需要拾遗补缺地增加相应的公共文化设施配套,要因势利导地处理好原有机构与新设农民工文化服务点的关系,淡化“户籍”观念,深化“文化融入”理念,一视同仁地予以支持和保障。二是要处理好公益性文化单位原有服务与农民工文化新需求的关系。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的主要场地设施免费开放目前已基本形成相对稳定的常规服务方式,但是,农民工群体文化需求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具有自身特点,这就要求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方式、内容和渠道,提供更适合农民工特点的文化服务。三是要处理好基本文化服务的提供与农民工自主参与和创造的关系。现行以“送文化”为主的服务方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工十分迫切的文化需求,但不利于提升农民工自身的文化创造和参与能力。应注重引导和扶持农民工自办文化,搭建农民工文化艺术才能交流展示平台,不断提升农民工文化自我服务、自主参与和自发创造的能力与水平。
同志们,农民工文化工作关系到2.53亿农民工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关系到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关系到我国城市化、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也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一项影响全局的重要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农民工文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统筹,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机构的骨干作用,积极引导企业、社区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文化活动,真正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实际行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我们创造性的工作和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本文是5月10日杨志今同志在全国农民工文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