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基本完成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推动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关键一年。在今年2月初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突出强调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性意义,深刻指出要通过深化改革开放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的改革突破,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制度安排。今年4月举办的全国宣传部长座谈会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专题研讨班,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李长春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刘云山同志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进行了全面部署。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为我们准确把握文化体制改革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推进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加强学习、统一认识、加紧行动、真抓实干,使文化体制改革真正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推动力量。
围绕会议主题,我讲三方面内容:
一、2009年以来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重大实质性进展,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文化体制改革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既是体制的改革,也是机制的转变,更是思想观念的解放,目的是破除阻碍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激发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解放文化生产力。2009年以来,文化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突破口,紧紧抓住构建覆盖全国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保留事业体制的院团深化内部机制改革,重塑新型市场主体、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实现“三个转变”等环节,推动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在改革基础相对薄弱、改革进度相对滞后的条件下,实现了由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到攻坚克难、全面推进的转变,思想认识得到大提高,改革队伍得到大加强,工作思路实现新突破,全系统改革发展工作呈现新风貌。对此,李长春、刘云山、刘延东等中央领导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试点全面启动。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对文化系统来讲,国有院团的转企改制就是中心环节。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文化部会同中宣部于2009年7月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月,在南京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专题部署了《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会后,文化部及时举办全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培训班,全面启动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国各地文化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院团体制改革精神的热潮。2009年全年共有69家转企改制,超过了过去6年的总和。2010年以来,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继续推进,目前又有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安徽省歌舞剧院等多家院团转企改制。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文化系统已有122家国有院团实现转企改制。转制院团类型不断扩展,除歌舞、杂技等市场发育相对成熟、改革经验积累相对丰富的艺术品种外,一些话剧团、地方戏曲院团也积极转变体制,面向市场求发展。转制院团范围不断扩大,由省级向地市级和县级延伸。如辽宁营口市坚持“不留壳、不借壳、不造新壳”,顺利完成了市级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工作。河北大厂评剧歌舞团整体转制为国有独资的大厂评剧歌舞团演艺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改革焕发了活力,为县级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做出了有益探索。演艺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加大,骨干演艺集团公司不断涌现。江苏、北京、河南、安徽和上海分别组建了演艺集团公司,一批区域性龙头演艺企业正逐渐形成。
(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现重大突破。文化部在扎实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同步推进中国东方歌舞团、中国文化报社、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和中国演出管理中心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举打造三家中央级国有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的转制方案。在中央领导同志的精心指导下,在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三家集团公司于2009年11月10日顺利完成工商注册工作,为文化领域组建中央级国有独资公司积累了经验,探索了道路。根据中央关于新闻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我们及时启动了文化部系统各出版社转企改制工作。目前,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转制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修改中,拟于2010年完成转企改制工作。文化艺术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紫禁城出版社的转制方案已经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各项转企改制工作全面启动。文物出版社的各项转企改制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地方文化系统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也取得了显著进展,涌现了一批改革示范地区和单位。山西省直和试点城市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全面推进,在培育新型文化市场主体方面迈出有力步伐。山东省同步推进涵盖演艺、剧场、编辑出版、演艺中介服务等领域的8家省直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进展顺利、态势良好。
(三)保留事业性质的国有院团内部机制改革取得显著进展。保留事业性质的国有院团积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面向市场、增强活力,在推进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营管理等内部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今年1月15日,李长春同志到中央歌剧院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3月19日,文化部召开中直院团深入推进机制改革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李长春同志讲话精神,各个院团在推动改革发展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采取了有效措施,如国家话剧院完善“演出季”,形成固定演出模式;中央芭蕾舞团实行全员聘任制、年薪制,较好地调动了广大演职员的积极性;国家京剧院利用北京作为文化中心的优势,积极开拓京剧演出市场,推出了“新春”“五一”“金秋”三大演出季以及“名家名段演唱会”等演出营销手段;中央歌剧院积极探索歌剧演出方式,建立和完善“国际歌剧季”,面向市场积极推进商业性演出,取得了可喜成绩。
(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展开、加快推进。文化部会同相关部委于2009年9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意见》,10月召开了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经验交流会,明确了改革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随后,文化部下发《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指导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为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提供了政策保障。截至2010年第一季度,北京、上海、重庆、浙江、广东、海南、山西7个省市基本完成综合执法改革工作;11个副省级城市和142个地级市(包括直辖市下设的区)建立了综合执法机构,9个副省级城市和132个地级市实现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局合并,执法效率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五)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创新稳步推进。2009年,文化部先后在台州、嘉兴、沈阳和成都等地召开现场交流会,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博物馆、公共美术馆、公共图书馆等免费开放成效显著。2009年,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有1444座陆续向社会免费开放。江西省把农村文化活动项目纳入民生工程,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农村文化活动,基本实现了乡镇文艺演出、文体活动覆盖全省农村。辽宁省依托广播电视“村村通”网络,传输文化共享工程信息资源,实现文化共享工程进村入户,让广大基层群众通过电视机就能享受文化共享信息。深圳自主研发“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系统”,使市民不用亲自到图书馆,就能享受借书、还书、办证、预借等服务。浙江、广东、天津、吉林等地探索实行基层文化设施的合作联办、委托管理,积极发展流动图书馆、博物馆,使群众能够享受就近、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这些举措的推行,使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六)文化产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2009年初,文化部向国务院提交了《当前形势下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研究报告》,为国务院9月份公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供了重要参考意见。同时,文化部制定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和重点项目发展驶上快车道。我们积极推动制定出台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已有首批100家动漫企业经认定享受到财税优惠政策,第二批动漫企业认定工作现已启动。大力推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2009年3月以来,文化部先后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目前,已有23个申贷项目基本落实,涉及金额60多亿元。前不久,文化部等九部门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为借助金融资本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今年以来,广州文化产业获得建设银行等三家银行总额达210亿元的金融支持,北京文化产业获得北京银行100亿元专项授信,云南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多家银行345亿元授信。
(七)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新的进展。2009年,文化部积极推动文化系统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由管微观为主向管宏观为主转变、由主要面向直属单位向面向全社会转变。全面落实新“三定”方案,进一步理顺网络游戏、动漫、综合执法等领域的管理职能,推进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对现有的166项文化政策内容进行清理,做好废、改、立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公共图书馆法》、《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对外文化交流条例》等立法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主体和文化产品准入制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认真推动工作重心下移,主动为地方、为基层单位解决问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各地文化主管部门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转变职能。如云南省创新管理体制,整合各类资源,强化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了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北京市文化局调整并增加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处室,逐步理顺与下属单位的关系。安徽、江西等省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
(八)中华文化“走出去”方式不断创新。2009年,经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牵头建立了“对外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整合了资源,形成了合力。积极搭建促进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走出去”的平台,会同相关部委联合发布了《2009—201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2009—201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奖励了211家文化出口企业和225个重点项目。地方文化系统特别是边疆地区文化行政部门积极推进文化“走出去”,取得重要进展。如广西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的契机,大力促进中国—东盟文化产业合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态势。我们推动文化企业进军国际市场,取得明显成效。天创国际演艺制作交流有限公司以独立投资方式购买美国布兰森市白宫剧院产权,北京俏佳人传媒顺利并购美国国际视听传播有限公司,通过实施“本土化”战略抢占了国际文化竞争的主动权。
二、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在这场变革中,文化建设,特别是文化产业的振兴,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大力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必须通过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来落实和保障。我们要正确、全面地理解新形势下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我体会主要应把握以下五点:
(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随着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的到来,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更加突显。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有利于拉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有利于扩大就业和创业。可以说,抓住了文化产业,就抓住了调整经济结构的突破口。但总体上看,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仍然较弱,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仍然偏小,我们必须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大批合格文化市场主体,构建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进一步扩大内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迫切需要。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已经降到0.4以下,文化需求越来越旺盛,文化消费进入了快速增长期。据专家测算,我国目前文化消费支出总量应该达到4万亿元以上,而目前我们的供给能力尚不足1万亿元。我们必须通过文化体制改革,在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从扩大总需求、保障总供给两个方面,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性、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显著增强经济发展中文化含量的迫切需要。当今世界,经济与文化越来越融为一体,经济中的文化因素越来越重要,当一个国家的文化表现出比物质和货币资本更强大的力量的时候,当经济、产业和产品出现文化品格的时候,当这个国家的全体劳动者拥有了良好的文化素质的时候,这个国家的经济才能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才能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持续创造财富的能力。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力度,更加有效地激发文化发展创新的活力,更强有力地促进文化与经济的融合,更充分地发挥文化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不断增加经济发展中的文化因素,为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提高文化领域自主创新能力的需要。高新科技成果的应用,促进了传统产业的升级,催生了一系列新兴的文化业态,使文化产品的创造和传播更加高效便捷,内容更加引人入胜,形式更加丰富多样。只有实现文化与现代科技的融合,才能为我们在文化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新的动力。但目前我国与科技结合的新的文化业态刚刚起步,传统的文化产品科技含量偏低,缺少文化素质与科技素质兼备的复合型创意人才,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有利于文化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大力推进文化与现代科技的结合,利用先进技术培育、发展和传播先进文化。
(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拓展国际发展空间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扩大,文化魅力日益显现,中国逐渐成为世界关注的重点,为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提供了新的机遇。但是,当前我们“走出去”的规模、质量和水平与我国日益提高的国际地位和大国形象还不相适应。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大力推动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在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的同时,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在加强官方文化外交的同时,大力加强民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实现官民并举;在大力促进国有文化企业走向国际文化市场的同时,大力鼓励民营文化企业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的竞争;在培育有实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的同时,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在海外拓展业务,开展兼并、合资、合作,加快本土化进程;在提高对外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同时,更加注重传播手段的建设和创新,提高中华文化的影响力、亲和力和国际竞争力。
三、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奋力夺取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的新胜利
当前,文化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文化系统一定要按照中央确定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实现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务求取得决定性进展,为全面完成文化系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促进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基础性工作,必须毫不放松地加以推进。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规范转制,做到真转真改,为全国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发挥示范效应。文化部将对转制单位进行考核,把转企改制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四家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二是要按照中央关于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全力推进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和文物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紫禁城出版社等文化部系统出版社转企改制。三是推进全国文化系统全面开展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走集约化、规模化道路,通过积极的产业政策和有序的市场运作,促进文化企业快速成长。四是深入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大力发展演艺、动漫、文化娱乐、游戏等重点文化产业,推动实施一批具有示范作用和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着力提高我国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竞争力。
(二)深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着力培育演艺领域新型市场主体。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是文化体制改革全局中的重点领域,是文化系统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今年,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宣部、文化部联合下发的国有院团改革指导意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大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试点工作力度。要确保今年基本完成已确定的试点院团转企改制任务。同时,选择试点工作基础较好、自身有积极性的地区,开展省域国有文艺院团全面转企改制试点工作。二是落实和完善国有院团转企改制各项配套政策,确保院团转企改制后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并通过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等予以支持,大力改善转企改制院团生产经营基本条件,重点落实为转企改制院团配备相对固定演出场所的要求。三是统筹推进城乡演艺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基层院团转企改制试点工作,加强政府扶持,培育市场主体,着力探索农村基层演艺服务供给的新方式。四是总结推广民营院团发展的先进典型经验,完善扶持政策,促进形成以国有院团为主体、多种所有制院团共同发展的演艺市场格局。五是办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培训班,对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改革办主任、转制院团负责人进行轮训。六是与相关部门合作,推动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志愿者到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从事演艺服务,探索建立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群众的文化援助机制。
与此同时,我们要继续深入推进保留事业体制的少数院团的内部机制改革。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院团,包括国家直属院团和一些重点保护的剧种,如京剧、昆曲,一些市场需要逐步培育的高雅艺术如交响乐、芭蕾舞等,要按照“国家扶持、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方针,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深入推进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内部机制改革,建立起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分配制度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流动机制,建立起以观众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为目标的院团经营管理机制,在面向群众、面向市场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实行以上体制机制的,只能是少数院团,必须明确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推动更多的一般院团转企改制。
(三)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意见》精神,年底前完成副省级及副省级以下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工作。二是总结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经验,建立协调有序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完善信息通报、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区域协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要尽快统一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标志、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建立综合执法数据库,推广综合执法办公系统。
(四)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着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支撑,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保障。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继续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二是强化基层、夯实基础,抓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基层文化阵地缺乏、设施老化、无法正常运行等问题。三是推动公益性单位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做好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的免费开放。
(五)积极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不断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积极创新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思路和方式,是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是文化体制改革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积极探索市场和商业的运作方式,大力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文化“走出去”。积极培育大型文化中介公司,形成一批跨国经营的外向型文化企业。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推动重点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走出去”。二是加快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推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化精品,努力提高我国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提高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际文化市场上的竞争力。三是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对外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中央与地方、国内与国外协调机制的作用,积极构建政府交流项目与民间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工作网络,不断扩大文化“走出去”的规模、层次、效益。
同志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顽强的斗志,推动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