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和文化部党组部署,文化部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主要任务是考察学习张家港市“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典型经验,总结交流示范区创建工作,部署下一阶段任务。刚才,江苏省副省长曹卫星同志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张家港市、苏州市、江苏省文化厅的领导都作了很好的经验介绍,专家也作了精彩的点评,我听了很受启发,很受教益。下面,我也就张家港市“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经验和示范区创建工作谈几点意见和体会,供大家参考。
一、江苏省张家港市“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模式为示范区创建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新鲜经验
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明确了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是党的工作一条主战线、践行科学发展观一个主阵地、推进“两个率先”一支主力军的工作定位,在全省上下营造了高标准、高质量谋划和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苏州市委、市政府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把示范区创建作为打造“文化苏州”城市品牌的重大机遇,用改革破解新难题,用创新谋求新突破,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江苏省委、省政府和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张家港市以高度的文化自觉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尤其是在苏州市成为国家首批创建示范区之后,张家港市立足城市化进程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改革创新,在社区以下合理划分“文化网格”,组建“网格文化员”队伍,实行“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和蔡武部长的充分肯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同志批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繁荣发展文化的重要任务,张家港创造的‘网格化’文化服务模式的经验值得总结。”文化部部长蔡武批示:“张家港市‘网格化’文化服务模式是观念创新、机制创新的典型,深入研究、总结其经验并作出评估,在文化系统宣传,对提高和完善地方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与质量有重要作用。”按照中央领导和蔡部长的批示精神,公共文化司司长于群又专门带队到张家港市进行了深入的调研。通过调研,感到张家港市“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有特色、有成效,是在示范区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典型,对示范区创建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现了普惠均等的公平理念。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平等分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是每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赋予人民群众有尊严的生活及实现文化公平的基础。张家港市“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以惠及全民为出发点,运用“网格化”组织模式开展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有效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实现了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尤其是通过畅通服务信息、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把本地人口、特殊人群、外来务工人员等全部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范畴,并针对农民工、大学生、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定向文化服务,有效保障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享有权,鲜明体现了普惠均等的文化公平理念。实践证明,只有以超越局部和特殊利益的公平正义为导向,以公共财政为支撑,建立一个受法律政策保护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才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二)“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现了以服务质量和效益为本的效率意识。去年3月,刘延东同志在《文化部关于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原则同意通过示范区(项目)创建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望在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上下功夫,务求实效。”张家港市在实施“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过程中,建立起了五个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即公益性文化单位与文化网格一对一辅导机制、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体系化群众文化活动带动机制、“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机制以及网格、村(社区)、镇、市之间的联动机制,从而实现了五个转变,即文化部门从“唱主角”到“抓协调”转变,公益性文化单位从“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转变,公共文化资源由“分散”向“一体”转变,文化服务方式从“单一供给”向“多元供给”“交互供给”转变,人民群众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转变,有效保证了公共文化服务的优质高效,发挥了公共文化服务的综合效益。
“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实践生动说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发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功能,必须把质量和效益作为衡量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生命线,作为衡量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基本标准,时刻强化以服务质量和效益为本的效率意识。
(三)“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现了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文化参与精神。张家港市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通过建立“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的志愿参与机制、需求反馈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和群众评价机制,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评议,激发了基层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热情,增强了公共文化服务活力,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有效落实了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文化参与精神,取得了很好成效。这生动说明,人民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最深厚的力量源泉,必须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发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为广大群众参与文化建设提供广阔舞台,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创造、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四)“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现了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的示范区创建精髓。创新是人类进步的灵魂,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活力之源。“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是张家港在破除传统观念,深入研究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形势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建立起聚焦基层、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工作链条,形成的富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成果。纵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近些年来的发展变化,创新、突出特色是贯穿始终的一根红线。我们谋划和实施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重要目的就是通过推动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发挥创建示范区在全国的示范带动作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必须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忽视创新,就背离了示范区创建的初衷,就无法达到创建目标。推动示范区创建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
在这次会议上,长沙、成都也将介绍他们的示范区创建经验,杭州、昆明、嘉兴、上海等地也提供了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这些经验都是结合本地实际,破除旧的思想观念,改变旧的工作套路,推出的重要创新举措。各级文化部门和各创建示范区要认真学习借鉴张家港等地公共文化服务的思路、机制、做法和经验,同时更要学习其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的精神实质,尤其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基础条件,找准突出矛盾和关键环节,通过实践探索和制度设计,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
二、正确把握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深化对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认识
当前,我们处在一个重要而特殊的历史时期。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不确定、不稳定、不安全的因素不断增多,国际和地区的热点此起彼伏,领土争端形势严峻,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从国内看,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社会转型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速放缓,各种热点、难点增多,许多矛盾叠加出现。可以说,在这种复杂的形势下,文化的作用和影响比以往任何时刻都广泛而深刻,必须要注重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用文化引领方向、凝聚共识、团结力量、增强信心、化解矛盾,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逐步找到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文化改革发展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全局中,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支点和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文化部党组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文化部的重要工作,我们多次强调,政府文化部门第一位的责任,就是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到2020年,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要求,文化部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更加重视,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了文化事业发展的热潮。
整体上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部门的努力,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快速发展,已进入了整体推进、科学发展、全面提升的新阶段。但相对于教育、卫生、科技等其他公共服务,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相对滞后,还面临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加快解决。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就是文化部、财政部在全面总结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验,深刻分析当前面临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都明确要求“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示范区(项目)创建已经由部门行为上升为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国家层面的重要战略部署。
今年3月至5月,文化部、财政部组织16个督查组对各省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中期督查。部党组的多位同志亲自带队进行督查,从督查情况看,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普遍关注和高度重视,许多创建示范区将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抓手、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表现出强烈的创建热情,有效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跨越式发展,初步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形势令人鼓舞。比如,文化事业费投入大幅增加,粗略估算,首批中央财政3.05亿元示范区创建补助资金撬动了31个城市财政资金投入超过100亿元,部分创建示范区2011年文化事业费投入比2010年翻了一番;设施建设实现大幅提速,创建工作推动了许多城市将重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列入“十二五”规划并加快施工建设,不少创建示范区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至少提速5年;突出矛盾加快解决,许多创建示范区对社会力量参与、队伍建设、资源统筹、绩效考核机制等进行制度设计研究,使长期存在的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许多创建示范区探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制度、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流动文化服务等一系列新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有效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改善了服务质量。
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创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部分创建城市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创建工作发展不均衡,部分创建城市基础薄弱,示范带动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各创建示范区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深化对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这里,我也提几点要求:
(一)示范区创建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必须作为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加以落实。示范区创建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的重要机遇;是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动员全社会力量,集中精力,整合资源,解决公共文化服务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契机。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对示范区创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加以落实。
(二)示范区创建工作是推动城市化进程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必须要城乡统筹、动态推进。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2011年城市化率已经达到51.27%。城市化是经济转型、社会变迁和文化融合协同发展的过程,它不仅改变人口结构和经济结构,而且还催生文化形态和生活方式的剧烈变化。如何适应城市化进程,解决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以地市级城市为单位开展示范区创建,加强在“面”上的管理和调控,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要素和资源的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是探索城市化进程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一定要立足我国城市化进程,与时俱进研究和解决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城乡统筹,动态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示范区创建工作是创建示范区政府的重要职责,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根本任务,是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这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应以政府为主导。创建示范区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各创建示范区党委、政府对文化部、财政部、当地省(区、市)人民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郑重承诺。示范区党委、政府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负有全盘指挥和统筹指导创建工作的重要责任,要切实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四位一体”布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还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充分利用市场和社会力量,形成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合力。
(四)示范区创建工作是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必须要加强制度设计、善于开拓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重要目的,是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必须时刻强化问题意识、创新意识,对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找准突出矛盾和关键环节,坚持改革创新,通过实践探索和制度设计,形成富有推广价值的创新性制度成果,发挥在区域乃至全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对下一步创建工作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现在距离示范区验收还有不到一年时间,如期圆满完成创建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创建示范区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7·23讲话精神和十七届六中全会要求,充分认识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重要目的,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下大功夫,确保创建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一是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加快解决薄弱环节,确保全面达到创建目标。示范区创建标准规定了创建周期内必须达到的基本目标和最低要求,是文化部、财政部对创建示范区进行验收评审的主要依据。各省文化厅要根据督查组的反馈意见,组织力量对示范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会诊,强化指导和监管责任。各创建示范区党委、政府必须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对照创建标准自查差距,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薄弱环节,确保如期全面达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个动态的过程,各创建示范区要及时学习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最新精神,把中央的最新要求及时转化为创建工作内容,丰富创建内涵,保持创建工作动态发展。
二是要强化工作创新,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验。文化部、财政部之所以花这么大的力气推动示范区创建工作,决不是为了简单地“达标”,搞花架子,挂牌子。各创建示范区,就是要成为全面贯彻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战略部署的先导区,认真落实《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先行区,成为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的先进典型。示范区创建工作贵在创新、贵在形成特色、贵在示范带动。各创建示范区要解放思想,勇于破除固有观念和工作模式的束缚,积极探索新模式、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努力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研究,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我们多次讲,示范区创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把创建实践和制度设计紧密结合,推出一批能够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的具有普遍示范意义的制度成果。制度设计研究是示范区验收的前置条件,各创建示范区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制度设计研究工作。要根据创建时间安排,强化专家力量,加快推进制度设计研究;要把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尽快运用到创建实践之中,进行检验、修正和完善,转化为可操作的政策措施;要对创建实践经验进行提炼,总结为解决问题的思路、模式,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制度性政策、文件和工作机制。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和各省文化厅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创建示范区制度设计研究的指导,把比较成熟的制度设计成果转化为更高层次的政策措施。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体系化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全国宣传部长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会上,刘云山同志就讲,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要在完善服务体系上下功夫。我们开展的示范区创建不是某个部门的单独行为,也不是某项工作的单兵突进,必须要有全局观念、整体思路、系统化举措。各创建示范区党委、政府要根据各部门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全市各部门力量的协调联动,形成创建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平台作用,坚持“硬件”与“软件”并重,立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五个子系统,把中央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基层文化队伍培训、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等各项部署统筹考虑、系统推进,探索形成体系化推进创建工作的有力抓手,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五是要加强工作交流,形成互比互学互超的浓厚氛围。示范区创建不能闭门造车、自我满足,必须要有开阔的胸怀、开阔的视野、开阔的思路,要有“同强的比,向高的攀,跟快的赛”的“比学赶超”精神。在中期督查工作中,我们安排各省文化厅负责同志和创建示范区文化局长参加跨区域督查,推动大家相互交流、比较、学习,对大家触动很大,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经过一年的时间,各地的示范区创建工作已经步入有序推进的轨道,并初步取得成效,这种情况下,各创建示范区要强化比较意识、自省意识、学习意识,互走互比互学,加强交流,查找差距,互相学习借鉴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就遇到的问题、难题进行交流,求得破解的办法。
六是各省文化厅要加大对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切实承担起督导、检查和经验推广责任。江苏、浙江等部分省份已经陆续开展省示范区创建工作,形成了省、市、县层层推动创建的良好氛围。山东、四川、重庆、陕西等地也计划在本省(市)开展创建工作。北京、湖北、云南等省市文化厅(局)还对创建示范区给予资金支持。在下一步的创建工作中,各省文化厅要切实承担起在示范区创建中的职责,加大督查和指导的力度,对示范区创建过程中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发挥创建示范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同志们,当前示范区创建正处于攻坚阶段,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大家一定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杨志今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