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近10年来看过的最好的演出之一。”马来西亚霹雳州的一位议员日前在看过到此巡演的中国山西一家院团带来的舞剧《千手观音》后这样说。之所以给出如此高的评价,与当地多年被冠以“文化沙漠”的名号不无关系。同为“走出去”,为“沙漠”送“绿洲”,与到一些所谓的“艺术圣殿”进行“自我肯定、自我吹嘘式”的演出相比,变得更加交心和走心,也让台上的文化诠释更具尊严和传播力。
“走出去”并非走出国门、跨过国界进行演出这么简单,而应有着具体走到哪里、要达到什么目标的深度思考。是到某些知名城市完成一场形式上好看,却在当地演出市场掀不起半点涟漪的演出,还是甘愿深入那些无法带来荣誉附加值的地方,让不普通的演出长久地留在当地人的心田?毫无疑问,本着民心相通的使命,后者让文化“走出去”变得更加掷地有声。
文化“走出去”的目的不是为了自我贴标签,然后出口转内销,谋取功利和虚名,而是要让我们的文化产品承担更多的价值。文化是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沟通的重要桥梁,文化“走出去”则是要让包括音乐、舞蹈、戏剧、美术、影视等在内的艺术样式,成为国与国之间相互交流的载体,成为各国人民加强了解与合作的重要载体。
有专家指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的文化维度和思想高度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单向的中国文化“走出去”,而是旨在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诸多文明在当代世界的相互交流、互学互鉴中实现历史性的共同复兴。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的文化“走出去”应该少一些浮华、多一些质朴和亲近,因为,“走出去”正在扩大着中华文化的“朋友圈”,夯实着各国协同合作的情感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