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起,“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相继提出,“一带一路”逐渐成为国家级顶层战略。这一伟大构想以准确研判目前国际国内形势为基础,借用古代“丝绸之路”广为人知的历史性符号,充分依托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及双多边机制,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各领域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在此背景下,以文化交融为主旨的“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应运而生。经过近三年的规划筹备,2016年10月,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即将全面启动,联盟的成立开创了“文化先行”引领“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新局面。
2100多年前,中国汉代张骞出使西域,开辟出横贯东西、连接欧亚的贸易通道。1877年,德国地理学家斐迪南·冯·李希霍芬在其出版的《中国》第一卷中首次提出了“丝绸之路”的概念,并在地图上进行了标注,这一术语后来被广泛采纳并沿用至今。海上丝绸之路比肩陆上丝绸之路,是开始于2000多年前,由当时一系列港口网点逐渐形成的辐射亚洲、非洲和欧洲的国际性贸易网络,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古代丝绸之路是沿线各国共同进行经济贸易发展的产物,但丝绸之路的逐渐成熟,客观上开启了中国与沿线国家文化交流的新纪元。
通过丝绸之路,文化、宗教的交流融合进程空前加速,深刻地影响了沿线各国的生活方式及价值理念。如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通过丝绸之路陆续传入西方,成为欧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必要前提;而近代西方天文学、数学和医学等知识,则是通过海上丝绸之路传到中国的。在宗教传播方面,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摩尼教和道教等均借助丝绸之路进行广泛传播,东晋法显法师和唐朝玄奘法师的传奇便成为最为生动的例证。在文化艺术上,中亚地区于公元3~8世纪时形成了一些艺术中心,其作品呈现兼具东西方文化的特点。自魏晋至唐朝,西域音乐持续对中原音乐有所影响,如“五旦七调”理论的开创及“苏祗婆琵琶八十四调”“燕乐二十八调”的最终形成等。明代郑和七次下西洋则将中华文化通过海上丝绸之路传播到南亚、西亚、欧洲和北非地区,特别是对于福建妈祖文化在南洋的广泛传播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摄影:詹铧)
因此,古代丝绸之路不仅是中国与欧亚非各国之间商业贸易的通道,更是沟通东西方文明的桥梁,在推动东西方思想交流、文化交融、人类文明多样化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正是在丝绸之路的引领推动下,世界开始了解中国,中国开始影响世界。在新的历史时期,继承和发扬古代丝绸之路的文化价值,积极发挥文化艺术的桥梁作用和引领作用,是加强沿线各国、各领域、各阶层全方位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手段与必然选择。
联盟建立的背景:“一带一路”的文化维度
2013年9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重要演讲,首次提出了“加强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倡议;同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重要演讲时明确提出,中国致力于加强同东盟国家的互联互通建设,愿同东盟国家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作为“一带一路”倡议构想的纲领性文件,其中明确表示:“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促进沿线各国经济繁荣与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世界和平发展,是一项造福世界各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并指出要开创“人文交流更加广泛深入,不同文明互鉴共荣,各国人民相知相交、和平友好”的良好局面。所以,“一带一路”倡议构想的成功实施,不仅包含经济贸易以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硬件”,更包括各沿线国家和文明交流互鉴的“软件”。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文化交流与合作虽然生发于无形,但它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民意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认清“一带一路”倡议构想的文化内涵,积极发掘沿线国家深厚的文化底蕴,从文化的维度扩大交往、连结民心,从而促进各项事业协同发展。
联盟的缘起:打造新模式、探索新机制
2013年底,“一带一路”倡议构想刚刚提出,“文化央企”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结合旗下“中演院线”在国内剧院连锁经营领域内数年积累的经验,提出了建立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这一设想。设想一经提出便获得了各方面的极大关注,成为“一带一路”框架下文化发展机制创新和国际化平台建设的崭新探索,随后得到了国家文化部的认可与大力支持。
这一由企业为发起主体,以沿线国家重要文化艺术中心为主要联结平台,以文化艺术资源为内容支撑的创新性文化发展模式,暗合了后来《愿景与行动》中表明的“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各类企业的主体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府的作用”的发展方向,并印证了“以人文交流为重点,突出务实合作,形成更多鲜活的合作范例”的重要性。
显然,这种发展模式的探索基础是近年来我国对外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和文化开放程度的加深,对外文化交流的形式越来越新颖、内容越来越精良、影响越来越广泛。我国与丝路沿线大部分国家都签署了政府间文化交流合作协定及执行计划,与不少沿线国家都互办过文化年、艺术节、电影周和旅游推介活动等,在不同国家多次举办了以丝绸之路为主题的文化交流与合作项目。这些成果都对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的建立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与此同时,联盟的发展还吸收借鉴了国内演出院线行业成功模式的经验。2009年底开始组建的中演院线是国内领先的剧院连锁经营机构,目前已拥有包括11家直营剧院在内的来自27个省(市、自治区)的60家成员单位,共有坐席数超过11万个,年演出场次超过4800场,年观众总量超过400万人次。近年来,中演院线始终致力于完善剧院经营产业链,相继开展为大中型剧院与专业型剧场提供建筑设计咨询、经营策划、内容供应与市场营销的一条龙服务。
以此为平台和契机,联盟将逐步在相关区域形成“横贯东中西”的文化合作走廊,从传统的“双边点对点”合作模式向“多边点带面”合作机制转变,从单一的演艺合作向融合文化艺术、科学教育、体育旅游等周边产业领域发展,不仅有助于提高我国及丝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贸易的整体水平,有助于推动我国西部地区和沿海地区文化市场发展和对外开放进程,更有助于全面深化丝路沿线“民心相通”的良好局面,整体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并保障文化安全。可以说,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就是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打造新模式、探索新机制的生动案例。
联盟的运营:互利合作迈上新高度
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是以沿线国家主要剧院和相关文化艺术产业主体为载体而联结成的国际化综合性产业平台,旨在不断提升各成员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艺术水平,为区域合作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联盟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只有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积极推进沿线国家文化艺术发展战略和资源的相互对接,以创新形式使亚欧非各国主要文化艺术机构联系更加紧密,互利的合作才能迈上新的高度。
共享资源,增加内容核心竞争力
联盟作为一个多元化、开放性的平台,其核心竞争力就是在此平台上可获得的优秀演艺、展览、文化艺术活动资源,以及由这些资源派生出的更大规模效益。每个成员不仅是资源的享用者,也是资源的发掘者和提供者,不仅是联盟内活动的参与者,更可以成为发起者和组织者,这便可以有效地“各取所需”,兼顾各方利益。
从资源层面来看,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有大量而丰富多元的文化艺术产品,以及尚未被开发成为产品的资源素材,这些宝贵的产品和资源能够帮助广大观众更好地认识世界文明的多样性,从而增进了解和友好交往,而这种多样性也是保护及促进世界文化艺术生态良性发展的关键。
从参与主体层面来看,成员所处地区之间的不同市场规模、不同文化基础、不同艺术偏好,既提出了差异化发展格局的挑战,也促使联盟必须提供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高品质多样化产品以满足各类需求。如联盟成员之中既有诸如英国伦敦南岸中心、广州大剧院这样世界知名的艺术圣殿,也有国际化程度较低、提升空间巨大的发展中剧院;既有匈牙利布达佩斯艺术宫、乌克兰国家大剧院、西班牙马德里皇家剧院这样艺术门类齐全的综合性文化艺术中心,也有俄罗斯圣彼得堡国家卡贝拉音乐厅、立陶宛国家话剧院这样专注于某一类演出的专业性剧院;更有诸如法国国立剧院联盟、欧盟“一带一路”欧中文化旅游委员会这样具有相当规模体量的成员加入,使得无论从区域合作的广度还是资源产品供给的丰富性上都有更多可能。
需要指出的是,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将是一个常态化提供资源和信息的交互平台,将长期组织开展优秀文化艺术产品巡演、巡展和互访等活动。但为了集中打造丝绸之路文化艺术品牌,突出平台的整体集聚效应,联盟今后将推出两年一度的“丝绸之路剧院联盟文化艺术节”活动,遴选各成员推荐的优秀文化艺术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同时将剧院联盟作为一个整体对外推介,从而吸引更多区域内外观众及相关机构参与其中。
共建渠道,“线上”“线下”同步打造
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的有效载体便是作为公共文化空间和优秀文化艺术展示平台的剧院,而剧院作为演艺产业链的中间环节,承载了上游艺术生产及下游营销票务的集聚功能,其重要性不言自明。在形容古代丝绸之路的形成时,有人曾形象地用“凿空”一词表示开拓渠道的艰辛,而今天的剧院联盟则是串起沿线国家现有的一个个文化艺术平台,使之成为多向度的线下高速通路。由于区域性市场差异及物理运输等原因,通过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和细致规划,这些平台之间规划越清晰、线路越优化,巡演、巡展活动的开展就越便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成本优势便越明显。这种以实际运营为导向的“点线面相结合”的思路,也将反过来影响艺术生产和文化产品供给的方向。
在共建线下渠道的同时还应着力打造线上渠道,这才符合信息化时代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首先,联盟可以尝试探索建立统一可查阅的信息化数据平台,内容包括演展产品资源、成员单位信息、专业人员数据库等;其次,各联盟成员应加强关于文化演艺市场及产品的信息沟通,推动沿线各国的优质文化资源互换和共享,建立常态化的联盟信息沟通及协调机;第三,应持续扩大联盟内各类人员的交流与互访,各联盟成员可依托本单位资源与优势,创造便利条件,方便联盟内管理、技术、创意、制作、营销人员开展广泛深入交流。加强联盟与各成员所在国相关机构的合作,不断拓展联盟业务范围及类型,共同举办各类文化从业人才培训班,并研究世界及区域行业发展趋势,为沿线国家文化艺术务实合作提供智力支持;第四,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联盟可以利用云计算、物联网、虚拟现实、远程沉浸等技术手段组织联合研发,为成员提供虚拟场馆展示、虚拟艺术生产、档期自动匹配优化等信息化增值服务。以期通过线上渠道的共建,整体提升联盟成员文化艺术信息化、科技化、集约化发展水平。
共制内容,着力跨文化原创产品开发
众所周知,文化艺术的水准最终通过产品来呈现,而文化艺术产品的原创能力则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其竞争力和影响力。所以,我们一方面要依托联盟平台加大沿线地区既有文化艺术产品和文化资源的开发力度,以丰富产品的供给总量;另一方面,要在联盟平稳运行后,着力开展原创产品制作,特别是在有国际水准的跨文化原创产品制作开发方面进行努力,不断提升联盟内文化艺术产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有效推动联盟内各主体实现资源共享。通过优秀的跨文化原创产品开发,我们可以更好地发挥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把“中国梦”同丝路沿线各国家各地区人民追求发展、追求幸福的美好愿望结合起来,深入促进“民心相通”,从而提升我们的国际文化话语权和影响力。
共赢市场,提升所在区域产业化水平
联盟的另一项任务就是共同做大市场,提升区域产业化水平。文化市场的发展,一方面要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要靠这些主体对消费者进行引导和培养,这就要求我们准确分析需求和供给的动态变化。可以预见的是,联盟的运作模式能够有效地消除信息壁垒,降低项目运营成本、提高收益,有利于促进优秀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改善与发展沿线国家文化产品流通组织和流通方式。与此同时,联盟及各成员将积极争取各国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联盟发展和区域合作的大力支持,推动现有资源向剧院联盟进行倾斜,不断开拓新型资源,为各联盟成员的共同发展与合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演艺产业链下游,联盟将在宣传推广、营销渠道建设、观众服务方面发挥各成员优势,提升整体品牌影响力和号召力,寻求各成员及其优势文化艺术资源的相互宣传和特色推介,增强各国民众对上述资源的了解,为联盟成员创造便捷条件,推广其所在国的优秀文化艺术。联盟还将组织成员联合参加国际知名的文化艺术类展会和相关节庆活动,并借助各成员自有平台举办各类推介会和展示会,加大剧院联盟的整体宣传力度。
在联盟成熟运营后,还可以抓住一批后发国家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立项的契机,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参照其他行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成功经验,集合相关成员资金、专业人员等优势资源,探索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及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在这一领域的实践,以进一步增进相关成员之间的互信与融合,建立更为高效务实的双边及多边合作机制,推动优秀文化艺术项目集成运营,从而共享“一带一路”及剧院联盟发展机遇。
联盟的意义:创新与开放
服务国家文化、外交发展大局,是“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文化发展的创新亮点
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的成立与发展,根植于我国文化、外交整体事业的快速发展基础。自2013年底开始,剧院联盟在策划筹备过程中,相继借助依托了许多我国主导或参与的国际级、地区级现有机制或重要活动,例如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10+1”机制、中阿合作论坛、中国-中东欧“16+1”机制、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2015“中英文化论坛”等,有效地扩大了影响,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未来,逐步成熟的剧院联盟将继续深化与丰富在现有机制框架下的文化艺术合作内容,从而成为“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文化发展的创新亮点,以“民心相通”有效服务“一带一路”整体战略构想实施。
助力我国文化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是整合利用文化系统优势资源的又一抓手
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目前已被列为国家文化部“一带一路”工作重点项目,这是其发挥“文化先行”优势,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推动我国同沿线国家在文化领域交流合作的又一重要举措。联盟在发展中将依托我驻外使领馆文化处(组)和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的重要作用,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飞速发展的世界性全局布局进程相协调,与现有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和年度执行计划相适应,做好存量、开发增量,推动优势资源不断向这一创新性平台集聚。
引领艺术生产方向,是检验和推进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试金石
联盟将以其外向型、集约化的平台运营模式,促进国内文艺院团艺术生产方向的转型,使之进一步提高创作积极性,生产出更多适销对路的“弘扬丝路精神、凝聚区域力量、传播中国价值”的优秀文艺作品,向国际化、市场化、巡演化、常态化迈进。联盟的发展也将有效激活产业潜能,为我国文化艺术产品走向国际社会,为快速形成“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常态化平台,发挥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作用。剧院联盟将通过优秀文艺作品逐渐成熟和规模化的推广与运营,助力文化体制改革大局,使得越来越多的国有文化企业成为国际化的合格市场主体,并促进文化企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探索地区文化新型合作模式,是促进和实现世界文化艺术多元均衡发展的助推器
“一带一路”倡议构想的实质就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将自身的产能优势、技术与资金优势、经验与模式优势转化为市场与合作优势,实行全方位开放的创新实践。这种开放是自觉自愿、平等均衡的,旨在建立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同样地,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也强调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将秉持丝绸之路“求同存异、兼容并蓄”的精神,采取一种灵活性高、适用度广、可操作性强的模式,与所有成员一道协同推进联盟建设,探索地区文化新型合作模式。
另一方面,在文化全球性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丝路沿线国家文化主体之间实力不均衡、信息不对称的现实客观存在,这造成了各国家地区文化发展程度差异较大、文化抗冲击能力不同,文化传统、文化资源特别是文化价值观和文化创造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与制约。联盟的建立与发展,因其开放型与包容性的发展理念和多元化、集约化的运营模式,能够有效缓解和遏制文化侵略和文化殖民行为,对保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文化主体有着积极的意义,这也有助于促进和实现世界文化艺术多元均衡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