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成员机构负责人,于2016年10月在中国北京、敦煌相聚,并于10月21日在北京举行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启动仪式暨研讨会。我们共同体认到,丝绸之路是沿线各国共有的宝贵财富,也是文化艺术共同发展的重要资源。
二、为进一步增进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文化艺术合作,我们一致响应并积极参与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相关工作,以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文化演艺市场信息沟通与合作,推动沿线各国的优质文化资源互换和共享,建立常态化的联盟信息沟通及协调机制,积极推进沿线国家文化艺术发展战略的相互对接,让古老的丝绸之路焕发出崭新的生机活力。
三、我们一致承诺,联盟成员将共同致力于推动区域内相关文化艺术资源的共享与合作开发,生产和挖掘出更加具有丝路特色、民族特质和全球视野的优秀文化艺术产品,并优先在相关区域国家和地区间开展巡演、巡展、互访及其他活动。我们一致认为,优秀行业人才是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深化文化艺术交流合作的基础。我们欢迎联盟成员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及类型,共同举办各类演艺从业人才培训项目,并研究世界及区域行业发展趋势,为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文化艺术务实合作提供智力支持。与此同时,我们将共同发起并致力于“丝绸之路剧院联盟文化艺术节”等品牌交流合作平台的搭建。
四、我们一致认为,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是一个开放、包容的文化艺术交流机制。联盟欢迎更多剧院、艺术院团、演出经纪机构等文化主体加入。同时鼓励成员间建立更加高效务实的双边及多边合作机制,探索新型合作模式,共享联盟发展机遇。
五、我们一致同意,由理事长单位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拟定《“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第一阶段行动计划及项目清单(2017-2019)》,提交各方酝酿,并于下次联盟理事会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