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多年前,亚欧大陆上勤劳勇敢的人民,探索出多条连接亚欧非几大文明的贸易和人文交流通路,后人将其称为“丝绸之路”(包括“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千百年来,沿线各国加强交流、加深往来,为增进国家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区域国家的繁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薪火相传。
进入21世纪,在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为主题的新时代,面对纷繁复杂的全球经济形势和地区局面,传承和弘扬丝路精神更显重要和珍贵。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响应。
丝绸之路是沿线各国共有的宝贵财富,也是文化艺术发展的重要资源。加强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间的文化艺术合作,对于促进各国全方位发展与地区的和平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增进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在中国国家文化部的支持和指导下,倡议发起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推进沿线国家文化艺术发展战略的相互对接,让古老的丝绸之路焕发崭新的生机活力,以新的形式使亚欧非各国主要文化艺术机构联系更加紧密,互利合作迈向新的历史高度。
一、开展联合运营,推进“丝绸之路剧院联盟文化艺术节”等大型系列活动
(一)共同打造丝绸之路文化艺术品牌,推进两年一度的“丝绸之路剧院联盟文化艺术节”活动,将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作为整体对外推介,吸引更多区域内外观众参与其中。将定期开展优秀文化艺术产品巡演、巡展、互访等活动。
(二)加大“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文化艺术产品的开发力度,在丰富产品供给总量的同时,特别在有国际水准的原创产品制作开发方面努力,不断提升联盟内文化艺术产品的吸引力,推动联盟内各主体实现资源共享。
(三) 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联合参加国际知名的文化艺术类展会和相关节庆活动,并借助各成员自有平台举办各类推介会和展示会,加大剧院联盟的宣传力度。
二、扩大人员交流规模,提升联盟成员文化艺术集约化发展水平
(四)各联盟成员将加强文化演艺市场信息沟通与合作,推动沿线各国的优质文化资源互换和共享,建立常态化的联盟信息沟通及协调机制。
(五)持续扩大联盟内各类人员的交流与互访,各联盟成员将依托本单位资源与优势,创造便利条件,方便联盟内管理、技术、创意、营销人员开展广泛深入交流。
(六)加大各联盟成员及其优势文化艺术资源的相互宣传和推介,增强各国民众对上述资源的了解,为联盟成员创造便捷条件,推广所在国的优秀文化艺术。各联盟成员将相互协助,为其他成员在本国举办宣传推广及演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七)积极争取各国政府主管部门对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发展和区域合作的大力支持,推动现有资源向剧院联盟进行倾斜,不断开拓新型资源,为各联盟成员的共同发展与合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深化双边与多边合作,提升文化艺术交流品质
(八)增进各联盟成员之间的互信,建立高效务实的双边及多边合作机制,推动优秀文化艺术项目集成运营,探索新型合作模式,共享联盟发展机遇,共同应对困难和挑战。
(九)加强剧院联盟与各成员所在国相关机构的合作,不断拓展剧院联盟业务范围及类型,共同举办各类演艺从业人才培训班,并研究世界及区域行业发展趋势,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艺术务实合作提供智力支持。
(十)努力提升文化交流品质和观众满意度,消除由于文化习惯、宗教背景不同造成的负面影响,共同提升文化服务保障水平。
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建设是开放的、包容的,欢迎沿线各国相关文化艺术主体积极参与。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愿与所有成员一道,不断充实完善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的合作内容和方式,共同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积极对接各成员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发展规划。丝绸之路是一条互尊互信之路,一条合作共赢之路,一条文明互鉴之路。只要各成员和衷共济、相向而行,就一定能够谱写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建设的新篇章,让沿线各国人民共享文化艺术发展的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