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徐鹏飞)
对网络剧的行政监管是一种必要的底线管理,而建设健康有序的网络剧精神家园,最终要靠网络剧主创群体的内生动力
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电子商务模式的建立,近两年网络剧异军突起,使得文艺生态的面貌与格局为之一新。但是,由于准入门槛低,趋之若鹜者众,为了博取资本方的关注,不少网络剧匆匆上线,给人一种有数量、缺质量,有热度、缺尺度,有市场、缺气场的印象。
作为新近兴起的艺术形式,网络剧目前可谓处于“井喷”阶段,既有蓬勃的活力,也有不成熟、不规范的阶段特点。表现之一是不少网络剧创作者和网络播出平台缺乏底线意识,为追求刺激、“极致”的收视效果,在题材、尺度和价值观上同现有法律法规“打擦边球”。比如少数网络剧中频频出现粗口、宣扬暴力、宣扬封建迷信等内容,并由此形成了“破窗效应”,容易造成谁胆大、谁更“重口味”,谁就越能获得观众关注的不良示范,这对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以及成熟的产业环境都是一种严重的伤害。尤需重视的是,网络剧的观众以青少年为主,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不稳定,一些过分消极、负面的信息将会侵蚀他们的精神世界,对他们的人格成长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守住内容底线,无论对网络剧产业健康发展还是产生积极社会效应来说,都是现阶段网络剧行业的必要坚守。也只有守住底线,网络剧才能获得更加良性的成长基础与生存空间。
对网络剧的行政监管是一种必要的底线管理,而建设健康有序的网络剧精神家园,最终要靠网络剧主创群体的内生动力。如果网络剧生产者仅仅将视线停留在“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上,那么说明我们离健康积极的网络剧生态环境还相去甚远。我们要善于激发网络剧生态的新陈代谢功能,使其良性成长。其中,在完善网络剧准入规则的前提下,至少应该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以评奖等方式为网络剧指明前行方向,鼓励良性有序的市场竞争,鼓励精品脱颖而出。二是将以往成功的文艺成果创建机制辐射到网络剧领域,在尊重新媒体属性的前提下,催生出多样式、多体例、符合文艺规律的优质网络剧内容。三是鼓励文艺名家积极参与网络剧创作和评论,丰富网络剧的文化构成。通过这三方面的结构性调整,优化现有网络剧生产环境,推动优秀作品的大量产生。
数字化技术媒介开启了多介质转化、跨时空表达、多媒体互动的新格局,新颖的交互性传媒体验使旧有的传播语汇被打破。然而,无论信息的承载介质如何不凡,喧嚣退去时,焦点终将凝聚在文艺内容的审美价值上。就目前而言,网络剧尚处在媒介属性开发的初级阶段,互联网行业乃至内容生产者仍关注于技术与形式层面的“震惊”效果,焦点尚未集中在内容品质的提升上,网络剧行业所特有的技术优势还没有完全转化为艺术价值优势。如果能主动缩短网络剧的发展瓶颈期,将网络剧发展聚焦在内容品质提升上,将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产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