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人的傲气世界闻名,在前不久的世界游客形象排名中,法国人被评为最差的游客之一,主要原因是他们既不愿讲英文,又盛气凌人。法国人的骄傲也许在一定程度上来源于其对自身文化的自信,而博物馆恰恰是法国文化的脊柱。当今的法国博物馆在世界同领域中具有独特的魅力,其五大国立博物馆(卢浮宫、凡尔赛、奥赛、蓬皮杜、吉美)更是家喻户晓。法国还是每年吸引游客最多的国家,其中博物馆无疑为法国获得这一殊荣立下了汗马功劳。法国五大国立博物馆2006年接待参观者数量达到2377万,门票收入、各种创收、社会捐赠等自有资金平均占到其总预算的40%。然而在十几年前,法国的大型国立博物馆曾一度为暮气笼罩,陷入入不敷出的境地,运转艰难。正是在法国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激励下,这些博物馆才终于走出困境,焕发出勃勃生机。
改革前的博物馆
在实行改革以前,法国所有的国立博物馆均归属于国立博物馆联合会。该组织成立于1895年,初衷是以联盟的形式把所有国立博物馆组织起来,通过将博物馆的收入首先集中然后重新分配的方式,在博物馆之间建立互助机制,最终达到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丰富国家艺术品收藏的目的。该联合会掌握着艺术品的收购权、博物馆收入的使用权和人力资源的管理权。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的发展,这种体制的弊端逐渐暴露,大型博物馆的盈余全都填补了小型博物馆的亏损,甚至有时盈利和亏损之间都无法平衡,以至于联合会要求提高卢浮宫的门票价格来弥补亏损,更不用说拿出多余的钱来丰富馆藏了。这样一来便形成了大博物馆养小博物馆,小博物馆吃大锅饭的局面,既挫伤了大博物馆的积极性,又抑制了小博物馆的活力,偏离了成立联合会的初衷。另外,掌握着艺术品收购权的联合会,由于长期缺乏资金,无法自主进行艺术品收藏,往往需要向政府求助。这种管理体制的不适应终于将改革提上了日程。
改革的主要内容
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博物馆的功能,发挥博物馆的作用,在法国文化部与财政部的共同提议下,法国国民议会于2003年通过了一项大型国立博物馆(主要指卢浮宫、凡尔赛、奥赛、吉美)改革的法律,并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措施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主要分为以下三部分:
1、权力下放,提高标准
在改革以前,博物馆的主要管理权力均掌握在国立博物馆联合会手中,博物馆只是执行的实体。改革以后,政府逐渐把艺术品的收购权、博物馆收入的使用权和人力资源的管理权等权力交给了博物馆。国家在赋予博物馆更多自主权的同时,减少了对博物馆的财政资助,财政投入占博物馆总预算的比例由过去的90%降到了60%左右,且对博物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博物馆紧密围绕国家的文化政策,真正成为文化发展的发动机。这些标准主要通过与博物馆签订绩效合同的方式来确立。绩效合同对博物馆的各项工作,大到接待观众的数量,小到文物照片的数字化比例,都有明确的规定。绩效合同最初以卢浮宫为试点,后来相继扩大到奥赛博物馆、凡尔赛宫等其他大型国立博物馆。权力下放的同时给博物馆规定硬性任务,使博物馆既享受自主权,也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犹如给博物馆套上了紧箍咒,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发博物馆的活力。压力之下,博物馆上上下下都动员起来,努力完成合同中规定的目标。有的还超额完成了任务,以公众接待为例,2005年卢浮宫共接待观众750万人次,大大超过了合同规定的610万人次。
2、税务改革,鼓励捐赠
改革之前,法国艺术品收藏资金来源很单一,主要依靠国家投入。2003年8月1日法国通过了一项关于企业和个人对文化事业捐赠享有税务减免优惠的法律。该法律的主要内容是,若企业出资帮助国家购买定为国家级文物的艺术品,将享有相当于其出资金额90%的税务减免优惠(免税金额最高不超过其应缴纳税金的50%);若企业出资帮助国家购买非国家级文物,则享有60%的税务减免;若法国企业为自己购买一件国家级文物,则享有其出资金额40%的税务减免(条件是这件艺术品要在法国的博物馆内展出十年,且在此期间不得再出售)。根据该法律,企业资助文物和古迹修复后也可享有一定税务减免。企业在新政策下享有税务减免优惠的程度较以往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这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对文化事业赞助和捐赠的热情,为文化事业尤其是国家艺术品收藏吸引了可观的社会资源,为博物馆筹集自有资金(即经费预算中国家拨款以外的部分)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3、对国立博物馆联合会的改革
随着大型国立博物馆自主权的扩大,国立博物馆联合会的职能也必须作相应调整。这些调整主要体现在财务和人事两个方面。在财务上,联合会不再享有对大型博物馆门票收入的使用权,但国家把给大型博物馆财政投入中减少的那部分资金,拨给了联合会,这样就提高了联合会经费的稳定性,扭转了改革前过于依靠大型博物馆门票收入的局面(9.11事件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于游客数量骤减,联合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人事上,由于大型博物馆的相对独立,改革前由联合会派往大型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在改革后归属于博物馆,这些人员的管理和工资也都由博物馆负责,从而减轻了联合会的负担。尽管联合会对大型国立博物馆的影响力减弱,但是,作为文化部的下属机构,联合会仍然是博物馆临时展览的主要组织者,且这一地位还通过相关法令得以加强。
改革之后,一些大型博物馆的性质由过去的“国家管辖权的机构”转变成“具有行政特征的公立机构”。改革的发起者、前任文化部长阿亚贡说,我们要逐渐适应这种在博物馆运营中引入市场竞争的新机制,这是国家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反映。
改革后的博物馆
在新体制下运营的博物馆比以往表现得更具活力。近些年来,法国大型国立博物馆的参观人数直线上升,自有资金大幅增长,例如:卢浮宫的参观人次由2004年的670万达到2006年的830万;凡尔赛宫的自有资金在改革后增加了87%。另外,各种临时展览层出不穷,其他类型的文化活动也明显增加。大小博物馆之间的合作得到了加强,大型博物馆还纷纷在外地开设分馆。法国博物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显著加强,有的与外国大型博物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如卢浮宫与故宫博物院),有的还计划在外国开设分馆。总之,博物馆被大大地激活了,其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促成这一系列改观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
1、战略性的工作规划——博物馆焕发活力的保证
摆脱旧行政体制束缚后的大型国立博物馆拥有独立自主的行政管理体系和资金使用权。这就使得这些博物馆在国家布置的硬性任务面前,可以根据国家的文化政策和自身的发展制定长期的、战略性的工作规划,从长计议自身发展,合理开发和利用内部资源,因而实现了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
2、经济效益观念的引入——博物馆焕发活力的根本
改革后,国家给了大型博物馆更多的自主权,同时在某些方面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博物馆应当增加研究经费和收藏经费等。为了完成国家制定的任务,博物馆就要努力筹措自有资金。与此同时,博物馆也会尽可能地降低支出,在组织活动时要计算成本,在购买办公用品时要货比三家,最大程度地发挥博物馆现有资源的价值。另外,由于门票收入是博物馆自有资金的主要来源,因此为了留住老观众,吸引新观众,博物馆还会努力改善接待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经济效益观念的引入,促使博物馆提高效率,节省资源,发挥创造力,改变了博物馆的经营面貌。
3、国家的监督和指导——博物馆焕发活力的催化剂
为了保证博物馆在自主程度提高以后,其发展方向与国家的宏观政策相协调,国家加强了对博物馆的监督与指导。通过绩效合同,政府给博物馆制定了全面、细致的工作指标。以卢浮宫于2006年与文化部签订的绩效合同为例,合同期限为2006年至2008年,内容包括改善公众接待质量,加强文物的保护与利用,提高科研能力,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现代化等四大项目,每个大项目又分成若干个小项目,这些小项目中的任务指标最终都落实到具体数字。如:在“改善公众接待质量”项目下的“观众数量”这一小项中,合同规定卢浮宫在2006年接待观众人次达到700万,其中法国本土观众215万,26岁以下观众260万,18岁以下观众135万,临时展览的举办场所——拿破仑展厅平均每天接待观众3000人次等十项具体的数字指标。绩效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这些密密麻麻的数字,乍一看上去合同就像一个数据库。正是这样的“数据库”使合同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给博物馆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规定了博物馆在各个领域的工作方向。另外,国家每年还要对博物馆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博物馆来年的工作作出及时调整。这样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促使法国大型国立博物馆想方设法改进工作,最终形成了生机勃勃、充满朝气的良好局面。
改革存在的不足
上述改革措施虽然对于激发博物馆的活力具有很积极的作用,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按照国家相关法令规定,(1)国立博物馆联合会仍掌握大型国立博物馆大部分藏品照片的版权,而且其使用价格定得较高,增加了博物馆的工作成本。(2)联合会还掌握着大型国立博物馆举办临时展览图录的出版权,造成图录价格很高,影响博物馆举办展览的经济收益。(3)博物馆每年必须通过联合会举办一定数量的展览,这样的“强迫合作”使博物馆与联合会之间经常产生摩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双方的正常合作。这些不足之处都造成了博物馆资源的浪费。某大型博物馆的高层管理人员表示,改革还不够彻底,需要进一步深入与完善。(200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