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首轮播出的电视剧《小镇大法官》,是当前行业剧创作中值得关注的一部作品。以幽默风趣的轻喜剧风格,表现严肃庄重的法治内容,这无疑是电视剧审美追求的一个鲜明特点。
电视剧中的荷塘镇法庭是行政级别最低的法庭,是中国成千上万个基层法庭的缩影。将它作为电视剧叙事的立足点,观望乡间民情世态,显然具有现实贴近性,比较容易让观众获得一种当下农村法治建设的现场感。法庭庭长王德忠等几位法官所面对的纠纷,也正是中国农村社会最常见、最具有代表性的民事诉讼——夫妻离婚后争夺孩子抚养权、子女为赡养老人互相推诿、财产赔偿问题、坟地迁移问题,等等,充满了现实生活的生动质感,有一种泥土般的朴素和鲜活。面对种种矛盾纠纷时,当事者都选择了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折射出基层社会法治意识的日渐普及,反映了社会生活日益走向法治化的必然趋势。
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离不开广大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努力和付出。电视剧生动地塑造了王德忠、姜浩、何见、彭小青、肖丽云等几位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形象,通过描绘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艺术地展现了这个群体的追求和奉献。他们的性格、年龄、学历、经历各异,但都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作为基本遵循,秉公办案,默默奉献。面对各种案件纠纷,他们的默契合作基于对法律尊严的敬重和坚守,基于对自身作为法官的使命感和担当意识的认同,而他们的执法理念和方式的不同乃至交锋,则折射出了对于何谓法治精神以及如何才能更有效地执法的理解上的分歧。随着剧情的发展,在具体的办案实践中,他们彼此启发,互相配合,达成了越来越多的共识,在法理和人情之间架构了桥梁,促进了矛盾纠纷的解决,维护了一方社会的安宁和谐。
在多重矛盾的交织缠绕中推进剧情发展、塑造人物形象,是该剧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地方。小镇方寸之地,是典型的熟人社会,一个人在人际网络中往往具有几重角色。剧中几起诉讼案中,多位当事人都与荷塘镇法庭庭长王德忠有着关联,构成了矛盾冲突的主线:被他大义灭亲送进监狱的高大宽是其义弟,当年正是高大宽的父亲高良田收养了他这个孤儿,将其抚养成人;肖巧巧是他的小姨子,正和离婚的丈夫为了儿子的抚养权而纷争不断,又被高大宽所追求……这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纠葛,既真实展现了基层农村社会复杂的人际关系,也为戏剧性冲突的开展提供了丰富的元素。人情和法理之间的矛盾向王德忠提出了挑战,这就需要他在处置复杂的纠纷时,具备更多的智慧和勇气。同时,他与女儿肖丽云的冲突,涉及亲情、生活与事业的矛盾;他与几位法官同事的碰撞,则更多地涉及了对法治精神的理解。正是在错综复杂的局面中,在这几条矛盾冲突线索的产生、发展和化解中,不但使法治精神得到了生动的诠释,更让王德忠等人物形象获得了鲜活饱满、栩栩如生的呈现,让他们的精神和灵魂之美得到彰显。这样来看《小镇大法官》这一剧名显然是富有蕴涵的:“小”的是镇子,是基层法官低微的身份地位;“大”的是法律的无上尊严,是基层法官的情怀和境界。
幽默讽谑的对话、不乏夸张的动作表情,构成了该剧外在的喜剧性叙事风格的显著标识,但这并不妨碍其现实主义内在属性的充分显现。因为它触及到了乡村生活的某种本质,尤其是它着眼于乡村生活中基于血缘、人情的复杂人际关系,从“法”与“情”的纠葛入手,较好地把握了两者既冲突又依存的尺度,体现出了编剧和导演对中国乡村社会文化的理解。
致力于描绘生活之美,展现人性之善,是这部电视剧厚重的底色。剧中矛盾纠纷的当事各方,都是日常生活中普通平凡的人物,各有优点和不足,即便是那些有点负面色彩的人物也并非十恶不赦,而是在某些具体的人性方面存在缺陷。这种处理,既是源自对生活的真实状况的理解,也是为了给作品的主题表达设置一个合适的逻辑起点。基于对人性的信心,通过善意、宽容和相互间的妥协,使矛盾双方减少冲突、化解矛盾,显然更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电视剧《小镇大法官》以特色浓郁的艺术语言,生动形象地传递了深切的价值关怀。除了一切艺术作品都要遵循的基本规律之外,该剧对广阔生活与具体领域之间关系的把握,对艺术手段的调动和运用,较为鲜明地体现了自身的思考和追求,这一点对包括法治题材在内的行业剧的制作具有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