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每逢法国唱片出版业工会公布其年度统计数字时,法国传统音乐产业就等于又为自己唱响一次挽歌。的确,残酷的统计数字触目惊心,让法国传统音乐产业无论如何也抬不起头来:2002年至2008年,法国唱片(包括CD)行业产值以平均每年2亿欧元的速度递减,年产值下降了52%。2002年法国唱片行业产值为13亿欧元,而到2008年,这一数字被拦腰斩断,仅剩6亿欧元。而在这六年中,正值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突飞猛进,音像载体和传播手段日新月异。
存储介质和交换速度的进步,使得音像制品很容易通过互联网进行无限复制和传播。只要有一台联上网的电脑,几乎可以肯定能找到无限免费的音像资源(当然,网络接入费用还得付出,但与得到的资源相比,几乎可以说是一本万利)。而且,有证据表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这免费但不一定合法的盛宴当中:据《费加罗报》公布的一份调查结果,18至24岁的法国青年中,有57%曾经进行过非法下载,这一数字随着年龄段的提高而减少,但即便是65岁以上的老人中,也有1%的人曾经非法下载。全法国有20%的人有过非法下载经历,而在经常上网的人群中,这一比例为36%。非法下载内容首当其冲的就是音乐,其次是电影、电视和电子游戏。这些数字完美地诠释了法国传统音乐产业产值以自由落体速度下降的原因。然而,受害者并非音乐一家,法国每天电影非法下载达45万次,这一数字即将超过法国电影院每天的上座数,这标志着一部电影在法国的非法下载率将超过它在影院的上座率。这在一方面证明了法国人对电影的热爱,同时也让法国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成为一个“坏学生”。
法国政府痛心疾首,决心亡羊补牢
创新是文化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保护创新就是保护本国文化不断发展壮大的根脉。创新获取的权益如果得不到保护,人人都想不劳而获并且能够不劳而获,必将挫伤创新的积极性,进而从根本上削弱本国文化的竞争力。意识到这一点,法国政府很早就着手制定《创新与互联网》法,试图通过打击网络非法下载,同时增加网络合法资源等措施,保护文化创新,挽救已经陷入泥潭的传统音乐产业和即将有可能陷入泥潭的电影产业。但是该法案几经议会讨论,又几次被退回修改。
2008年10月30日,这份法案再次由法国文化部提交参议院审议表决。这次,面对风雨飘摇的法国传统唱片行业,执政党人民运动联盟与左派社会党和中间派别达成默契,只有共产党投了弃权票。这惊人的一致使得该法案不到24小时就通过了参议院表决程序。2009年3月10日,该法案又提交法国国民议会审议,目前尚在辩论之中。
该法案一改以前动辄将非法下载者以伪造罪送上法庭,最高可判三年监禁和30万欧元罚款的做法,希望采取一种温和的、以教育为主的、不给人强迫感的方式,治理非法下载泛滥。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渐进的警告和惩罚。如果发现有人非法下载,作品传播和网络权益保护权威机构(Hadopi, Haute Autorité pour la diffusion des oeuvres et la protection des droits sur Internet)首先发出一条提醒信息(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信息通过邮政或电话传送)。如果当事人在一年内又有非法下载,第二条警示信息将通过挂号信的形式送达。第三次警告发出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和解,即承认错误,并接受被暂时中止网络接入一至三个月。如果当事人不顾警告,再次非法下载,或未与当局达成和解,他的网络接入将被中止两个月到一年。由于法国目前采用三线合一的技术,网络服务商将负责中止用户的网络接入服务,但保留电话和电视服务。
二、放松对作品的保护。在法案通过一年后,各唱片出版商应取消作品的保护措施,让大众能接触音乐作品,满足他们的合法下载需要。在这一方面,几大唱片销售商已经走在前面,在法案获得参议院通过后即已着手进行这项工作。
三、缩短影视作品销售中间期。为了增加可以合法下载的网络电影资源,法案规定,缩短电影从影院放映到制成光碟发售的时间间隔。根据地域和电影质量的差别,这一间隔为三到四个月不等。但是这一问题遇到网络点播视频和点播电视节目时变得更为复杂。法案也规定,其生效一个月后,有关专业人士必须就此进行探讨,确定一个合理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三至六个月),否则他们会被单方面强制接受一个时间。影视作品版权所有者必须对自己作品的载体进行全方位开发。
四、作品传播和网络权益保护权威机构的权限。这个由法官组成的机构将在今年夏天正式运作,它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并组织权利保护委员会,惩戒屡教不改的非法下载者。这个机构第一年的预算为670万欧元,下设两个分会,一个负责维护下载者的权利,另一个负责预防和惩戒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由于拥有惩戒权,这个机构必须保证被起诉者和请求暂缓实行惩戒措施的人享有公正的诉讼程序。
五、完善配套措施。据法国财政部估算,防止非法下载所需要的配套措施改造将耗资7000万欧元。法国电信预计斥资1300万欧元,福瑞公司则预计斥资3000万欧元。这些投资由国家来补偿,有关机构将展开对这一计划得失的评估。全部改造计划预计2010年完成。
担心权利受损,反对者开始反击
尽管《创新与互联网》法案在法国参议院顺利通过,但是在三月初提交国民议会审议时却突遇风向转变,不但左派各党,包括社会党、绿党和共产党开始转而反对该法案,就连执政党人民运动联盟的部分议员也反戈一击,声称要阻止该法案通过。目前正反双方分歧明显,壁垒分明,辩论激烈。
反对方的论据之一就是该法案可能侵犯网络用户的隐私,造成新的网络审查管制,对法国崇尚的民主自由构成威胁。社会党议员克里斯蒂安·保罗称,“采用这一法案,必将造成对网络的全面监视,制造高压紧张气氛。被怀疑的网络用户没有任何申诉机会。怎么对集体网络用户进行监控?设置接入密码?这将是自由接入原则的灭亡。建立一个合法网站名单?这将是无法接受的网络审查。”
反对方的第二个论据就是电脑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将使得一切控制免费共享的企图落空。社会党议员帕特里克·布劳士不无调侃地说:“2005年,政府寄希望于数字版权加密技术,将CD和DVD的内容加密,但是现在这种技术自己都已经消亡。随后,政府又开始严查利用分布式网络对等体系非法传播作品,但是网络用户们早已经转而使用数据流技术,不用下载就可以在线收听音乐。政府总是慢半拍,与其费劲查处非法下载,不如趁机建立适应未来发展的经济模式。”
反对者们的最后结论是,免费已经成为文化经济的组成部分,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对于年轻人来说,免费下载已经不是例外,而是一种常态。如果固守着垂死的传统唱片行业,拒绝下载,拒绝新技术传播,妄图以此维护既得利益,最终被绊倒的还是唱片行业自己。为了补贴因免费交换而受损失的文化,反对者们建议按月向网络用户收取“创新税”,分配给制作人、出版社和网络服务商,虽然这肯定无法完全弥补他们的损失。但是,反对者们强调:趋势无法改变,比起躲在坚固的马奇诺防线后面,更应该做的是在摸索中前进。
而政府方面和执政党的大部分议员都坚持“非法下载即是偷窃”的观点。法国最大的音乐制品零售商福纳克前老板德尼·奥利维纳的比喻更加形象:“非法下载,就好像进入一家面包房,胳膊下夹着一条长棍面包出来却不给钱”。国民议会人民运动联盟党团主席让-弗朗索瓦·科佩则把矛头对准非法下载给文化创新带来的伤害,声称非法下载将窒息文化创新。法国文化部长阿尔巴奈尔也持此观点,认为如果再不采取措施,法国的文化创新能力就会因为没有资金保证而枯竭,如果再无动于衷,法国所坚持的文化例外原则就形同虚设。
法案报告人、人民运动联盟议员弗兰克·李斯特认为,该法案经过多次修改,已经比开始的时候温和得多,“我们并不奢望完全消除非法下载,而是要改变观念,引导公民的行为”,在限制非法下载的同时,该法案还增加了网络中合法下载的资源数量,为网络用户提供了多种选择。他还引述外国的经验证明渐进式警告和惩罚的效果:90%的互联网用户在收到第二次警示之后都会停止非法下载行为。
《创新与互联网》法案在参议院表决之前,用了三个月的审议时间,这次进入国民议会闯关,意见分歧更加明显对立,短时间内恐难有结果。但无论其结果如何,围绕这个法案的辩论,都启发我们深入思考网络时代的文化发展方向和如何保护文化创新。(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