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
无意间看到学者对于印度歌舞的考察论述,由此得知,印度歌舞在大众中受追捧的热闹局面使人为之震惊。“大小剧场中的各种演出天天不绝于目,逢周末甚至每天安排早午晚几个场次不等。位于首都新德里演艺中心一带的各个剧场,可以说日日弦歌弄晴、乐舞泛夜,大量的观众通过这些文艺演出调剂了业余生活,陶冶了意识情操。最让人惊讶不已的是,所有这些演艺活动也几乎全部免费对社会开放。你若有时间、有兴趣,则完全可以徜徉在歌舞艺术的海洋之中,尽情流连与观赏,全不会因为囊中羞涩而被拒之门外。” 在印度,人们对于歌舞的热衷程度可以达到如此地步,而在现代的中国可谓差之远矣。
原本,我们对中国歌舞艺术在民众中的普及程度持相对乐观的态度,而经过对北京北海公园的定点田野调查发现:舞蹈在民众中的普及程度很高,而“舞蹈艺术”却像是被人们嫌弃的小怪兽,让民众具有一定的排斥感,不愿轻易接近。何为“舞蹈艺术”?在此我们所讨论的是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和较高审美水准的舞蹈,此类舞蹈通常是以舞台表演为呈现形式,以追求艺术性为目标。与此相对的便是“群众舞蹈”,它是普通民众在工作、学习之余所参与的舞蹈,穿插在日常生活之中。
在北海公园,随处可见以娱乐为初衷、具有健身功用的群众舞蹈形式,例如水兵舞、慢三步、国际标准舞等,国际标准舞中又以恰恰、伦巴最为常见。这些舞蹈多以广场舞的形式出现在公园较开阔的空地上,一派热闹的景象,人气十足。几十人甚至上百人聚集在一起形成有组织的小团体,自发形成不固定的队形,开始了自我陶醉的舞动,看起来有模有样。并且,规模之庞大、队伍之完备令人备感意外。许多舞蹈配有专门的乐队演奏,虽乐队不完备,仅是个别乐器爱好者聚集形成的小规模乐队演奏,而此种形式的出现已是对民众歌舞繁荣景象的最好说明。另外,不乏乐队演奏伴随着一些舞蹈爱好者进行略具艺术价值的舞蹈表演,此种形式的民众参与方式多是围观,然而欣赏也乐在其中。调查过程中,一个有趣的现象渐渐显现:队形相对整齐的广场舞多为女性的活动,男性能够参与的多为男女结伴的舞蹈形式,如国标舞。有了固定的舞伴,从中获得了愉悦,产生了动力,也就逐渐参与群体舞蹈之中。
令人哀叹的是,此种繁荣景象与“舞蹈艺术”实是拉开了距离。在现时的中国,群众舞蹈与剧场艺术舞蹈虽相互牵连,却完全是两个相去甚远的事物,各自以各自的方式存在着。部分舞蹈工作者下民间做田野调查,使民间的舞蹈成为舞蹈艺术的基础素材,普通民众追求艺术的高度和舞蹈的技艺而走进舞蹈教室等形式,使二者拉近了距离,可无论如何二者仍是在两个维度里各自进阶,是不同层面、不同路线的两向发展。
群众舞蹈在本质上是一种大众娱乐方式,它更贴近于人民大众的真实生活,民众从中获得身心等各方面的满足,一定程度上是“大俗”的体现。因此,它更加具有群众基础。并且,群众舞蹈十分自由,据调查对象的描述可知,他们的舞蹈形式大多不固定,中西结合,元素众多,不拘泥于条件的限制。
剧场内的舞蹈艺术,其出发点是对于艺术性的追求,具有高度的审美价值和技艺水平,经过了“雅化”,形成可以称之为“艺术”的舞蹈表演。舞台的性质决定了剧场内的舞蹈对于一个舞姿、一个动作都要经过高度的提炼和加工,经过时间的沉淀和各种精致的包装而后展现在舞台之上。缺乏艺术高度,必然是失败的舞作。因此,走进剧场、立于舞台之上的一部部舞蹈作品精美华丽,具有纯熟的表演技艺,自然是上乘之作。如此的艺术形式在各方面都设有高门槛,自然降低了民众的参与度。舞蹈在从业余走向专业、由民众走向剧场的过程中实际上是在多方面发生了“质”的转变,它脱离了原始的舞蹈形态,且渐行渐远。
在调查中,不少民众在谈及剧场舞蹈艺术时也能挑出一大堆不可接受的理由。例如,剧场内的舞蹈生硬死板,没有鲜活生动的色彩和情绪。部分舞剧作品的表达较抽象,高于生活却脱离生活,肢体语言晦涩,使民众很难看懂等。舞蹈艺术对他们来说就像“尤物”,遥远不易接近。
当然,此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与民众的艺术欣赏水准直接相关。另外,剧场内的舞蹈存在着先天性的残疾,就是这种演出形式是严肃地面向观众,在戏剧上称为“第四面墙”,缺失表演者与民众的直接交流,更多是以故事情节来引起观众共鸣。而且,就中国现在的民众生活情形来看,人们大多将歌舞归结为“娱乐”,这是位于生活琐事之后的安排,很少有人有闲情多次买票走入剧场去欣赏舞蹈艺术。
或是高额的演出票价,或是艺术舞蹈与群众舞蹈两者间的层次区别,成为阻碍舞蹈艺术接近民众的现实因素。舞蹈艺术与民众之间的距离究竟该如何拉近?舞蹈艺术与群众舞蹈应当以怎样的方式进行最好的连接?在民众艺术修养不断提升的同时,所谓的“艺术舞蹈”多“接地气”,也许能够赢得群众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