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2011年全国古籍评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审工作正式启动。
据悉,稿本申报量相对较大,残本较多。此次送交专家评审的共计9665部古籍材料:经部古籍1444部,史部古籍2182部,子部古籍2095部,集部古籍3459部;简帛古籍30部;碑帖124部;佛经331部;民族文字古籍688部。另有包括布达拉宫、少林寺等24家古籍收藏单位申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评审,其目的是以评审工作为契机,逐步建立完善的古籍保护制度,完善对古籍保护工作的管理,加强对珍贵古籍的重点保护,推动各古籍收藏单位改善古籍保护条件,以此带动古籍保护工作科学、规范、全面、持续的开展。
此次评审工作将采取分组评审形式,对所申报古籍材料及古籍收藏单位进行初评,至7月29日结束,经由专家复审并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