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日前下发《文化市场举报办理规范》,规定各级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12318文化市场举报体系。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文化市场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重大举报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规范》中规定,各级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12318文化市场举报体系,向社会公布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网站、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统一使用12318公益服务号码。文化部设立12318文化市场举报网站(www.12318.gov.cn),接收文化市场网络举报。
在工作程序方面,《规范》中规定,文化市场举报应当按照接收、初审、受理、核查和回复的程序办理。
执法部门应当保持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接听,非工作时间安排专人值班或者通过电话录音、自动应答、传真等方式接收举报信息。
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对不愿提供个人信息的,应当尊重其意愿。
经初步核查,认为举报内容基本属实,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及时立案调查。 对情况较为复杂,短期难以核实,确需延长核查期限的举报,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举报核查期限,但一般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文化市场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重大举报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法律责任方面,《规范》中规定,举报办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举报材料。
《规范》自2012年3月18日起施行,2004年11月23日发布的《文化市场举报办理规定》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