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文化部部长助理于群率调研组在江苏苏州开展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调研工作。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健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制度规范”。为贯彻落实中央这一重要部署,推进立法工作,2015年9月,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为推进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进程,提升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聚焦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问题,此次调研组有针对性地走访了苏州的诚品书店,阳澄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和姑苏·69阁文化创意产业园及相关企业,并与文化产业各领域有代表性的文化企业召开了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苏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公司、常州中华恐龙园有限公司、苏州欧瑞动漫有限公司、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等企业结合各自公司的情况,就当前制约文化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文化产业扶持政策的促进作用及问题、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应重点关注哪些方面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于群在调研中表示,当前的文化产业立法环境非常好,一方面是党中央重视,将加快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写入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另一方面是文化产业逐步进入经济发展主战场,将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但同时,文化产业促进法的立法难度也很大,大家对此要有信心,接下来,希望地方政府、文化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为起草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提供重要参考。
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文化室和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