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范围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
时下,现有的基层文化设施和服务已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基层特别是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面向基层的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由于缺少统筹协调和统一规划,公共文化资源难以有效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功能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仍较突出,总量不足与资源浪费问题并存,难以发挥出整体效益。
鉴于此,《意见》提出了目标,即到2020年,全省范围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我省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如何建?《意见》要求,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凡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设施重在完善和补缺,对个别尚未建成的进行集中建设。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连续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建设,并配备相应器材设备。
在文体广场建设方面,《意见》要求,与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设施相配套,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相协调的文体广场。文体广场要配套建设球场、乒乓球台、阅报栏、公益广告牌等,配置群众文体活动器材设备、体育健身路径和灯光音响设备等,有条件的可建设舞台(戏台)。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主要是向城乡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整合各级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开展基层党员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引导群众文体活动;此外,还将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发掘、整理、展示和研究工作,打造少数民族文化品牌和艺术精品;同时,建成流动服务点,开展“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等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和区域文化互动交流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