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日前印发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日前,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市长研讨班在北京举办,共有30个创建城市的负责人参加。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蔡武出席并讲话。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杨志今主持研讨班。本次研讨班内容包括创建示范区工作情况介绍,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讲解督查、验收办法和标准等,以及案例分析和分组讨论。
蔡武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本目的是研究和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为同类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借鉴和示范,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对于下一步创建示范区工作,蔡武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创建示范区要率先建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在区域乃至全国的样板、示范作用;三是加强制度设计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制度设计成果;四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