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文化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文化创意集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山东今后拟以推动文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综合文化中心、城市商业综合体等建设“文化创意集市”为载体,整合省内外文化创意资源,提升文化生产力和创意水平。
山东省文化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文化创意集市”是集优秀文化传承、文化体验、“双创”、文化创意、文旅融合、产业扶贫等多种功能定位于一身的文化产业发展新型载体。通过立足文化创意产业载体建设和品牌建设,在全省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配置的文化创意体验集聚区,可以实现创意资源多元化、创新条件生态化、服务保障贴心化,形成开放、多元的创意环境和展示交易平台。
方案指出,山东将创新文化创意成果托管、转让、拍卖等交易方式,通过竞拍、文化项目众筹等多种方式,实现创意成果与市场的产需对接,为创意提供者建立资源获取和服务支持渠道,破除场地及资金等多方面条件限制,实现创意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轻资产、重服务”创意创新平台。
根据方案,山东将按照民办公助、大众参与、资源整合、示范引领的原则,通过征集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项目、支持各类社会机构开辟文化创意集市空间、探索社会力量运营模式等举措,力争今年底前在全省建设10家以上条件成熟、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集市”,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创意创新模式。到2020年,建设 200家以上“文化创意集市”,建成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创意创新示范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