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秘书长赵少华在9月22日召开的“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大会”上的讲话
今年是基金正式运作的第一年,为便于评审专家熟悉情况,做好工作,落实蔡武部长“先培训、后评审”的指示,初评工作开始之前,在9月4日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组织过一次专家培训活动,近1500位初评专家参加了培训,效果很好。今天会议召开后,复评工作就正式开始了,经过初评的“去粗存精”到复评的“优中选优”,立项评审工作将进入到关键阶段。对这项工作,国内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各类艺术单位负责同志,众多文艺工作者乃至全社会都很关注。蔡武部长在百忙当中出席会议,代表文化部和基金理事会作重要讲话,对评审工作提出要求,并为专家代表颁发聘书。基金理事会的各位理事也都亲自出席,体现了对专家工作的高度重视。
四个《申报指南》指导申报工作
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5月1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分别针对“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和“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发布了四个《申报指南》。涵盖了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美术、书法、摄影等十几个大的艺术门类,其中又包含近80个小的艺术门类。基本兼顾了艺术创作生产、传播推广和人才培养各个环节,体现了综合性和广泛性,反映出对艺术发展规律的整体把握。这四个《申报指南》,是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工作原则,作为基金起始阶段资助项目设立的,根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要对不同艺术样式融合创新和新兴艺术门类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予以资助,对基金资助项目和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艺术作品,基金还要开展征集收藏,以积累国家艺术财富,以及设立基金的荣典制度、开展海外艺术合作等项目,都需要基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规划设计,陆续推出。管理中心下步工作的努力方向是要为各种艺术形式找到合适的资助方式。
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库入库专家5170名
3月4日,文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按照代表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动态调整与专家自愿相结合的原则,遴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各级各类专家组成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库。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各类艺术单位对这项工作积极配合,共推荐艺术专家、项目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5170名。管理中心根据具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文化部优秀专家、中组部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国家文艺协会负责人等条件,同时考虑地区、艺术门类和系统、单位间的适当平衡,从中遴选出1328名专家,作为今年的初评专家人选,又从初评专家中遴选出524名复评专家。这两个名单是按照艺术门类和评审组成员结构化要求,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的,艺术专家、项目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分别占了一定比例。基金专家库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动态工作,随着基金的发展,入库专家人数还会增加,已经入库的专家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优化。
首批正式提交项目4260项
201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自6月1日开始至8月1日顺利完成,得到了相关部门、单位、个人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据统计,各级各类申报主体共在网上填报项目6502项,正式提交项目4260项,超过了事前预期,为做好评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管理中心在规范申报流程、搭建信息化网络申报平台、强化服务能力和宣传发动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能够获得目前的申报数量,说明通过“基金制”推动艺术创作发展的管理方式,获得了文化艺术界乃至全社会的普遍认同。
8月8日,文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协助做好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申报项目审查工作的通知》,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艺术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提出审查建议。管理中心对中央直属单位机构和个人申报的331个项目进行了审查。这次项目审查工作共审查项目4260项,决定受理4124项、不受理136项。不受理的原因主要是机构申报主体成立年限和个人申报主体年龄不符合要求,也有个别申报项目不在目前基金资助的申报范围内。
745个项目进入复评,通过率约为18%
9月5日至14日,管理中心组织了为期10天的项目初评工作。初评采用网上评审的方式,按照“同行评审、双向匿名、地域回避”的原则,以专业匹配随机抽取方式产生了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在网络信息平台上对项目进行综合考评排序,由信息系统自动汇总排序结果,择优遴选优秀项目进入复评。初评从4124个项目中遴选出745个项目进入复评,通过率约为18%,为复评时进一步甄选奠定了基础。
进入复评工作阶段
今天会议召开后,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评审工作就将进入复评阶段,最后的选优拔萃就要在这个阶段来完成。管理中心已对进入复评的项目进行了分类编组,再次以结构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专家库中抽取了复评专家,按照艺术门类组成复评专家组,每个复评专家组设2名召集人。为了对申报项目开展深入论证,充分听取专家意见,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公正性,项目复评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进入复评的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主创人员,按照回避原则不能再担任复评专家。评审组成员先分头熟悉项目,经集中讨论后,独立对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对每个项目还要写出评语。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和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在复评时,还将安排申报主体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时,申报主体先对项目进行10分钟的阐述,然后接受评委的质询,最后由专家分别独立列出项目排序,由信息系统自动汇总排序结果。现场答辩的过程,也是申报主体听取专家意见,不断完善项目的过程,请专家从专业角度多提宝贵意见。
考虑到今年是基金首个运行年度,管理中心第一次组织项目评审工作,也考虑到专家和申报主体的工作安排。为稳妥起见,复评工作的组织将分步进行。国庆节前,先进行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再进行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国庆节后组织开展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和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
通过复评进入终审的项目,将经管理中心汇总、整理、确认后,提交理事会审定,之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予以公告并通知申报主体签订立项资助协议,给予资助。
复评工作应把握好五方面问题
为协助专家做好评审工作,基金管理中心分别针对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小型舞台剧(节)目和作品,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这五类参评项目制定了专门的《评审办法》,进一步明确评审范围、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请各位专家结合基金的《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一并认真研读,吃透精神,掌握要领,做好评审工作。在此基础上,专家在复评工作中还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把握方向,尊重规律,找准正确导向和艺术价值的结合点。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构建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合“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是基金评审工作必须坚持的大方向和总要求,这个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专家在开展评审工作时,要注意把这个大方向、总要求和具体申报项目及其所在艺术门类的艺术规律很好地结合起来,整体把握,融会贯通,既要坚持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导向性、示范性,又要尊重不同艺术门类和艺术项目的规律、特点和特色,避免简单化、标签化、符号化和庸俗化。特别是对资金投入较大、创作周期较长、参与人员较多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一定要认真严格对待,要以支持鼓励原创作品为主,对已初步完成,但有基础、有潜力,有进一步修改提高空间和切实可行修改方案的作品,也应适当支持。总之,要真正把那些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能够做到影响广泛、传承久远的精品力作甄选出来。
(二)项目为主,主体为辅,找准立项资助项目可行性的关键点。基金资助的是项目本身,因此,评审重点也是项目本身,是对项目本身价值和可行性的评价。专家在项目评审中,重点要对三个方面的要素做出综合评价。一是项目申报主体的能力、条件、经验,包括申报机构和个人的代表性成果、所获奖项和相关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二是申报项目前期准备情况和项目本身的社会意义、艺术价值以及创新性、创造性;三是申报主体的《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预期效果。专家要综合考察、反复平衡这三个方面的要素,其中,申报项目本身的社会意义、艺术价值,项目的设计质量、设计深度和《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是要重点考虑的要素。当然,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还要具体分析,对资金数额较大、体量规模较大、操作起来比较复杂的项目,也要认真考虑申报主体的能力、条件和以往实施同类项目的经验,特别是《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
(三)支持传承,倡导创新,找准艺术发展与当前需要的衔接点。我们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不曾中断的文化演进路径,也形成了很多已有少则一、二百年,多则三、五百年甚至上千年历史的艺术形式。这些艺术形式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民族特色和区域特征,共同构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其中,有些艺术形式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还面临着需要传承保护的压力,对这些优秀传统艺术形式,专家在评审中要给予必要的关注。同时,我们更要关注那些充满时代气息,在当下为群众普遍欢迎、广为接受的艺术形式,鼓励传统与现实的结合,对那些既尊重传统、尊重规律,又注重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具有一定尝试性、探索性的申报项目要给予重点支持。
(四)突出特色,适应需求,找准区域特色和时代要求的交汇点。我们国家幅员辽阔,民族众多,除了中华民族共同文化基因以外,各个区域间文化艺术的样式、特色和差异还是比较大的,这些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同样属于我们的文化艺术基因库,应给予必要的关注。我国区域文化艺术流布和现行的行政区划并不完全吻合,我们的文脉地图可能更为复杂、精彩,应该鼓励那些符合时代要求,有益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和睦,遵循艺术发展规律和艺术传播规律,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内整合了优质艺术资源的项目,推动具有浓郁区域特色、民族特色的艺术形式尽快走上与时代要求相契合的交流交融之路。
(五)立足公益,鼓励经营,找准公益属性和持续发展的契合点。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政府主导、专家评审、面向社会的专业性、公益性基金。公益性基金资助的项目要体现公益性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艺术的创作生产和传播交流等活动,大多不同程度地带有经营性质。专家在评审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时,要对照《评审办法》和《申报指南》,辩证思考,认真分析,不要简单以申报机构的属性、是否有经营行为为界限,要分析每个项目的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否真正体现了公益性原则,评出那些社会价值、艺术价值较高,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优异,但无法完全通过市场配给资源实现的项目。基金支持的项目要避免与市场机制相冲突,凡是通过市场配给资源能够顺利实现的,不应作为基金的资助项目,但也不要完全排斥经营性行为,适度的经营也有利于项目的良性运做和可持续发展。对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要突出公益性,同时也要有利于促进市场机制的形成。
以上几方面的问题,落实到具体评审中,既要统筹兼顾,也要有所侧重。在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的评审中,应注重艺术本体的创作,坚持重点资助2012年12月以后创作完成的原创剧目和作品,对有重大修改提高的,具有再次创作价值的,影响深远的项目和作品,基金将对照已经完成的情况给予资助。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的评审,是评审已经完成的作品,属于优秀奖励的性质。专家在评审时要认真审看申报表附件中作品的实际情况,优中选优、发现价值,真正做到选优拔萃。
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资助的是有能力、有潜力的青年艺术家的个人创作,评审中要注意把握好申报者的能力、潜力和成长空间,要认真审看申报表附件中的作品图片和影像材料,充分了解申报者已经取得的业绩,同时认真评估申报者的《项目实施方案》,保证资助资金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艺术传播交流推广的方式方法是多种多样、相互渗透的,今年资助的项目,主要以演出和展览为主,包括40个左右优秀舞台艺术演出项目和40个左右优秀艺术展览项目在国内的传播交流推广,资助10项左右体现国家艺术水准、能够讲好“中国故事”的“走出去”项目在海外的传播、交流与推广;资助体现导向性、示范性的全国性、区域性综合艺术活动;资助一批特色鲜明、创意新颖、小型多样的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要重点资助培养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青年艺术人才和复合型艺术管理人才的项目。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不是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学历教育,也与社会上高收费的艺术培训相区别。基金的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应重在艺术实践和经验传授、重在创新能力、艺术视野和专业技能的提高和拓展,要体现高层次、灵活性、多样化的特点,不能仅仅着眼于局部利益,办成本部门、本单位的业务培训。
关于廉洁自律的问题,我在上次培训会上已经专门讲过了,在这里就不再多讲了,但还是要提醒各位专家时刻牢记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严格遵守管理中心制定的《评审纪律》,树立国家艺术基金评审专家的良好形象。
总之,艺术活动无论在门类样式上,还是在成果形态上都是丰富多彩的,在艺术上较少有统一的评判标准,这就要求各位专家在评审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并尊重艺术的多样性特点,遵循艺术创作规律,用高度的敏锐性和专业的洞察力把握艺术发展趋势,全面深入地分析申报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全面考察项目实施团队的操作能力,注重导向性、示范性,立足高标准、严要求,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充分发挥出各位专家的艺术鉴别力和学术判断力,站在国家视角和国家立场,秉承对国家和人民负责、对艺术事业负责的态度,把最优秀的艺术作品和最具发展潜力的艺术人才评选出来,确保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