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指出,要“重视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好这一要求,对于加强文化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这是保证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的需要。文化活动不同于一般的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随着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日趋频繁,我国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考验和挑战。必须切实加强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党的工作,引导这些组织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抵制各种干扰,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
第二,这是充分发挥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作用的需要。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实践中,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通过成立项目党支部、党员攻关小组,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在推动企业和组织取得经济、社会双重效益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事实证明,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是一条有益经验,加强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必将更好地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必须进一步加大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做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从而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这是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随着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迅速发展,成为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领域。近年来,这一领域的党建工作稳步发展,但仍然是基层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党组织覆盖面不广,普遍存在“开展活动难、发挥作用难”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要求各级党委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这一领域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要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及时把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积极探索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新方法、新途径,夯实党领导文化建设的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