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网和脸谱网于3月13日在新德里一家法院接受庭审,二者被控未能审查其网站上让公众引起反感的内容。此案原告为印度记者拉伊(Vinay Rai),他对上述两互联网公司提起多达12项的刑事诉讼,指控其“寻求制造敌意、仇恨和种族暴力”以及“导致思想腐化”,这主要是指近期来上述网站的低俗内容以及以嘲讽和冒犯的方式描绘印度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宗教人物等内容。
根据印度去年颁布的法规规定,互联网公司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6小时内删除一系列冒犯性的内容,即“引起种族反感”、“极为有害”、“中伤”或“诽谤”等性质的内容。本案在印度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议,争议的内容包括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应包含哪些内容,以及互联网公司在内容监管方面应扮演何种角色。律师说,如被定罪,公司的管理人员可能面临监禁,两公司也可能要支付高昂的罚款。
谷歌网和脸谱网认为,印度的信息技术法律保护他们免于为用户发布的内容承担责任。两家公司也承认,在某些情况下,他们有责任删除这些内容,但前提是收到政府的相关通知。谷歌网和脸谱网已经向德里高等法院申请撤销此案,但相关听证需等到5月初才能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