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文化资产出口委员会(The Danish Commission on the Export of Cultural Assets)近日要求司法介入,调查一幅丹麦名画非法出境美国的事件。
这幅油画名为《离开桌子的男人》,是丹麦画家Laurits Tuxen于1906年创作的。丹麦文化资产出口委员会曾于1991年认定该画对丹麦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将其列为未经许可不得出境的国家文化资产。但是,此画却在委员会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1997年纽约索斯比拍卖会上售出。目前此画的主人是一位美国人,他说这幅油画对他来说意义非同一般,他要保留几十年,目前不急于出手,也许将来有一天会回到丹麦,但不是现在。
被走私的油画《离开桌子的男人》
丹麦文化资产出口委员会一直在努力调查此事,2011年3月8日决定将此案件提交司法处理。委员会主席表示,这显然是一宗非法出口案件,是一宗走私案,现在必须由律师从各个方面来做出评判,决定下一步采取什么行动。Laurits Tuxen(1853-1927)是丹麦著名的画家和雕塑家,以人物画著称,他的足迹遍布欧洲,曾为丹麦皇室、英国维多利亚女王、俄罗斯尼古拉斯二世等欧洲皇室创作巨幅画作。《离开桌子的男人》是艺术家为一家公司50周年庆典而作,是送给哥本哈根商人Jacob Moresco的礼物。丹麦艺术历史学家Lise Svanholm表示,这是一幅伟大的画,其中有许多著名的人物,它应该在菲德烈城堡,那里是丹麦的历史博物馆,保留着丹麦最好的人物画,但很遗憾现在它却在美国。Jacob Moresco的亲属Karen Moresco对这幅画走私到美国也非常气愤,她说她与家人曾经很长时间一直共同拥有这幅画,它不应该被挂在国外,而应该属于丹麦的艺术收藏。
丹麦于1987年实施《丹麦文化资产保护法》(Act on Protection of Cultural Assets in Denmark),以确保具有文化价值的物品保留在丹麦境内。《保护法》明确规定1660年前的文化产品、价值达到或超过15万丹麦克朗或50年前的文化产品(15万丹麦克朗由文化部每年评估调整)、价值达到或超过3万丹麦克朗的摄影作品(不论年代)都属于未经许可不得出境的文化资产,如需出口到国外或法罗群岛、格陵兰,均需获得该委员会的书面同意。文化资产包括金银器等金属制品和骨头、兽牙、鹿角、琥珀等制品,以及奇石、陶器、雕像、饰品、古碑文、石刻、纺织品、化石、书籍、手稿、文献等等,但不包括硬币和勋章。如委员会不允许某件文物出口,政府必须按市场价购买,但没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保护法》者将被处于罚款和最高一年的监禁。
丹麦文化资产出口委员会隶属丹麦遗产署,主要职能是依据《丹麦文化资产保护法》核定受保护文物,并发放出口许可。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包括国家博物馆馆长、国家艺术馆馆长、丹麦皇家图书馆馆长和国家档案馆馆长,以及1名私立博物馆的负责人(由文化大臣任命,任期为4年),秘书处设在丹麦遗产署。委员会与有关拍卖公司达成协议,在拍卖前审查拍品,确定哪些拍品如带出国外需要许可。20年来,该委员会成功阻止了大约90件文物出境,其中包括绘画、古董、乐器等。
此外,丹麦文化部于2010年11月11日宣布,《归还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法案》自2010年11月30日起在丹麦生效。《国际私法统一化组织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于1995年6月在罗马签署,欧盟议会于2010年5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