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菲律宾总统府正式发布第295号总统公告,首次宣布把春节列为“非工作公共假日”。
公告称,2012年1月23日,全世界华人将同庆春节,春节是最欢庆的节日之一,不仅在中国,在菲律宾也庆祝。在菲律宾,不仅华人社会庆祝这一佳节,普通菲律宾民众也一起庆祝。“大家一起庆祝春节,显示我们和华裔菲律宾兄弟团结一致,他们从各个方面来看,已成为我国和人民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4年1月14日,阿罗约任总统时首次宣布春节为“全国特别工作假日”,但阿罗约当时的公告,被认为只是具有象征性意义。由于是“工作假日”,所以包括华人在内的菲律宾居民在春节当天仍照常上班。本次总统公告首次把春节宣布为“非工作假日”,显示菲律宾政府对华人在菲律宾社会地位的肯定,意义重大。
菲律宾华人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国会通过立法把春节定为法定公共假日,但都因雇主反对而未获得通过。在本届国会中,也有4名众议员联合提出议案,要求把春节定为法定公共假日,相关议案目前仍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