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19日宣布正式设立欧洲遗产名录。具有象征意义、能反映欧洲历史和文化的遗址以及景观将被列入该名录。
据欧盟成员国文化部长会议当天达成的共识,该名录将主要包括古迹、自然遗址、水下遗址、考古遗址、工业及城市化遗址、景观和文化物品。首批项目将于2013年公布。按照相关规定,每个成员国在2013年和2014年可以推荐4个候选项目,由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负责评选。从2015年起,每两年举行一次评选,每个成员国每次只能推荐两个项目,专家组从中选定一个。
欧盟委员会表示,设立这一名录旨在弘扬作为欧洲一体化基础的民主价值观,加强欧洲人的欧洲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