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5日,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拉脱维亚里加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中东欧16国领导人出席会晤。奥地利、白俄罗斯、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盟、希腊、瑞士等应邀派代表作为观察员与会。
与会各方回顾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自2012年启动以来取得的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果,积极评价《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以及《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落实情况。与会各方围绕“互联、创新、相融、共济”主题,共同制定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里加纲要》,表示将根据各自国家法律法规,欧盟成员国将根据欧盟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认真执行,以进一步巩固既有合作,不断开辟合作新领域。
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后,李克强与16国领导人合影留念(摄影:中新社 刘震)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里加纲要》涵盖支持匈牙利承办2017年第六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2017年分别在中国和匈牙利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国家协调员会议,以及贸易投资,互联互通,产能、产业及科技合作,金融合作,农林合作,人文交流,卫生合作和地方合作等11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人文交流”规划20项举措:
(一)举办2017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媒体年。在此框架下,加强媒体交流,举行媒体合作论坛;组织中国和中东欧国家记者互访;鼓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媒体在对方国家制作宣传片、纪录片等多媒体产品,并探讨联合制片。
(二)2017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继续邀请中东欧国家高级别官员代表团访华。
(三)2017年在中东欧国家举办第五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和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第四次会议。
(四)2017年在中国召开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合作论坛。
(五)2017年在中国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季。
(六)2017年在中国举办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创意产业论坛。
(七)2017年在中国举办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舞蹈夏令营。
(八)支持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开展文学作品互译出版合作项目。
(九)鼓励和支持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联合考古、展览交流、人员培训等合作项目。
(十)2017年在中国举办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级别智库研讨会。
(十一)2017年在塞尔维亚举行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遗产论坛。
(十二)认识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旅游合作的重要性,支持通过分享旅游业经验、鼓励游客赴对方国家旅游、开发地区旅游产品等方式加强该领域跨国合作。支持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采取更多措施,促进人员往来便利化。
(十三)2017年在波黑萨拉热窝举办第四次中国—中东欧旅游合作高级别会议。
(十四)支持加强青年交流和青年互访活动。2017年在罗马尼亚举行第三届中国与中东欧青年政治家论坛。
(十五)2017年在中国举办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学论坛。
(十六)鼓励双方互设文化中心。
(十七)探讨在马其顿设立16+1文化合作协调中心的可能性。
(十八)支持加强体育交流,探讨新的合作可能。
(十九)中方邀请中东欧国家青年出席“未来之桥”中国—中东欧青年研修交流营。
(二十)欢迎在中东欧国家举办“欢乐春节”活动。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相关举措执行情况包括46项内容,其中文化领域的十几项:2016年1月,在中国北京举行“罗马尼亚珍宝展”;2016年2月,在中国北京举行16+1人文交流年启动新闻发布会;2016年2月至3月,在爱沙尼亚首都塔林市、克罗地亚首都萨格勒布市、捷克首都布拉格市举行“欢乐春节”活动;2016年5月,在中国北京举行中国—中东欧国家艺术合作论坛;2016年5月,在匈牙利布达佩斯举行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学论坛;2016年6月,在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举行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创意产业论坛;2016年6月,第4批中国演出行业代表团赴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和克罗地亚等3国选购节目;2016年6月,中东欧16国知名画家赴中国贵州写生创作;2016年7月至8月,在中国举行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舞蹈夏令营;2016年8月,在中国北京举行2016年度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中东欧主宾国活动;2016年10月,组织中东欧国家国际戏剧节艺术总监访华;2016年10月,在波兰克拉科夫举行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级论坛;2016年10月,作为中国—中东欧国家艺术合作论坛的一部分,中国—中东欧国家舞蹈文化艺术联盟在保加利亚普罗夫迪夫市成立;2016年11月,在拉脱维亚里加举行中东欧国家汉学研究和汉语教学研讨会等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配套活动;2016年11月,中国健身气功队拟赴斯洛文尼亚和塞尔维亚进行推广和培训活动;2016年12月,计划在中国举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同16国驻华使馆第四次季度例会暨人文交流年闭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