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作家山南(Son Nam)和山松(Son Tung)要求从今年的国家奖撤销他的名字。一些退出提名的作家和歌词作者认为选择程序不公平,而另外一些制片人却在为他们的电影获奖而努力。尽管是由作协提名,作家阮玉(Nguyen Ngoc)和诗人阮科面(Nguyen Khoa Dien)也还是撤出了自己胡志明奖的提名。据说有人撤出提名是由于不在乎这类奖项,也有的是由于个人其他原因。
据内部人透露,许多艺术家已退出评选,是由于这些奖没有进行有价值的评比,大多数争议是谁能当选,而不是作品质量。
该奖通常授予在科学、教育、艺术和文学方面有影响的作者。从1995年以来国家奖每两年颁发一次。胡志明奖每五年在越南独立日既国庆节颁发一次。这两个奖是政府的最重要的奖项。
越共中央宣教委艺术文学局副局长梁春尹(Luong Xuan Doan)承认,除去首次颁奖,之后的每一次提名都受到公众和艺术界的批评。他对目前的申请与确认原则提出质疑,他表示,如果政府真的想褒奖最好的艺术家,为什么要艺术家本人自夸自己?为什么不能颁奖给那些超水平的作品?
现行申请程序是由申请人自己向评委会申报本人取得的成就供组委会选择。申请人要满足在艺术领域连续15工作年,已获两枚艺术节奖章,有一本书出版的入选条件。梁春尹谈到越南家喻户晓的歌词作者郑公山(Trinh Cong Son),身为如此知名的艺术家,对当今艺术有重要影响,却没有资格获奖,被排除在这种僵化的规则之外。
2011年越文体旅游部共提名890人,是提名人数最多的一次,当中许多艺术家并不著名,而许多受人们喜爱的艺术家,如作家阮辉铁(Nguyen Huy Thiep)、蔡伯文(Thai Ba Van)、画家潘锦商(Phan Cam Thuong)则没有被列入名单。
由现行规则导致的获奖结果也导致了业内的争议。如一部纪录片导演获奖而编剧却没获奖,还有的作家为了获奖,专门和他人合作著述。
面对争议,文体旅游部在7月份的答复中说,一些奖项是颁发给作品的而不是颁发给艺术家本人的。而有人发现2010年9月文体旅游部的答复是,奖项是颁给艺术家的。
评奖中的问题有些是由地方艺术家协会造成的。提名名单由这些协会提出,有些艺术家一直被入选规则排除在外,而某些有权力的人的名字则留在名单内。
公众一直要求改革提名规则,但文体旅游部建立的评审机构仅仅更多地关注艺术家协会的建议。
部分艺术团体不仅使提名产生问题,而且也没有能力发掘有才华的新艺术家,甚至行事缺乏诚实。
有舆论认为今年的争论对政策制定者和有关官员是一个重新审视颁奖规则的一个机会,同时那些已获奖的艺术家也应当回头看看自己是否真正符合授奖的标准。
文体旅游部则回应评奖一直使用老的要求是由于没有相关机构提出更好的规则。一些艺术家的申报与选择也许存在不诚实,但总体上讲评选还是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