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
根据《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国际艺术比赛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文外函[2009]1671号)精神,经广泛调研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现将我部确定的《2010—2011年文化部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项目》印发给各有关单位,请通知各有关艺术院团和艺术院校等单位,鼓励相关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各类国际艺术比赛。我部将于次年年初表彰上一年获奖选手,并根据参赛选手获奖情况对其予以奖励。
有关奖励标准和申请办法,请登陆文化部网站www.mcprc.gov.cn和文化部外联局网站——中国文化网www.chinaculture.org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10—2011年文化部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项目》
二O一O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