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教授周濂在沪讲座
■ 谈“我们时代的哲学与思想”
周濂认为,当一个人开展他的人生时,应该为个人选择承担代价,但不应为不平等的境况承担代价。
上周六晚上,《东方早报·上海书评》创刊五周年系列讲座的最后一场在上海图书馆举行,为期一个多月的活动横跨文学、科学、历史、军事等领域,最终落到了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教授周濂带来“我们时代的哲学与思想”讲座,吐槽哲学,回归平等与自由的命题。
政治哲学成为显学的年代
1990年代初,周濂懵懂地踏入北京大学哲学系的大门,选择了政治哲学这样一门当时仍处于边缘地位的学科。几年后,这门冷僻的学科在1990年代中后期的中国一跃成为显学。究竟何为政治哲学?英国政治哲学家乔纳森·沃尔夫这样解释这门看似高深的学科,“政治哲学回答两个问题,‘谁得到了什么’和‘谁说了算’。”周濂解释道:“‘谁得到了什么’就是分配正义的问题,‘谁说了算’就是政治权利的正当性基础,或者说政治权威的归属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政治义务的问题。两者的关联是,一般来说,说了算的人往往得到的多,得到多的人也想要说了算。”
古希腊政治根据统治者人数与统治目的的不同区分出几种不同的政体,统治者是一个人,统治目的是为了共同的利益,就是君主制;统治者是一个人,统治目的是为了私人利益,就是暴君制;统治者为少数人,为了共同利益,是贵族制;统治者为少数人,为了私人利益,即寡头制;统治者若为多数人,为了共同的利益,是共和制;统治者若为多数人,为了私人的利益,则是民主制。而政治哲学的兴起,正与不同政体的冲突对话有关。周濂援引英国政治经济学家以赛亚·伯林的话说,“假如我们提出一个康德式的问题,即在哪种社会里政治哲学在原则上可能成立,答案必然是,只能在一个各种目标相互冲突的社会。”周濂说:“我觉得我作为一个政治哲学家生逢其时,因为我们处在一个未知的充满可能性的时代。”
平等是政治哲学最根本的价值承诺
法国大革命以后,自由和平等成为政治议题中最核心的两个元素,周濂由此展示了一幅政治光谱以区分两者侧重的不同。“社会主义偏重平等,在政治光谱的最左端,自由至上主义和保守主义偏重自由,在最右端,而政治光谱的中间是现代的自由主义(Liberalism)。”在最极端的两种情况下,追求完全的经济自由和个人自由可能会变成无政府主义者,而强调绝对的经济安全和个体安全,不惜侵犯个人权利则有可能是暴政和极权主义者。
“在当代的政治哲学中,早期左中右派的区分已经不能因应适时,因为这种划分是建立在男性价值观基础上的,在很多领域已经不能回应女性主义和社群主义的挑战,譬如,爱、关怀等等。”周濂认为,传统左中右的区分无法为各种互相冲突的政治思潮寻找到共同接受的原则来解决政治根本价值的排序和冲突问题,“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意味着政治哲学必将面临失败的结局”。“当代法理学家德沃金提出,当代政治哲学如果要有吸引力,必须把平等作为最根本的价值承诺。这就是说,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应该在于能够很好地阐释政府平等关照尊重每个人的价值理想。”
在周濂看来,如果把1919年“五四”运动当做启蒙运动在中国的第一声号角,那其中最深刻搅扰了中国人的政治想象力并且塑造当下政治现实的价值不是别的,正是平等。“1924年4月4日,孙中山在广东第一女子师范学校阐释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其核心正是平等,民族主义是对外人争平等,民权主义是对本国人争平等,民生主义是对贫富争平等。”
事实上,周濂认为1990年代在中国兴起的新左派和自由主义之争实际上是自由左派和自由右派之争,论战的分歧主要来自对现实的理解和判断,而并非基本原则的争论。周濂引用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在《共同的底线》一书中的话说道:“中国的自由主义者要在正义和公正方面与寡头主义划清界限,社会民族主义要与民粹主义划清界限,而自由公正应当是自由左派和自由右派的共同底线,也应当是社会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共同底线。”
罗尔斯式的平等与自由
1971年,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发表《正义论》,从此“正义”成为西方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而他提出的第一条正义原则,就是平等的基本自由权,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去拥有可以与别人的类似自由权并存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权。“罗尔斯认为,每个人都应被许诺他应得到的东西,这个东西是与其他人没有关系的,是生而为人应该得到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每个人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具有绝对的优先性,只有为了自由本身才能对自由加以限制,由此保障每个人为了追求幸福自由的基本权利。”
在罗尔斯之前,有两种可能的平等存在,却均非理想中的平等。“举个例子,三个小孩都想看场内的比赛,站在貌似同样高度的箱子上,但是造成的结果却很不平等,矮个子只能看到木板,高个子却能看到全部。自由至上主义就强调了这种形式上的平等,但可能导致结果的不平等。另一种,三个小孩站在不同高度的箱子上,最后高度一样,这是追求结果上的平等,所有人的视野都是一样的,但这是一种平均主义,是民粹化的平等主义,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不平等,对高个子造成了伤害。”因此罗尔斯提出的平等,是“公平的机会平等”,并通过差异原则限制结果上的不平等,使得即使爱因斯坦出生在中国西南农村,也有可能接受基本的教育,发挥潜能。
在罗尔斯的词典中,平等的基本权利应当包括良心自由、思想自由、结社自由、持有私人财产权的自由等等,然而有两项他却单独抽出,认为不属于基本自由权,即持有特定财产的权利和立约自由。“举个例子,你的父亲给你的房子,要缴纳遗产税吗?罗尔斯认为是要的,虽然你拥有私有财产的权利,但因为这是特定财产,你并不拥有根本的所有权,这是他与自由至上主义者的区别。他认为,拥有私有财产的权利不包括私有财产无限累积的权利,立约自由导致的贫富差距是不符合正义原则的,应当通过税收这种财富杠杆来进行财富转移。举个例子,如果听我的讲座每人要交100元,假如我每天有讲座很快就能成为富翁,如果有个人每天都来听,那他很快会成为穷光蛋。这好像是符合正义的,如果提出要从我这里抽出一部分钱补贴那个人,似乎不合理。然而其结果是,我的下一代因此能接受好的教育最后成人,而他下一代也许就没钱最后流落街头。因此罗尔斯认为,貌似符合正义的立约自由,个人和团体达成的分散的看似公平的协议,经过长时期积累,其结果极有可能破坏了自由和公平的协议所需要的背景条件。这个时候社会制度必须介入进行调整,否则早期财产分配的自由不能保证后期的公平正义。”
“真正的平等应当是钝于禀赋而敏于志向的。当一个人开展他的人生时,应该为个人选择承担代价,但不应为不平等的境况承担代价。如何命名这种自由想象?”周濂说,“无所谓,无论是共和主义、社会主义,或是自由社会主义、财产所有制民主制,重要的是要关注每个个体如何可能有尊严地开展他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