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纽约艺术联盟公布了纽约市各文化团体经费来源的2010报告。艺术联盟曾分别于2001、2009、2010年3次对纽约文化团体经费来源进行深入调查并撰写报告,3份报告分别截取了3个有代表性的时间点进行研究:2001报告分析了“9·11”事件之前文化机构的资金运营情况,2009报告分析了2008年经济危机导致经济衰退之前文化机构的资金运营情况,最近的2010报告则通过研究2009年数据,展示了经济危机对纽约文化团体资金模式的影响。纽约作为全世界文化产业化运作的代表地区,具有较为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对2010报告数据进行分析,能够展示纽约文化团体资金收入模式中一些趋势性和理念性的内容,从中获得对文化团体改制的启发。
自营收入是最主要来源
美国文化团体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3个部分:自营收入、私人捐赠和政府拨款。自营收入主要包括门票收入,场地出租,商店、餐馆、停车场、出版物、银行利息等营业性收入;私人捐助主要来自个人、基金会、公司等的资助;政府拨款则是来自联邦、州、市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
对所有文化团体来说,自营收入是其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占到总收入的一半还多。而政府财政拨款是收入的最小来源,总体只占14%。另外,纽约文化团体还有一个重要收入来源是私人捐助,占到总收入的近1/3。
不过,尽管文化团体的自营收入所占比重最大,但政府投入仍是必不可少的。纽约是文化市场化最成熟、最充分的地方,但政府对文化的投入一直存在。这种投入的比例和总量不高,却依然维持着一定的数量。文化团体自身具有造血和赢利能力,即便如此,在纽约这样的地方自营收入也只能获得总资金需求的50%略强,很大程度上仍依赖政府和私人捐助的资金支持。而鉴于中国目前的现实情况,很难靠私人捐赠募得必要资金,因此对政府财政资金的需求、依赖程度相对来说更大,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政府的资金支持仍需保持相当的力度。
政府资助逐年下降
2010报告通过对1995年至2009年间可统计的194家文化团体有关资料的统计显示出,政府对各团体的资助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而文化团体的自营收入则不断大幅增加。
自1995年至2009年的15年间,194家文化团体的总收入增加了56%,由约8亿美元增长到约12亿美元。这其中,自营收入增长最快,增加约136%,而政府资助则大幅减少了约17%,相应的私人捐赠基本保持不变。
虽然政府资助不可或缺,但政府财政毕竟有限。对文化团体经营的大包大揽不但会造成政府的财政负担,更限制了各单位本身的能动性和创造力。在纽约政府资助逐年下降的1995年至2009年的15年间,文化团体的自营收入反而爆发式地增长了136%。由此可见,政府资金的退出机制能一定程度上激发各团体的活力和其在市场中的造血、生存的能力。
对文化团体的差别化扶持
根据2009年的样本分析,纽约市文化团体获得政府资助的多少分别与该团体的规模、类型和所处地区有关。例如,公司规模小于10万美元的小企业,获利能力最小,对政府拨款的依赖程度最大(约17%);而资产超过1000万美元的大型企业,由于自身的赢利能力较强,相对而言对政府的依赖程度最低(只有约14%)。
此外,政府拨款还存在区域性区别。作为文化产业最发达的曼哈顿地区,得到的政府资金的绝对数虽然最多,但只占其总资金收入的约13%;而产业相对落后的斯坦顿岛,对政府财政的依赖程度高达48%,为各区之最。
基于文化团体所属门类的差异,获得的政府资助也不同。其中,表演艺术获得政府资助所占比例最小,只有3%;视觉艺术次之,占10%;其他艺术门类获得资金所占比重则明显较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前两个门类,特别是表演艺术是市场化最充分的类别,自身的赢利能力最强,因此对政府的依赖度也最低。
综上所述,就纽约市而言,政府对文化团体的资金支持只占文化团体总收入的一小部分,且呈逐年下降趋势;政府根据文化团体的不同规模、不同类别和所处不同区域有区别地提供资金支持。纽约政府的财政资助主要向规模较小、市场化运作中较难获利的团体以及经济、文化相对不发达地区的文化机构倾斜。这样,最大程度地保证了最需获得资金的单位得到资金,同时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
从政府的差别化扶持可以看出,政府对文化团体的资助应制定合理标准,根据各团体自身不同的情况有所区别。不能指望所有的艺术团体都能按照同样的条件走向市场。即便是同一类型的团体,由于其所处发展阶段和发展条件的不同,也不应武断地一刀切,而应将标准尽量细化、做到公平。
纽约是文化艺术产业化、市场化运作最充分、最成功的地区之一,其成功经验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在当前我国正在推进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背景下,通过对纽约经验的学习有助于帮助我们找到既能发挥市场机制,调动文化团体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又能继续保持政府对文化团体的扶持、引导作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