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国国家大剧院落成,并最终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这个耗资30多亿人民币的“金蛋”引发了数字爱好者的强烈兴趣,甚至摊在每一张座椅上的费用都得到精确计算,大剧院似乎成为了一项全民投资,人们急于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回成本,金蛋什么时候能孵出金鸡。与此同时,一方面,北京已有的70余个剧场,因大剧院的开张而备感生存压力;而另一方面,在大剧院建设热情的“鼓舞”下,各地兴建大剧院的工程方兴未艾:上海、广州、重庆、武汉、杭州、宁波、绍兴、东莞……投资少则3亿5亿,多则10几亿。然而面对全国无论是老剧场还是新剧院使用率普遍很低的现状,以及与老百姓收入不成比例的高票价,人们不禁对剧院,这种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合理使用和其公益性的体现掷下一个又一个问号。在对法国国立剧院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引起我们注意的,不单是国立剧院每年上演的20至30个剧目,200至400场演出的使用效率和平均80%左右的上座率,更重要的是其在国家文化建设中所处的地位,以及所体现出的对剧院公益性定义的另一种解读。
一、何谓国立剧院
法国的剧院分公立、私立两类。私立剧院属私营文化机构,产权归个人或企业所有,自负盈亏,业务以购买演出、自行制作推广和场地出租为主。公立剧院则为公益性文化机构,接受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资助,同时在国家或地方的表演艺术创作、推广和教育方面承担一定义务。根据资助渠道不同,分为国家级剧院théâtre/opéra national(由文化部独立资助)、国立剧场scène nationale(享受文化部与地方政府的共同资助)、签约剧场scène conventionnée(由文化部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以地方政府为主)和市立剧院théâtre municipal(由市政府独立资助)等。本文所述国立剧院即指位于巴黎和斯特拉斯堡的6家国家级剧院及遍布外省的70家国立剧场。国家与国立剧院之间为契约关系,双方责权通过协议(《公立表演艺术机构任务协议》等)形式予以确定。剧院不以盈利为目的,收支平衡即可,预算的60-80%来自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于这部分资金的使用,协议明确规定,首先用于提供艺术产品,特别是进行艺术生产。此外,剧院经理由国家挑选和任命,大多曾在知名艺术团体、法国或欧洲大型剧院或文化机构中担任负责人。
国立剧院,因其特殊性质,承担了远远超出“舞台”职能之外的,“艺术创新”、“艺术普及”和“艺术教育”的使命,应该说,它不仅是艺术作品最终实现的场所,更是国家文化使命的执行者。
二、国立剧院的三大任务
1、鼓励艺术创新
“剧院在剧目选择和活动开展中应首先考虑体现当前的不同艺术潮流,鼓励能够启发艺术家创作的探讨与争论……剧院的场地、设施、经验和专业人员应为当地艺术团体创作提供物质便利或专业咨询”——法国文化部《公立表演艺术机构任务协议》
如果说国立剧院与私立剧院在艺术层面存在区别的话,那么就在于其对于创新的态度。创新不仅指新编剧目,更多的是对艺术表现手法、形式的探索与尝试。艺术创新能力是文化的核心竞争力,这种未必能够以票房回馈来衡量的能力,在市场环境下显得格外脆弱,因而更需要国家不计回报,大力投入加以扶持和引导。在私立剧院大量上演脱口秀和音乐剧的时候,国立剧院通过为新创优秀剧目提供演出平台和与艺术家共同创作(提供资金、场地、技术支持等)的方式,保证了每年不少于30部新创作品得以同观众见面。巴黎歌剧院前任经理Gérard Mortier在对四年任期进行总结时就坚定地说:“我知道巴黎歌剧院只要演《波希米亚人》和《托斯卡》,票房就能销售一空,但我不会这么做,我首先要问自己,什么样的作品能让观众对我们的社会有所反思……歌剧院不是一个娱乐场所,我们不能拿着国家一亿欧元的补贴,去做百老汇那样的演出”。此外,国家在确定国立剧院版图的时候,也根据各剧院自身特点和优势,对其工作重点进行了合理分配,从而既保证入选新创剧目的艺术水准,也兼顾其广泛传播,同时避免了因业务交叉而导致的资源浪费。
国家级剧院与国立剧场各有侧重
国家级剧院(歌剧院或戏剧院),均为专业型剧院,艺术积淀深厚,视野相对开阔,有较强的艺术判断力和社会影响力,其所选剧目总会引起广泛关注,并为其他剧院所借鉴。因此,他们肩负着新创剧目遴选和与有潜力的艺术家开展合作的任务。而国立剧场以满足当地民众多种文化需求为目的,大多没有专业倾向,且分布广泛,为新创剧目的传播推广提供了重要平台,使之得以通过巡演接触更多观众,积累专业知名度,进而拥有更为顽强持久的艺术生命力。
国家级剧院各艺术门类分工明确
法国的剧院从地理分布上高度集中,巴黎城内就汇集了100余家大小剧场,对5家国家级剧院来说,合理分工,将有限的创作资源用于覆盖更为广泛的艺术形式至关重要。
始建于1669年的巴黎歌剧院和1680年的法兰西喜剧院不仅是法国的音乐、舞蹈和戏剧圣殿,也是为数不多的几个自己拥有艺术团体的剧院之一,每年分别得到国家9900万欧元和2500万欧元的资助,地位超然,任务也更为复杂和艰巨。既要传承和发展传统经典剧目,也要保证现、当代作品和新创作品在节目单中有相当比例的体现。例如,对于巴黎歌剧院,早在1995年,国家与之签订的任务书中,即已明确规定,每年的30余个演出剧目中,新创作品必须占到30—40%。
其余的三家国家级剧院则分别以制作和推广现代舞蹈和多种艺术形式混和的实验性戏剧(夏悠宫国家剧院,国家资助1290万欧元/年)、现代戏剧(Colline国家剧院,国家资助890万欧元/年)和欧洲艺术家共同创作的戏剧作品(Odéon国家剧院,国家资助1180万欧元/年)为主要业务方向。
2、促进艺术普及
“除经常出入剧院的观众以外,国立剧院应主要针对那些没有观剧习惯的公众,尤其是年轻观众。无论门类,无论形式,工作室、彩排、公开辩论、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等,任何通过与艺术家的交流增进公众与艺术联系的活动都应予以鼓励……此外,对公众有吸引力的优惠票价也是实现文化民主化的手段之一”——法国文化部《公立表演艺术机构任务协议》
低票价扩大受众群体
公共资金的注入,使国立剧院可以以较低的票价为观众提供高水平甚至高成本的艺术作品。除巴黎歌剧院、法兰西喜剧院外,法国绝大部分国立剧院的票价维持在30欧元以内。即便是上述两家从来不必为上座率发愁的剧院,也极力通过多级票价和面对不同人群的各类优惠措施扩大受众群体,尤其是年轻人。如巴黎歌剧院就向28岁以下的年轻人推出60欧元套票(4场舞蹈)和90欧元套票(3场歌剧和1场芭蕾/音乐会);而歌剧院与法兰西喜剧院合作推出的20欧元“青年通行证”则使年轻人可在上述两个剧院以优惠价格观看任何场次的演出。此外,演出前半个小时抛出的“最后一分钟售票”同样为年轻人提供了以极低的价格观看大戏的机会,尽管好运气不是每次都有。2008—2009演出季,巴黎歌剧院观众平均年龄从56岁降至42岁,无疑比其资金自给能力从39%增长到45%更令人兴奋。
多样化活动走近艺术
组织参观剧场、观摩彩排,以及围绕演出所进行的观众与艺术家座谈、艺术实践等活动是所有国立剧院的日常工作。而在此基础上,一些国家级剧院又利用自身优势,结合剧院特点,设计出很多独具匠心的艺术活动。例如夏悠宫国家剧院与卢浮宫合作推出的“夏悠流浪”Chaillot Nomade就借助不同艺术门类的横向交流,将艺术创作与艺术普及融为一体:演出前,剧院安排艺术家(每年3个),如编舞、导演等,在卢浮宫专职研究员的引领下,就其已完成的作品或艺术理念,结合卢浮宫中的五件作品进行深度思考。演出之后,两人以这一历程为主题,共同举办讲座,观众通过二人的对话,将对艺术家的舞台作品有更深刻的理解;同时,在学术研究与主观想象,历史知识与艺术敏感的碰撞中,也会对卢浮宫藏品产生全新的认识。夏悠宫剧院正在逐步扩大活动范围,法国建筑遗产城、移民博物馆等都将成为其合作伙伴。
3、强化艺术教育
“或通过艺术交流、艺术实践、文化课堂及与其他国家教育机构合作,或通过发放教育材料和讲座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促进年轻人接触艺术作品……艺术教育应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立剧院要与大学建立联系。” ——法国文化部《公立表演艺术机构任务协议》
1871年,巴黎公社政令中首次提出“在共和国内,剧院应该被视为重要的教育机构”。尽管此时,人们对所谓教育的理解还仅仅限于以高雅的精英艺术教化民众,特别是中下社会阶层民众,但艺术教育不啻为剧院公益性中最先得到开掘的部分。
而今,国立剧院与当地学校合作,参与学校的艺术教育课程已经成为惯例。大多采取剧院与学校双向互动的方式,或单纯利用剧院场地,参观剧场,走进后台,通过与剧院各工种人员交流,初步了解舞台表演艺术行业;或根据教学需要,结合剧院剧目,组织观看并与艺术家对话,参加艺术实践,甚至模拟演出等。到目前为止,将艺术教育作为与剧场演出平行的部门,拥有独立演出计划并形成成熟工作体系,做得最好的是巴黎歌剧院。
巴黎歌剧院将可容纳500人的阶梯剧场和小排练厅专门用于艺术教育。每年上演7部戏(其中2部为歌剧院投资制作),共计60场演出,涉及世界各国、各种流派的作品,其中音乐(歌剧、音乐会)、舞蹈和针对三岁以下幼儿的剧目比例为3:3:1。考虑儿童观看习惯,演出约1个小时,且以为孩子编写的剧目为首选。票价5—7欧元,每年吸引观众2万人次。演出之余,配合举办“1个小时,1堂课,1位艺术家”和“评论家工作室”活动,一方面引导孩子在扮演“观众”角色的过程中,学会如何当一名观众;另一方面,在演出结束后,接受记者模拟采访时,学习如何对演出进行评价。
巴黎歌剧院的艺术教育以学校为主要合作对象,每年向巴黎大区所有师范学院和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园寄送节目册3万份,学校可在提交教学计划,活动构想及学生人数、年龄等相关信息的同时申请参加或共同举办相关活动,歌剧院去年收到此类申请4万人次。除此以外,剧院还与教育部合作,针对巴黎大区内问题社区的学生,举办了“在学校和歌剧院的10个月”活动,旨在帮助问题少年,在10个月中通过接触音乐、舞蹈,对学校生活重新产生兴趣,并最终重返校园。
三、再谈公益性
如果将“公益性”理解为优惠票价和免费入场,显得过于狭隘。所谓公益性,简而言之,公共资源,为大众共享。就剧院而言,它既是艺术家的工作得以最终实现的场所,也是公众欣赏艺术作品的地方。因而,其“公益性”也应兼具双重含义,一方面,利用自身资源,为艺术创作的顺利完成提供帮助;另一方面,通过多种形式,便利观众接触艺术,同时学会欣赏艺术。
然而,剧院并非生而“公益”。只是作为连接艺术作品与观众的中间环节,它在实现文化公益性,促进艺术发展方面有着天然的角色优势。而这一角色的最终实现,不仅要依靠国家的投入与支持,更需要剧院本身从“舞台”到“有灵魂的艺术创作和传播机构”的功能转变。一定数量具有艺术鉴赏力的高水平专业人才参与甚至领导剧院管理至关重要,此外,通过国家统筹协调,理顺、加强剧院与上游艺术创作机构的关系同样不可忽视。
新建成的中国国家大剧院,又名“国家表演艺术中心”,从形式上已经摆脱剧院的旧有经营模式:相对完整的演出计划,引进剧目的同时投入制作,注重艺术普及与艺术教育等,可以说是中国在国立剧院道路上的第一次有益尝试,在与现行体制的磨合中,也许会有波折与起伏,但我们希望大剧院不是中国唯一一个国立剧院。(200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