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发展有互为表里的两翼,即科技与创意,文化发展在其手段形态上需要借助科技的力量提升其文化的感染力、表现力和传播力。文化内容需要借助现代ICT(信息传播技术)表达与传播出去,因此,信息技术带来的影响很大。
目前,全球的信息科技企业主要有两种模式,且都比较成功,一是像微软、苹果的版权或专利产业模式,微软本身是一家信息科技公司,但现在人们把这类企业叫做具有文化特色的创意企业。它属于版权模式,成为版权所有人,如微软并没有将开发的软件直接提供定制服务,而是握着系统的版权,并运用版权产品模式,从而像一个印钞机一样使其系统软件规模化获取巨额利润。
二是像腾讯、360大众媒体模式,遵循了早期的收音机模式,卖收音机总有市场饱和的一天,所以后来变成一种传播服务,免费收听节目,但是通过广告进行营收,现在腾讯等公司也是如此,向用户免费提供应用软件,形成一个庞大的用户群,由此产生良好的广告效应。
“目前文化科技融合成为一个重要趋势,技术推进了不同性质的文化产品在一个平台上融合。传播学家麦克卢汉曾说“媒介即讯息”,事实上媒介也是文化,媒介发展从印刷术到互联网,创造了文化创意新空间,原来的文化场是物理空间,如剧场、电影院、图书馆和咖啡馆等,但现在有了一个虚拟空间,形成了网络娱乐的形式。”
这种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中产业的结合,不仅日益成为文化数字内容产业,还培育出了一种新型的消费群体,原来文化产品的消费者只是接受和消费,但现在消费者本身就是创造者,这也是科技创新带来的改变,每个人的创造力都被激发出来,形成一个全球脑和自组织文化生态,改变着文化创造与消费知识地图。
因此,面对全媒体文化传播时代,科技可以通过令人炫目耳聩的形式传播文化,但是,真正打动人心,摄取心灵的还是其内在创意,其中文化的创意核心是意义的建构,很多新技术都可以用资金引进,如影视技术方面,目前世界最好的特效制作公司和设备制造商都与中国有合作,但对文化产业,技术只是包装和手段,现在特别缺的是好的内容,这才是文化的灵魂,不是靠技术能解决的,这是现在文化产业的软肋。
文化产业发展既要培养懂科技的专业人才,更要培养有着强烈文化自觉意识与人文精神的复合型人才,我国长期以来文理分科,学习以考试为目的,难以从兴趣出发,从自由联想启动,花时间去观察、思考、想象并形成创意,因此,只有在文化环境中培育求真、诚实、守法、自律精神,使得从事创意的人有最大的回报,才能激发创作人才的热情。
(作者系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副系主任、教授,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