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澄宇(清华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张宇(中国对外文化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晓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蒋迎春(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陈少峰(北京大学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教授)
甘学军(北京华辰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
范周(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教授)
刘道强(华强文化科技集团常务副总裁)
编者按:经过两年多的准备、调研和起草,2月28日,文化部对外发布《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全文刊载于《中国文化报》3月1日2、3、4版,以下简称《倍增计划》),并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由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主持,邀请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对《倍增计划》进行解读。
宏观地评价《倍增计划》有几个向度。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体系的角度,《倍增计划》是十七届六中全会之后出台的关于文化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延续,是文化部作为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具体表现;从有效作用时间的角度,《倍增计划》是一份中长期规划,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文化部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从时间节点的角度,《倍增计划》的出台正值我国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关键期。
而从微观角度来看,作为一份产业发展规划,必须要回答好“做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三个问题,做到“界定准确、目标得当、路径清晰”,《倍增计划》在此中也颇有亮点。
首先,《倍增计划》所提出的倍增目标,既反映了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增长潜力,同时也是一个可以实现、积极稳妥的目标,并非“大跃进”。《倍增计划》明确提出的“‘十二五’期间,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实现倍增”的目标,既从定量的角度明确了增长目标,同时也是基于2004年至2010年间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所制定出的一个合理目标。
其次,《倍增计划》在对我国文化产业所处发展阶段认识和把握的基础上,强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标志着文化产业今后的发展模式将从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经过近十几年的发展,我国文化产业规模迅速扩张,年均增速持续高于同期GDP增速,显示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但与此同时,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门类,我国文化产业目前的总体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在今后一段时期,如果想实现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就必须在形成产业体系、优化产业布局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倍增计划》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优化文化产业布局等主要任务才有的放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第三,《倍增计划》对业内热点问题和新趋势予以了关注。随着我国各项区域性专项规划的推出,差异化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得以确立,而对于文化产业这样资源差异性很大的产业门类,区域布局近来渐成业界热点,对此,《倍增计划》给予了全面的关注。再如,培育文化消费习惯、文化产业税费问题、成立国家级文化产业研究院、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等问题也都是业内讨论很多的重要问题,《倍增计划》都给予了非常详细的回答。
第四,《倍增计划》对11个重点行业的规划言之有物,体现出了很强的操作性。《倍增计划》中对各个产业门类的规划既有定性描述,也有定量指标,同时明确了主要举措和政策支持手段,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当然,在认识到巨大潜力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要想实现倍增目标,还必须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改善文化市场环境、转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这不仅需要时间,而且也正如《倍增计划》中所言,必须“遵循文化发展的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所谓“遵循规律,尊重市场”。那么,假以时日,文化产业不仅能够实现倍增的目标,必然也能实现更高质量的增长,真正成为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本刊今日对专家观点予以编发,以飨读者。
《倍增计划》在文化产业功能层面上的创新之处在于其对于产业结构、产业功能等方面所进行的拓展。如产业结构方面,《倍增计划》实际上明确地把中央确定的11个文化产业重点门类里与文化部直接相关的、文化部管辖下的文化业态进行了清晰聚焦,然后在这个聚焦的基础上进行了拓展。在产业功能上,空间布局是这个规划非常突出的亮点。最近两年来,随着中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随着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召开和“十二五”规划的发布,各个地方都提出要把文化产业做成支柱性产业,但是《倍增计划》清楚地提到要分区域、分类别、突出重点,还特别谈到了东、中、西战略,我认为这样一种战略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因为中国东西部发展极不平衡,如果我们用同一个标准来衡量一个产业的发展肯定会出问题,我认为这点是这个规划中最主要的亮点之一。
我个人对《倍增计划》还有两点建议:第一,关于走出去问题。我们现在谈走出去比较多,但是也应该关注引进来,因为走出去是单向的,而不管是产业、产品还是服务,如果要保持在国际市场上可持续的拓展空间,一定要双向互惠互利。所以说,怎么保持这样一种互动,是下一步需要关注的一点。第二,关于建立中国文化产业研究院,虽然《倍增计划》把它放在人才培养战略下,但是我个人感觉它可能不仅仅是人才培养。文化产业研究院需要在人才培养上作出它的贡献,但更重要的,恐怕需要在文化产业宏观发展思路上发挥它的作用。
就我个人所从事的演艺业谈一点对于《倍增计划》的看法。根据目前对全国演艺业的估算,如果把《倍增计划》中提出的关于演艺业的重大措施一一落实到位的话,它的增速一定会超过20%,因为演艺业有很多潜力尚未被挖掘,因此,倍增目标的实现大有可能。
在我看来,《倍增计划》其实是确立了两大体系: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如果未来我们的产业发展还是现在这种一盘散沙,而且大珠小珠落玉盘——谁和谁都没有关联的话,倍增很难实现。比如演艺业提出要建十大演出院线,要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演艺企业,要发展以大型演艺集团为龙头、以中心城市剧场为支点、以二三线城市剧场为网络的院线,同时要加强科技的引入,这是一个大体系的概念。凡是不能成体系的东西不能谈产业,不能成产业的东西就不能成规模,所以我觉得《倍增计划》这个方向是正确的。
同时,我十分赞同《倍增计划》中关于骨干文化企业和扶持中小文化企业的提法。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认真地借鉴30多年来经济改革中行之有效的模式和方法,只有孤零零的几大骨干企业肯定形不成市场,但是没有一批大型骨干文化企业做核心,市场又会是散兵游勇,因为没有集成者、整合者,最后什么也做不成。
这里我提一点建议,我们一直说要整合国际和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倍增计划》的实施也离不开这两个市场,就是要把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放在一起考量,这样才会一举两得。而且用国际市场来考量还有一个大的好处是我们的艺术、制作等标准都能随之上提。同时,整合两个市场就有了第二个问题,就是人才的利用,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必须要吸纳国际人才,美国文化产业成功经验里重要的一点就是集成全球人才资源。因此我们在人才引进方面的思想还得更解放一点,这样的话我们才有可能通过《倍增计划》不仅实现数字上的倍增,也能在核心竞争力上有一个大的突破与跨越。
《倍增计划》是这些年我看到的最专业的、整合得最完整的一部产业规划,近年学界等关于文化产业的很多讨论形成的共识都被《倍增计划》吸收进去了,能够体现出文化部在整个国家的文化产业领域、在领导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始终站在最前沿。
《倍增计划》中关于企业主体的部分,既提到大企业,也提到了中小文化企业,这很好,接下来就需要有一些具体政策,因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最需要政策扶持。当然,如果没有足够好、足够大,在市场中产生出来的巨型文化企业的话,中小企业也很难生存。
关于区域布局,我觉得这是规划中特别大的一个亮点,差异化竞争、不同区域根据发展需要形成自己的不同战略,这个很重要,这些年来的讨论也很多。现在继续推进需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方面关注差异化,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战略。另一方面要关注不同发展水平区域的合作与共建问题。因为西部省区产业开发能力不足,资金匮乏,金融机制也不健全;东部地区产业化能力很强,但是没有西部多样化的文化资源,资本又过剩,所以应该形成东西部共建模式。
《倍增计划》中关于设立中国文化产业研究院的提法也切合了此前我国文化产业理论研究的最大短板。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文化产业的研究也应该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在我看来,文化产业研究已经成为了短板。因此,我们应该借助成立中国文化产业研究院的机会打造一支国家团队,把我们整个文化产业的研究从目前这种分散的、零星的、兼职性的状态,转化为长期的、稳定的团队,把研究、教育、咨询、理论和应用全部兼顾。因此,中国文化产业研究院应从一种研究院性的研究机构,走向智库型的研究机构。
此前,大家都谈到了大企业、小企业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中国的文化企业没有一个大的,更谈不上强,而是需要“十二五”期间大家共同努力来把它做大做强。就拿保利来说,根据《倍增计划》,我们要围绕着现有的三大主业进一步做强,特别是结合《倍增计划》里提到的演出院线,把我们的目标进一步明确。
目前我们的院线有23家剧院,希望到“十二五”末能够达到40家以上。对于我们来讲,目前还是要把渠道做大做强,这是“十二五”期间的一个坚定方针,所以《倍增计划》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鼓舞,希望将来院线能够达到60家剧院,希望每年能够给社会提供1万场以上的演出,希望每年能够打造三五十台原创剧目,这也是我们的核心目标。
此外,我对于《倍增计划》的具体实施有两个建议:
第一,希望具体措施能够更细化。希望作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的文化部,能够通过产业基金的方式,对重点项目、重点行业给予支持、引导。
第二,《倍增计划》里列出了我们重点发展的文化节庆,下一步能否围绕着文化产业示范区的建设做一些企业合作参与的新节庆项目?这样对文化产业集聚区、示范区的发展都有推动作用。
我认为现在文化产业发展遇到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政府和文化企业之间没有形成一个很好的对接机制。《倍增计划》对文化企业非常重视,把它放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这是非常好的,这也将成为文化企业老总们做文化产业一个新的驱动力,因为企业可以借势发展。如果我们从企业视角来思考的话,《倍增计划》在推广的过程当中,就要重视市场,重视企业的主体地位。培育龙头企业,既要培育国有龙头企业,也要培育民营龙头企业,这一点《倍增计划》中阐述得非常分明,如培育的上市公司当中包括15家国有文化企业和15家民营文化企业。但民营文化企业更多的是做内容,国有文化企业做渠道。今年以后,国有文化企业上市会越来越多,但民营文化企业是不是能跟上是应该注意的一个问题。
此外,对于《倍增计划》我有两点建议:
第一,文化部应促进一些合作,比如与工信部的合作,因为现在文化传播最大的一些平台都是在工信部管理下。我发现三大电信运营商都在逐渐变成传媒企业,它们收入的很大一部分由文化产业流量收入构成,这里面包括广告、内容下载、内容传播等。如此看来,文化产业跟电信运营商的联系太密切了。所以我想,这个领域应加强部际合作,为文化企业寻找机会、创造条件。第二,就是能不能把全国大学所拥有的各种各样的场馆建成一个院线联盟。目前全国的高校普遍建设了各种各样的室内室外场馆,但是并没有合理利用。我觉得如果能够跟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好高校场馆等资源,就能很好地促进以校园为中心的文化消费,这也可以为未来的文化发展提供一个广阔的空间。
《倍增计划》用一个量化指标给整个行业以一个引导趋势,我觉得这个文件应该上升到国家层面。虽然《倍增计划》是关于文化部管理的文化产业门类,但实际上这些精神,这些措施,这些观念,都是针对整个文化产业现在的局面和发展趋势。
文化产业倍增目标从数据统计来说实现起来不是问题,或者说一定程度上已经达到了。问题是文化产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需要有历史、现实、理论上的依据。历史地看,我们的文化产业基础是很薄弱的,水平是很低的。长期以来,无论是运营管理水平还是内容制作水平,都远远低于国际标准。这个量化的倍增目标实际上给了产业以新驱动,会推动中国艺术品市场乃至整个文化产业的大跨步前进。
《倍增计划》里提到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扶持,这是在推动市场和产业发展方面一个非常重要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但我想强调的是,这里的重点企业不应只是最大的企业,而是最有典型意义的企业——它不一定是最大的。所以我认为,政府部门在扶“强”的时候需要对“强”有一个认识,我们最需要的“强”大文化企业不是以后它多大,而是它典型。典型就是说这个文化企业是有专业技能的,是有职业操守的,是具有规范市场运作能力的,有比较强的企业管理能力,对这样一些典型文化企业去做扶持,就能实现品牌带动。
我用两个字来解读这个《倍增计划》,第一个是“新”,第二个是“实”。在《倍增计划》中,目标非常明确,不含糊,不躲避。有一些目标在阐述上,也能看出来作为政府主管司局的一些困惑,但仍然是朝着既定的发展目标努力。这也是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当中,对于目标定位的一个创新之举。
在《倍增计划》所列出的十大主要任务当中,我觉得不但实,而且里面有很多内容是当前这个产业发展当中急切需要解决和回答的问题。比如学科归属问题、学科分类问题、对于新兴交叉学科的定位问题等。目前教育部还没有把文化产业列入正式的学科目录当中,而仅仅是作为一个试办专业。所以《倍增计划》明确提出一个一揽子人才支撑计划,说明它是一个非常实的、让人感到耳目一新的发展计划。
在《倍增计划》的11个重点行业门类中,有许多是第一次进行了规范的描述。特别是对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业和数字文化服务业这些新兴文化产业门类的界定,以及提出的发展目标、政策措施,都是非常科学的。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倍增计划》在实施过程当中,应该针对中西部文化产业的发展差距,尽快提出一些具体的扶持性政策。要在产业发展刚刚步入快车道的时候,对中部和西部的发展,从全国宏观的层面提出一个一揽子的扶持实施意见。
《倍增计划》中的11个重点行业包括了创意设计业,这会令很多企业感到振奋。为什么呢?比如包括华强在内的文化企业中,目前收入里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创意设计。创意设计业是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行业,2011年华强文化科技创意设计单项收入已经超过6亿元,而2009年起步时才4亿元。创意设计不是为了生产普通文化产品,创意打造的是一个很特殊的产品,设计周期很长,而且要求技术与故事相融合,所以附加值是很高的,比如香港迪斯尼二期的创意设计费是5亿多美元。所以我想,创意设计是非常具有投资价值和发展潜力的产业门类,所以把创意设计列入《倍增计划》重点行业非常符合目前行业发展趋势。
对于中国文化产业研究院,我认为设立这样一个研究院非常必要,并且越快越好,因为华强有切身的感受。华强自己设立了一个文化创意研究院,有接近200人。院长、常务副院长都是我们集团的副总裁,可见研究院的地位非常重要。我们每年差不多有5%的总收入即一个多亿是直接给研究院且不考虑任何产出的。这个研究院的主要任务是做技术研究,分析文化科技行业的前沿,分析哪些东西适合我们,也有很多技术方面的研究,以及怎样引进一些最新的文化技术。应该说,这个研究院让我们少走了很多弯路,掌握了很多最前沿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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