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伦敦奥运会全球瞩目,互联网则几乎成了奥运会相关信息最快的传播者。不少网民不仅通过网络观看赛况、分享赛况信息,一些赛事花絮也通过互联网更为快速、广泛的传递。但与此同时,一些不淡定、不理智、不客观声音的传播也在微博等互联网新型社交网络平台上引发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
奥运贺电也被造谣
据英国媒体报道,当地时间7月31日,英国一少年因在微博网站“推特”上辱骂英国跳水名将戴利,被网友纷纷谴责。目前该少年已经被英国警方逮捕,并可能面临“恶意通讯”的指控。与此同时,在我国互联网上,近日,因某些不实言论的传播所带来的误导也给中国奥运会参赛运动员及相关人士造成了困扰。
据了解,就在中国射击运动员易思玲和喻丹分别在本届伦敦奥运会女子10米气步枪项目上获得了金牌和铜牌之后,网络上出现了这样一条微博:“同样两名中国选手,易思玲得了金牌,喻丹得了铜牌,但得到的待遇却天壤之别,国务院发的贺电上没有喻丹的名字,CCTV连一个对准喻丹的特写镜头都没有,当记者采访完易思玲、想起喻丹的时候,喻丹已经悄然离开,在这个不懂得尊重的国度里,除了金牌本身,没有任何伟大。”该微博发出后,在网上的转发量迅速超过了十几万次。但经核实,该微博所描述内容与事实并不符合。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是第一时间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获得奖牌的易思玲、喻丹,以及中国体育代表团”发去贺电的。而作为本届伦敦奥运会的首铜获得者,喻丹也并不是“悄然离开”,她接受了多家中国媒体的采访,之后中央电视台、多家新闻门户网站也都采用了关于她的报道,包括了新闻发布会、个人专访和对喻丹的教练的访问。虽然后来有网民发现了这些事实,指出“不要偏听偏信”,但上述不实微博却仍在被广泛扩散。
“那封贺电是祝贺首金的,自然是发给首金获得者易思玲。同时喻丹也收到了单独发给她的贺电。真正不懂得尊重的不是国家,是不负责任的部分网民。”网民“陈柏龄”对不实微博这样评论。
与此同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赞扬喻丹等运动员的声音,网络关注度却远不如上述不实的微博。“冠军旁边,我们不能忘了他们,银牌、铜牌,还有不小心落榜的同学,射击场上的喻丹、庞伟,游泳场里的李玄旭,0.1秒?0.1环?0.1米?也许他们与金牌差之毫厘,却是同样付出了百倍的血汗,不拿金牌一样是英雄!”这条“新浪体育”的微博有1万多条转发,几乎是这一类关注非金牌获得者微博中转发最多的,但一样被淹没在了“没有任何伟大”的声音里。
造谣只为刷存在感?
事实上,不实信息在网络上的传播已经不是一个新问题,自进入互联网时代以来,网络造谣的例子不胜枚举。2008年10月,“蛆橘”谣言让全国柑橘严重滞销;2010年2月,“地震”谣言令山西数百万人街头“避难”;2011年3月,QQ群散布谣言引全国“抢盐风波”……
此外,各种以“标题党”“泄愤帖”等形式存在的误导性话题的发布,也在为网络戾气“添油加柴”:“专家称在中国看病并不贵”,“瓮安官员称黑社会都是政府养大的”,“《环球时报》社评: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但事实上,在这些“抓眼球”的话题背后,真实情况并非标题所显示的那么“惊世骇俗”。
那么,误导者到底意欲何为?
一位网络人士表示,很多人纯属为了博取网友们的关注度,通过高转发量,为自己的微博赚取人气。“在微博上造谣的人往往是为了刷存在感或被虚荣心刺激,随便一条谣言就能被转发上万次,而造谣的人则会出名、有‘粉丝’、有恶作剧的快感,而转发谣言的人大多是出于好心,关心自己或他人。微博上的人际关系是以点连线成网的。”此外,还有网友揭露了网络造谣的几种手法:捕风捉影、凭空捏造、断章取义、移花接木、偷换概念等。
网络谣言的传播通常会选择在网民大量聚集的论坛、微博、博客、即时通讯工具的群组等地,通过散播不实图文骗取网友信任,让其他网民参与转发和点评,以扩大谣言的覆盖面。而且网上谣言大多选择社会关注度高,或与群众关系紧密,容易引发共鸣的话题。网民往往缺乏辨别事件真假的意识和能力,因此很容易被造谣者所利用。
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联系的日益密切,网络不再是虚拟空间,而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是现实生活的延伸。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对现实生活造成的冲击真实可感,一点也不虚拟。因此,有法律人士建议,应将遏制网络谣言在内的社会舆论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依法追究网络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规范网络言论需多方努力
的确,如何规范网络言论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据悉,韩国曾有数名艺人不堪网络谣言的压力而轻生;大地震后的日本,谣言90%来自网络。但透过此次英国少年因网络辱骂奥运会运动员被警方逮捕的事件,也再次提醒大家,虽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际之间的交流方式在发生改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在线交流,但网上言论也必须建立在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人们要为各自的网络言论承担相应责任,而这与“言论自由”的精神之间并不存在矛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表示,“言论自由”不应该是网络谣言得以豁免的保护伞。从国际上来看,韩国和日本纷纷表示要出台相关法律来规范网络言论,英国也试图以隐私等相关法律来揭开匿名这一“互联网斗篷”,美国则宣布“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据了解,就在去年5月,一些厌恶谣言的中国网民聚集在一起,成立了利用新浪微博辟谣的民间组织,并建立了新浪微博账号“辟谣联盟”。但相关业内人士认为,对于网络不实信息,仅靠网民自发行动来加以阻止是不够的,还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除了相关的法制建设外,政府的信息公开也是必要举措之一。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加强超前意识,在谣言发布之初能够第一时间澄清,避免社会矛盾的扩大;作为微博平台的提供商和管理层,相关企业应该负起社会责任,对那些经常发布谣言的账号进行监控;而对于民间辟谣组织和个人来说,需要平台企业加强技术层面的扶持,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表示,规范网络言论、治理网络谣言,最有效的办法是让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真正有效地运转起来,让信息公开的速度大于谣言传播的速度,让谣言消失在“阳光信息”下,形成政府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防范网络谣言的制度壁垒。
的确,在信息大爆炸的互联网时代,人们有权利拒绝无用的信息,更有权利不被网络不实信息所干扰和污染。创造一个干净而健康的网络环境,需要网民多一些自律意识,更需要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从业者提升敬畏意识,别为了蝇头小利而失去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