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影响力评价结果发布会现场(卢旭 摄)。
自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任务以来,文化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为培育市场主体,增强微观活力,发挥骨干文化企业的示范、窗口和辐射作用,从2004年至今,文化部先后命名了4批204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3批6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首批4家国家级文化产业实验园区。
为了加强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管理,文化部出台了《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并明确了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不搞终身制。2011年11月23日,文化部在北京举行2011年度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影响力评价结果发布会,发布2011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而2012年4月,文化部撤销北京中录同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命名。这样的“有奖有罚”,显现出文化部对基地的管理更加严谨和规范。
引领示范作用明显
十七届六中全会上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发挥东中西部地区各自优势,加强文化产业基地规划和建设,发展文化产业集群,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在此大背景下,文化部首次发布十大最具影响力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价结果。据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介绍,此次评价确定了4项原则,即“鼓励文化内容创新、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行业内领先示范和统筹考虑行业间和地区间平衡”,从文化内容创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个方面,综合各项定量指标和专家定性指标进行评价。最终,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入选2011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文化产业门类涉及数字娱乐、艺术品、演出、文化旅游、网络游戏、动漫等多个领域。
据统计,2010年,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总收入规模达到了2500亿元,总利润超过365亿元。目前,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已发展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载体,催生出一批有较强实力、竞争力、影响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为全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树立了标杆、做出了示范。
基地园区不搞终身制
2011年6月至12月,根据《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文化部开展了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巡检工作。从巡检结果来看,绝大部分示范基地都能够在党的十七大特别是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面向市场,努力开拓,大胆实践,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业态创新、地方经济发展、弘扬民族特色文化产业、推动就业、实施文化产品走出去战略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良好的业绩,为文化产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通过巡检也发现了极少数示范基地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已不再发挥示范基地所应具备的示范、窗口和辐射作用。经调查核实,北京中录同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湖北省民间艺术团、湖北三峡非博园发展有限公司和广东潮州关键宇航鼠动漫影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宇航鼠动漫有限公司)4家单位已不具备作为示范基地的基本条件。根据《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第21条的规定,撤销上述4家单位“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命名。据了解,在2009年的巡检中,也有3家单位被撤销了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命名。
加强对基地的引导和扶持
当前,我国文化建设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时期,文化产业迎来了很多有利机遇,文化产业基地建设也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曾表示,今后文化部和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引导、管理、扶持和服务,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示范基地的质量和水平。按照“明确认定标准,严格认定程序,开展定期考核,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的要求,控制示范基地的数量,提升示范基地的质量,通过建立激励和约束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好基地的功能和作用。
二是加强政策支持,扶持示范基地进一步做强做大。文化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政策,加快文化产业振兴立法进程,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为示范基地提供人才支撑。培育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经营管理能力强的文化企业家队伍,造就一批文化经管名家和具有国际眼光的文化产业领军人物。
四是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为示范基地提供技术支撑。文化部拟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相关活动,推动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加快新技术的运用和高科技文化产品的开发,发展新兴业态,大力培育新兴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