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业目录改革的通知》,提出将现有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业目录明确为推荐目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参考执行;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提出开考专业,并报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自2017年1月1日起,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业目录将以国家(或行业)推荐标准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同时《通知》还强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备案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在推进专业目录改革过程中平稳有序进行。
据介绍,改革后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有两点变化。首先是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新增开考专业申请由审批事项改为备案事项。其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业目录由强制目录改为推荐目录。此项改革将进一步推动艺术考级社会化,鼓励艺术考级机构根据社会需求调整开考专业。文化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与措施,推动艺术考级品牌的形成,消除壁垒,防止垄断,避免放而不管的现象发生。
随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发展变化,艺术考级改革不断深化。2010年7月国务院审改办决定将文化部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2014年12月文化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放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