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推动公共信息公开的新法规《信息获取法》16日正式生效,广大民众将可以通过受法律保护的正规渠道获取各级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的相关信息。
《信息获取法》于去年11月由总统罗塞夫签字颁布。这部法律要求各级公共事务部门在一定期限内对公众的信息需求予以答复,违规人员将受到惩处。
根据新法,所有公共事务部门必须开设“公民信息服务办公室”,派专人负责处理社会各界的申请和诉求,办公室相关信息须在网络上公布。同步推出的还有一套隶属于联邦监察总局网站的网上办理系统,负责接收和处理公众通过电子邮件发来的请求。遇到无法立刻提供的信息,相关单位必须在20天内给予答复。
这部法律的颁布和生效在巴西引起不小的争议,议论焦点集中在如何界定机密信息以及公务人员个人账单等敏感内容是否可以公开等。此外,不少政府和议会机构对此间媒体表示,鉴于这些机构已设有投诉接待处,所以将不会按照新法要求再成立新的部门。